县森林公安局
关于开展打击野外违法用火专项行动的工作总结 为认真贯彻落实保森公字【20xx】13号文件精神,有效控制人为因素引起的森林火灾,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按照省市统一安排,我县自3月x日至5月x日开展了为期三个月打击野外违法用火专项行动。现将此次行动总结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领导。
为做好20xx年森林防火工作,进入本防火期以后,我局领导班子对此项工作的开展极为重视,确保防火工作不出大的问题。为此,我局成立以森林公安局局长xx同志为组长,森林公安局政委xx和副局长xx两名同志为副组长的打击野外违法用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抽调森林派出所全体人员及扑火中队、林场、林业站执法力量为成员,并建立了局领导亲自督导、定期汇报的工作机制。办公协调机构设在办公室,负责打击行动的组织协调、信息的上报下达。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防火意识,进一步夯实打击野外违法用火工作的基础。
宣传是防火工作的基础,是做好打击野外违法用火工作的基石,为确保打击野外用火的实效性,我局以贯彻“十个一”为主要形式,以新修订《森林防火条例》为依据,并重新编印了《森林防火明白纸》,印发了宣传挂历,刷写了标语,刻录了光盘,制作了横幅等各种宣传途径,通过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正真认识到森林防火的必要性,明白了野外违法用火的严重性。专项行动中,我局出动宣传车500余台次、下发防火明白纸6万张、宣传画1000张、宣传台历500个、政府森林防火戒严令1800张,做到了重点乡镇、重点地区的农户每户一份,人人皆知。其中新刷写高标准标语50条,成功发送防火手机短信10万余条,上防火
课100个课时。
三、明确责任区域和打击重点,充实执法人员,切实强化严格处罚的工作原则。
根据文件要求,全县以森林公安局及两个森林派出所各自负责的辖区为行动区域,由局长、所长牵头,各林业站、林场、扑火中队进行配合,直接深入到各乡村、地头、景区、林区开展巡逻打击。扑火三中队依据授权开展执法活动。一旦发生山火,我局接到报警或发现火情,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现场勘察,调查起火原因,迅速侦破案件。我县明确了以烧地边、上坟烧纸、放鞭炮、放牧人员烧荒,不稳定人员纵火等为打击重点,把“见灰就查、吸烟就罚、现行就抓、宁拘不罚”的十六字方针作为办案准则,坚持宁拘不罚的指导原则,目的是依法治火,震慑违法用火行为。打击行动中,执法人员逐乡、逐村、逐场、逐段、逐地块、逐山头的进行了对违法用火行为的巡查和打击。为了保证执法力量充实,各村成立了以村干部、护林员为主的野外火源管理队,依据村规民约和《森林防火条例》对野外违法用火者给予惩处;各乡镇、国有林场等单位成立了打击违法野外用火巡逻队,依法处理各类违法野外用火行为。
四、打击成果
在此次专项行动中,我局共计出动巡查车辆780台次,出动人员 1940人次,处理违法野外用火21起,行政拘留2人,查处违法人员21人,罚款14100元。
今年春防关键时期,在火险等级居高不下,多种防火不利条件共存的情况下,通过专项行动,确保全县违法野外用火现象得到有效控制,为保证防火目标的实现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打击非法行医总结
宝山区卫生监督所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
按照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和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宝山区卫生监督所将继续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作为关心群众健康、优化医疗执业环境、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大事来抓,继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加大对医疗服务市场和监管力度,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定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采取各种积极有效措施,真抓实干,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清理整顿医疗市场工作力度,通过专项行动,打击非法行医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使我区医疗服务市场秩序得到明显的好转。保障了全区广大群众就医用药安全有效。
一、疏堵结合、标本兼治,开展非法行医专项执法检查
(一)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利用板报、设立咨询台、宣传单等形式,深入宣传《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自觉守法意识,形成社会监督氛围。
(二)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治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在实际工作中共出动6人次,共打击非法行医2家,没 收 药 械 折合人 民 币 300 元,出动车辆2台次。同时定期对辖区个体诊所进行检查,规范他们诊疗行为,保障辖区广大人民群众就医用药安全有效。同时对广大居民群众进行广泛宣传《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使他们提高对非法开业的医疗机构危害性的认识,对非法开业诊所进行地毯式排查和打击,发现一家打击一家,没收药品及器械并处以重罚。使他们如过街老鼠一样人人喊打,使他们没有生存市场。净化医疗秩序,保障辖区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规范了辖区的医疗秩序,净化了医疗市场。
(三)严厉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2人。
(四)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医疗机构人员或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五) 为了更好的接受社会监督,对外公开举报电话,区卫生监
督所:189xxxxxxxx随时接报,及时打击。
宝山区卫生监督所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