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执业年度中,勤勉尽责,认真、谨慎的履行自己的职责,严格要求自己,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服务质量获得当事人的好评。
在20xx年执业年度中,我认真学习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认真学习和贯彻党和国家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自己能够以积极的态度认真参加了本所组织的各项活动,对照检查了自己的工作并写出了学习心得。本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华律师协会制定的律师章程,和司法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努力承担起法律赋予律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特殊社会责任,严格自律。始终做到:忠实、服从于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以促进依法治国、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推进民主法制进程、保护市场主体的权利、推进市场经济的发展、维护社会秩序为己任。 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忠实地维护委托人的合法利益。廉洁自律,珍惜和维护职业声誉,模范遵守社会公德,保证自己的行为无损于律师职业形象。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以及当事人隐私。不断进行知识更新,提高业务技能和专业素养。尊重同行,同业互助。关注国家法律的制定与实施,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通过高水平的执业活动促进法律的实施与完善,社会的稳定与繁荣。 本律师在执业活动中从来都没有出现以下违反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现象:在同一案件中,同时为委托人及与委托人有利益冲突的第三人代理、辩护;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利害关系的案件中,分别为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代理、辩护;担任法律顾问期间,为法律顾问单位的对方当事人或者有其他利益冲突的当事人代理、辩护;为争揽业务,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利用媒体、广告或者其他方式进行不真实或者不适当的宣传;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诋毁其他律师、律师事务所声誉;利用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组织的关系,进行不正当竞争;接受委托后,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向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超越委托权限,从事与委托代理的法律事务无关的活动;接受委托后,故意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或者与对方当事人、第三人恶意串通侵害委托人利益;为阻挠委托人解除委托关系,威胁、恐吓委托人,或者无正当理由扣留委托人
提供的材料;违反律师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或者收费合同约定,向委托人索要规定或者约定之外的费用或者财物;执业期间以非律师身份从事法律服务;承办案件期间,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所,会见承办案件的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法官、检察官、仲裁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的;违反规定携带非律师人员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在押罪犯,或者在会见中违反有关管理规定;向司法行政机关或者律师协会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自执业以来,本律师无任何违法或者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和严重损害律师职业形象的违法违纪行为,从未因不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而受到过处罚。在提供法律服务时,秉持法律服务工作既要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有利于纠纷的有效化解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执业理念,尽量促成当事人和解或在人民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冲突和维护社会稳定,既利于当事人双方,又很好的维护了社会秩序,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兼顾。本律师执业年度,尽量用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讼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讼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增进了团结和谐。在执业期间,我的执业观点始终是端正的,始终自觉恪守“忠于法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至今没有发生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事件,截止目前没有一例针对我个人的投诉。我习惯站在维护当事人利益角度考虑问题,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尽可能地做到既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不损害行业整体利益直至国家利益。本律师除了做好本职工作外,还自觉关注社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例如参加免费法律咨询活动,参加社区法制教育授课等。总之,本律师在本年度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并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我将努力进一步钻研法律业务,为社会提供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以法律实践来促进社会和谐。
律师事务所 律师
二○20xx年x月二十一日
第二篇:律师年度工作总结xx年
律师年度工作总结
20xx年度,我能积极参加积极部门组织的政治学习,认真领会中央文件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努力实现核心价值观,用思想武装自己的政治头脑,使自己在思想上、行动上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在正确的执业理念指引下,我能积极地投身于法律服务的实践之中。本年度,本人能够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对自己严格要求,在执业活动中,任劳任怨,勤勉勤业,能够耐心细致地解答当事人和顾问单位的咨询,周密详尽地办理各类代理、辩护和非诉讼法律事务。全年,担任法律顾问6家,代理民商事案件17件,刑事辩护6件,非诉讼法律事务8件。本人提供的法律服务所取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得到了当事人和顾问单位的一致认同,较好地完成了主管局和律师所下达的目标任务。
律师是社会工作者,是公益活动的积极参与者。这一年中,我多次接受区信访部门的邀请,参加信访三级终结评议活动。作为区法律顾问团成员律师,对于本区发生的群体性涉法事务、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论证等,在受邀参会时我能积极献言献策,其中一些有建设性的观点得到了与会人员的支持。作为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一年来我为未成年人、聋哑人办理刑事辩护类法律援助事务5件,经常为老弱妇残人士提供义务法律咨询。作为一名社区律师,我为吴家山街中心社区提供了5个月的法律服务,送法到社区,送法到居民,为社区居
民开展普法讲座,参与社区经费开支情况的审计,协助审查各种社区证明文件的出具,细致入微的专业法律服务得到了社区和居民的一致认同。
在工作之余,我能加强自身业务素质的提高,除了完成律协组织的点睛网的继续教育培训课目之外,我还多次参加武汉各大学、武汉律协组织的各类专业法律知识的讲座和培训,受益颇多,使自己的业务水平得到了较大的进升。
当然,一年的工作中也存在着业务拓展进度不大等问题,这亟待在今后的工作中改进和完善。
总结人:
二O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