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银行业不良贷款迅速攀升,潜在风险增大。“5.12”特大地震,导致德阳全市5882户贷款客户遭受了前所未有的重创,涉及107.32亿元贷款不能正常周转,损失类贷款预计超过50亿元。据年末数据统计,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360.28亿元贷款中,只有234.5亿元的贷款能基本维持正常周转。不良贷款比年初净增加42.78亿元,不良占比达到23.02%,上升1.11个百分点。而且由于受世界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增速放缓因素影响,不良贷款上升趋势还将进一步加剧。资产质量下滑,已威胁着德阳金融生态主体内生环境的改善。
(五)震后社会信用环境建设任务更加繁重。国务院在《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的意见》(国发[20xx]21号)中明确规定:“对灾前已经发放,灾后不能按期偿还的各项贷款延长还款期限6个月,在20xx年底前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为不良记录,不影响其继续获得受灾地区其他信贷支持”。加上电视、报刊等媒体仅对“四不”进行了广泛宣传,未对银行贷款的偿还性加以正面引导,这使本已遭受了重大财产损失和严重心理创伤的灾区群众,误认为原来贷款可以等待国家给予豁免核销。再加上一些地方依然存在的悬空逃废金融债务现象没有得到根本遏制,因此,城乡社会信用环境的改善也将面临巨大的挑战。 (六)地震和全球金融危机蔓延对灾区金融生态环境构成双重影响。当前,全球金融危机导致国内经济增速放缓的态势正在进一步加剧,这无疑会给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和经济社会全面振兴带来更多难以预测的困难和严峻挑战。 经济运行环境方面:由于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冲击,作为德阳现有产业结构中的重装机械制造出口型企业已经出现合同退单,开工不足,经济效益下滑;纺织服装、化工、房地产、旅游等行业经济景气指数继
续恶化;来料加工型、生产力低下、“两高一资”等中小企业经营步履维艰而导致的停产关门,工人失业状况进一步显现;外出务工农民“返乡潮”而导致的就业与创业压力;灾区农房重建建材供应紧价格上涨因素而导致的安居工程进展迟缓、兴业难局面等等,致使经济增速放缓形势更加严峻。
金融运行环境方面: 一是“5.12”特大地震本已给德阳银行业金融机构造成了50多亿元的贷款损失,随着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冲击,目前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迅速增加并呈攀升之势;二是国家出台的对地震重灾区的贷款“四不”政策,正面宣传不够,导致金融信用环境恶化,废债倾向逐渐蔓延;三是极重灾区金融生态主体尤其是绵竹、什邡农村信用社遭受重创,元气恢复异常艰难,加上各级政府承诺的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得到如期妥善解决,不良资产占比高企,经营状况恶化,潜在的流动性支付风险正在逐步累积;四是灾区农房重建金融支持尚需加大力度;五是“三有一无”中小企业融资难矛盾仍然十分突出,担保补偿机制的建立仍然滞后;六是保险行业机构过度发展,行业内部不规范竞争和潜在道德风险正逐步积累;七是国家为应对金融危机而出台的4万亿拉动内需政策和央行取消对商业银行信贷规模限制,一方面将“信贷”从银行逼出,导致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对重点骨干企业和大项目的信贷资源争夺更加激烈,对中小企业仍然是“嫌贫”以待;另一方面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虽有强烈的信贷冲动,但因存贷比偏高,头寸偏紧,且流动性支付风险已开始暴露,灾区金融安全与稳定的维护任务将变得更加繁重。
四、20xx年工作思路
20xx年是震后德阳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关键之年,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德阳”和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的总体取向,把灾后恢复重建与辖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相结合,通过加快灾后恢复重建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奠定扎实的物质基础,通过切实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为灾后德阳经济社会全面恢复振兴,实现“三年全面恢复、五年提升跨越、八年全面小康”提供更为宽松和谐的投融资环境。为此,应明确以下工作重点:
(一)全力做好金融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1.支持重灾区加快金融网点恢复重建,提高并完善金融服务功能。
2.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和人民银行、银监会以及省政府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的国发[20xx]21号、银发
[20xx]225号和304号、川办发[20xx]49号文件精神,继续加大信贷投入,全力支持灾后重建。①各项贷款余额比上年净增200亿元,其中中小企业贷款增长不低于全部贷款增长水平;②不良贷款率低于上年水平;③加强流动性监测,确保不发生银行流动性支付风险。
3.继续加大灾后重建保险支持力度,增强防震减灾能力。①全市保费收入比上年增长10%以上;②农房保险覆盖面明显提高;③积极开展“三农”保险,增长比例不低于保费收入增长;④加强保险行业风险监测,严防恶意竞争和道德风险。
4.鼓励已有上市公司对本市企业实施重组或购并,支持未上市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加快培养有条件上市的企业进入资本市场上市融资;确保本市证券交易市场健康稳定。
5.积极稳步推进村镇银行建设,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6.鼓励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信用担保机构,总结推广会员制担保机构发展经验,完善担保风险防控机制。
(二)全力推进并深化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
1、进一步完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运行机制,加强政府主导,有条件的县(市、区)要相机组建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并将金融生态环境建设纳入其职责;
2、进一步创新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工作宣传方式,诚信公益宣传覆盖面扩大到全市城乡;
3、配合灾区农房重建,重点抓好农村社会信用工程建设,推广旌阳区经验,在全市范围开展信用乡镇(村)、信用农户创建活动;
4、加强银、政、企信息交流沟通,完善联系会议制度,打造优良稳定的经济金融的行政服务平台,全方位推进灾后恢复重建;
5、加强金融生态司法环境建设,严厉打击各种非法金融活动和恶意逃废金融债务行为,确保辖区金融安全稳定;
6、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市场秩序,明确监管职责,提高中介服务的市场公信力;
7、加强企业(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扩大信用征信平台的社会共享面,切实为中小企业发展和城乡居民的金融需求提供方便实用的征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