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条 担任技术员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2、初步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第七条 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的实际能力。
2、能够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
3、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一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二年以上;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从事技术员工作四年以上。
第八条 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后,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第九条 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具有解决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②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④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2、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第十条 担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务的工程技术人员,应具有阅读本专业外文资料的能力。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技术开发、技术情报等工作的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应能比较熟练和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
怎么评助理工程师
[日期:20xx-01-14] 来源:助理工程师 作者:助理工程师 [字体:大 中 小]
怎么评助理工程师
怎么评助理工程师
一, ......
(六)关于后取得学历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问题
对先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后取得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其所取得的学历,符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规定的学历,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可按下列条件掌握:
1、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
中专毕业,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六年以上;大专毕业,取得员级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四年以上。
2、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大学本科毕业或大专毕业,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六年以上。
3、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满七年以上。
(七)非公职人员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问题
非公职人员按非公职人员申报评审条件评审并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在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时,如专业相同或相近,并符合20xx年度印发的《河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可直接申报晋升相应的专业技
术职务任职资格。
(八)继续对建筑专业中级任职资格实行考评结合......
二,初级职称条件
初级职称申报条件
1、中专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可初定员级资格;员级资格满4年后,初定助理级资格(如中专毕业后工作时间已满五年即可直接初定助理级资格);
2、大专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考核合格,可初定
助理级资格;
3、本科毕业生,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资格;
4、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资格;
5、博士学位获得者,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资格。
特别注意:实行全国资格考试的专业(如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等),必须是国家
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目前是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全日制普通院校本专业毕业生才能初
定。
三,晋升工程师应具备条件
一、学(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得博士学位,可直接申报工程师技术职务;
2、获得硕士、双学士学位两年以上,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两年以上;或获得硕
士、双学士学位三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三年以上。
3、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专科毕业四年以上,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4、大学本科毕业五年以上,从事本专业工作五年以上;专科毕业七年以上,从
事本专业工作七年以上。
5、取得本专业或相近后续学历人员,可比照以上条款申报工程师技术职务。
二、工作业绩和技术水平
(一)生产技术和管理人员(以下五项至少应具备三项)
1、有较系统的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现代化科学管理方法和有关标准规定,了解国内外本专业技术发展趋势,并能在本单位(部门)专业会议上讲解;具有分析和解决生产过程技术管理中较复杂技术问题的能力,能编写本专业有关技术
标准,规范并实施(经本企业、部门专家认定)。
2、具有从事科技管理和生产工艺技术,制定技术规程、承担工艺设计、设备技术管理、经营等某一方面的实践经验,并能达到完成以下工作之一的技术水平;
(1)在本企业(部门)科技开发、技术改造、产品研制、生产技术工艺、经营等项目中的技术骨干,经同行业专家认定,能够解决本专业具有应用价值的技术问题,
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参加过经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立项的重点攻关、技术改造等项目的主要人员
(等级内定额人员),并在设备管理及综合性技术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者;
(3)主持或参与编写200万元以上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能承担工艺设计,
并能顺利投产者;
(4)科技成果应通过技术鉴定(投资鉴定)水平,并是完成下列工作之一者;
A、市级行业部门立项研究项目的技术负责人;
B、参加本企业(部门)以上综合研究课题,并是某一单项研究报告的撰写人;
C、从事技术情报工作人员,主持本企业(部门)专业调研课题,经同行业专家
认定具有实用价值;
D、从事技术经营人员,经同行专家认定具有较显著的经济效益。
3、能独立解决生产技术管理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和组织协调生产技术管理中各部门的关系。能编写、修改、完善本部门或分管范围内工作计划和生产技术规程等(经
本企业、部门专家鉴定)。
4、在经国家批准的市级以上专业性刊物发表论文或参加学术交流发表论文。
5、经同行业专家认定有一定的组织能力,能够指导初级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二)科研设计人员(以下五项至少应具备三项)
1、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国内外本专业现状和发展趋势,并能在本企业(部门)专业会议上讲解。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市或省直厅局以上立项科研课题和设计项目,其成果通过市场以上鉴定,达到省内同行
业先进水平。能在工作中应用或推广新技术、新工艺。
2、有一定的从事科研、设计的实践经验。较熟练地掌握科研、设计等方面的知识,具有独立承担本企业(部门)以上科研课题、设计项目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
围内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并能完成下列工作之一者:
(1)市级以上立项的科研、工程设计项目的主要参加人(等级内定额人员);
(2)参加市或省直厅局立项工程设计项目二项以上或主持过市或省直厅局科研
课题,至少一项获得市级以上科技进步奖(有证书);
(3)经专家认定,独立完成本企业(部门)工程项目三项以上或是本企业(部
门)综合科研课题的技术骨干,并是某一项研究报告的撰写人。
3、在担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成绩突出,是(企业)部门中的设计工作技术骨干,其中至少有一项获市级优秀设计奖及其经职改(人事)部门认可的相当奖励。或者能
够参加市以上行业颁发标准、规程、规范的编写工作。
4、在经国家批准的市级以上专业刊物发表论文或有参加学术交流论文。
5、经同行专家认定能够指导初级技术人员的工作和学习。
三、外语水平、计算机要求
应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知识,通过考试获得合格证书。
四、在企业从事工程技术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时,对提交的论文数量不再做限制性要求,论文数量达不到规定数目要求的申报者,可提供反映其能力和贡献的科技改造、技术创新、发明专利、研发项目、工艺方案、技术鉴定报告、项目可行性方案、行业标准等相关资料,由评委会专家对其能力水平进行综
合评价。
高级工程师评定条件
[日期:20xx-02-06] 来源:高级工程师评定条件 作者:高级工程师评定条件 [字体:大 中 小]
第二篇:江苏省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是什么
更新时间
20xx-2-2 16:45:47 打印此文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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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资格标准
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高级建筑师、高级城市规划师,下同)须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有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技术创新成果;出版、发行、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等;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建筑师、城市规划师,下同)工作的能力;具备外语和计算机的应用能力;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全省从事建设工程包括城乡规划、建筑学、装饰装潢、岩土工程、给水排水、供热通风与空调、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燃气、电气、建筑智能化、建筑材料等专业科研、勘察、设计、施工、检测、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建筑经济、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科技管理等工作的技术人员。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以上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主要责任人,延迟2年以上申报;
(三) 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申报。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毕业(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毕业(或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四)大学专科毕业且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xx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xx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任现职期间,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
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和国家有关的法律、技术法规及政策;熟练掌握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对重大和关键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提高,并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技术发展规划。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城乡规划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过市(厅)级以上城市规划科研项目或课题,其研究成果经评审鉴定达到行业先进水平;
2、参加或承担编制过综合性市域以上的区域规划设计或50万人口以上的城市总体规划设计或20万人口以上的分区规划设计;
3、独立主持或编制完成过县域规划或县城总体规划或规模与之相当的开发区、科学园区总体规划设计,并能跟踪实施;
4、组织和主持过20万人口以上城市的交通规划或国家和省级风景区、旅游区、文物古迹区专项规划2项以上;
5、编制过居住区级用地规模以上的各类详细规划(含控制性详细规划及修建性详细规划)2项以上或专项规划、交通规划、重要风景区的详细规划或其他重要地段的规划设计2项以上;
6、组织和主持编制过3万人口以上的城镇(镇规划建成区)总体规划4项以上;
7、参加起草、编制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
(二)从事建筑(装饰装潢)设计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完成)过市(厅)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或课题;
2、承担(完成)过2项大中型工业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2项一级工程、或1项一级工程及2项二级工程或4项二级工程的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完成人;
3、作为技术负责人承担过高层建筑或成片开发项目中5项有一定规模的民用建筑的设计;
4、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5、参加起草、编制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
(三)从事工程(结构、岩土工程、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给水排水、城市燃气、供热通风与空调、建筑材料、电气、建筑智能化等)设计、科研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并完成过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
2、承担(完成)过2项大中型工业建筑工程设计项目,或2项一级工程、或1项一级工程及2
项二级工程或4项二级工程的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完成人;
3、作为单位技术负责人承担过高层建筑设计项目;
4、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2项省级以上重点工程设计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5、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
6、参加起草、编制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
(四)从事工程(结构、装饰装潢、岩土工程、给水排水、供热通风与空调、风景园林、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燃气、电气、建筑智能化)施工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并完成过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或课题;
2、作为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或主要完成人承担过2项大中型工业建筑工程项目或2项一级工程或1项一级工程及2项二级工程项目施工;
3、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并经市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4、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在2项省级以上重点工程施工中发挥过重要作用;
5、参加起草、编制国家、行业或地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
(五)从事建设工程科技管理(含质量监督、工程监理、建筑经济、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的工程技术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参加并完成过市(厅)级以上工程科研项目或课题,并在其中承担实施方案和技术报告的编写;
2、作为工程负责人组织、主持1项大型或2项中型或相当一、二级工程2项工程施工的全过程,并为主编制了主要有关文件;
3、独立主持过2项中型工程或相当一、二级工程项目2项以上的可行性研究;
4、主持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并在工程中应用推广;
5、作为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负责人承担过相当一、二级工程3项以上,或相当于三级工程5项以上的科技管理;
6、参加起草制订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标准图集;
7、独立编制过3项中型工程或相当一、二级工程项目3项以上的招标书或投标书。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市(厅)级优秀设计(含优秀勘察、优秀标准设计、优秀建筑软件,以下统称“优秀勘察设计”)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三)省级以上优质工程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四)作为主要完成人研究开发的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成果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并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五)成功地推广应用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材料3项以上,取得较大的社会、经济效益,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六)解决设计、施工中的复杂疑难技术问题3项以上,社会、经济效益显著,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七)在建设工程中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有较大创新和突破,取得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八)作为主要完成人在处理重大工程事故或工程隐患中,措施得当,成绩显著,经市(厅)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认可;
(九)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且已实施取得效益。
第九条 论文、著作要求
任现职期间,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第一作者)、著作(主要编著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出版本专业著作1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
(二)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交流的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2篇以上;
(三)为解决复杂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技术总结、立项研究(论证)报告等专业文章3篇以上。
据我单位前辈及本人的经验,江苏省虽然规定最低发表2篇文章,准备3篇才能有胜算,并且不能要全综述的,否则很难过关,文章发表的问题不大,优先考虑周围有没有熟悉朋友是杂志社的,即使没有也没关系,现在中介机构多于牛毛,,找中介机构办理都比较方便,不过有一点需要提醒一下,有些中介机构可能是骗子,良莠不齐,我当时找的一个网站是广州的,叫博雅什么的,现在只有一个QQ 2537597489,服务还可以,文章方面,实在不值得为此多花心思。
第十条 外语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考试,外语应用水平符合实际工作岗位需要;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以上:
(三)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
或工作1年以上;
(四)符合省人事(职称)部门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 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国家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计算机应用技能符合实际工作岗位需要;或参加全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培训,取得《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者;
(二)计算机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学位)以上;
(三)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者。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申报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应提交第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程序送评。
第十三条 从海外、省外引进的有特殊成就的人才,可根据本人实际水平和能力直接申报。
第十四条 与本条件相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的说明等见附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