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
项目负责人: 电 话:
填报时间:年月日注:1.本表各项目必须填写完整,A、B、C、D必须选择和计算,否则视为无效。
2.供货产品的质量评价:包括产品是否全新原包装、有无替代产品或降低配置、产品型号和规格是否有差异、是否有部分产品以次充好、产品应配置附件是否齐全等方面情况。以上列示项目每出现一项,分数必须下降一档,以此类推。
3.供货产品的合同履行,包括合同履行交货时是否时间保证、地点保证、方式保证、价格保证、责任保证,以及运输、保险和装卸的费用承担等方面的情况。以上列示项目每出现一项,分数必须下降一档,以此类推。
4.供货产品的售后服务:包括供货产品的安装和调试,培训采购人人员操作、使用和护养的基本常识,提供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配套资料,提供在合同供货产品规定的质保期内响应服务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方面的情况。
第二篇: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总结
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工作流程
第一阶段:与招标人洽谈关于招标代理委托相关事宜
1、就关于招标代理相关程序向甲方简述,大体的工作周期向甲方说明;
2、关于招标代理委托付款形式及由谁付款由甲方确认;
3、将项目前期相关资料,如项目批复、可研报告、项目概算、图纸或工程量清单转交招标代理机构。
第二阶段:项目点选与受理阶段
1、甲方向财政局提交项目申请,点选招标代理机构;
2、财政局受理;
3、招标代理机构受理;
4、招标代理机构草拟合同;
5、招标代理机构受理项目后3个工作日内签订“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委托代理协议”。
第三阶段:公告及招标文件编制及发售阶段
1、招标公告编制及招标文件编制及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
2、甲方确认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并盖章;
3、招标代理机构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上发招标公告;
4、现场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潜在投标人现场报名,要核查好潜在投标人的报名条件是否符合招标公告要求。投标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不得少于20日历天。
第四阶段:开标准备阶段
1、项目是否需要公正
项目投资额在300万元以上的项目需方正公证处公正,提前向公证处递交申请公证材料;
2、在开标前一天到财政局抽取专家,把评标所需表格准备齐。
第五阶段:开标、评标阶段
1、甲方派代表参加开标会;
2、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开标活动;
3、招标代理机构组织财政局随机抽取的专家进行评标活动在(甲方代表随同招标代理机构一起抽取专家);
第六阶段:定标
招标代理机构将评标结果提交甲方,甲方确定中标结果。
第七阶段:合同签订
甲方与中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内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签订完成后将原件或复印件给招标代理机构一份,后期备案使用。
合同签订完成后,招标代理完成资料整理,将全部原件及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正本移交甲方。
第八阶段:财政局备案
招标代理机构将开评标资料整理完整后,移交丰台财政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