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管会工作实施办法

时间:2024.4.28

退休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暂 行)

为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照顾老同志,切实维护退休教职工的合法权益,规一、二、三、院(校)领导要直接关心退休管理工作和退休人员,除经常听取退管会四、1退管会的工作机构负责对退休人员的日常服务与管理。⑴⑵⑶由有关职能部门的人员组成院(校)

定期召开党的组织生活会,经常开展党

各综合职能部门、退休人员所在部门齐抓共管退休人员管

1

范退休教职工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院(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为加强对退休人员管理工作的领导,退休教职工管理委员会。退管会主任由院(校)领导担任。退管会的工作机构设于工会办公室,负责处理、协调退管工作和日常事务。在退休党员中建立退休党支部,员活动。院(校)组织部和退管会的党员干部要关心、指导退休党支部的建设,参加退休党支部的活动。工作汇报外,每年应安排一定时间对重点对象进行慰问,听取意见,了解情况,检查工作,解决难题。建立退管会、理工作的机制,同时积极发挥退休人员开展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退管会每年全面研究一次退管工作,检查退休管理工作方针、政策落实情况,部署年度安排,协调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组织安排敬老节、春节等节庆日的庆祝、慰问活动和适合老年人的文体活动、参观考察活动; 及时掌握患病住院、身边无子女、高龄、高知等重点对象的情况,根据其不同需要给予关心和帮助; 处理退休人员管理中的各项具体事务,提出和审批给予退休人员生活困难对象的补助;

⑷ 按院(校)下达的经费预算计划,合理安排退休管理工作的各项费用; ⑸ 指导开展退休人员分块管理工作,每学期召开一次块组长会议。 2.人事处在为教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应及时通知退管会,并将其关系转至退管会,负责处理退休人员反映的本人政历和工资等方面的问题,办理退休人员去世后抚恤金发放、遗属生活补助等善后事宜;财务处要积极落实退休管理经费,在统筹兼顾的基础上,协助院(校)领导使退休人员的生活待遇在事业发展的同时相应提高;教职工在退休前,退休一个月内要上门慰问一次,(校)领导应作一次谈话;要的退休人员提供不定期的上门服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3.根据退休人员逐渐增多的趋势,块组长由退管会从年龄不超过精神的退休人员中选聘。选聘块组长由退管会履行聘用手续。块组长对退管会负责,联络、沟通和适量服务工作。块组织的职责是:⑴ 及时掌握本块范围退休人员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退管会反映,或上门访问,尽可能协助解决实际困难;⑵ 对本块范围患重病、身边无子女、高龄、高知老人平时作重点关心、联系,并及时反馈意见和问题;⑶ 参加院(校)和退管会召开的有关会议,有针对行地在退休人员中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积极发挥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互通情况的作用;⑷ 接受退管会委托的工作或协助处理其他有关事项。五、切实做好对退休人员的生活关心1.做好“送温暖”工作,退管会要坚持“六必访”病、住院治疗、生活特困及发生天灾人祸、家庭纠纷、寿丧婚庆的对象,必须派人家访慰问。

其所在部门应采取一定形式表示欢送,在其并将情况向退管会反馈。处级干部退休时分管院为有特殊困难和实际需

对退休人员实行按区域分块管理的措施。65岁、政策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具有服务块组长任期二--三年。

负责本块范围内退休人员的

,即对行动不便、突发重2

团委要组织和动员团员青年,退管会对块组长给予适当补贴,其作用是受退管会委托,

2.全面掌握、了解退休人员中困难群体的情况,对生活确有困难者一般在年末给予一次困难补助,有特殊情况的作特殊处理。

3.每年在“敬老节”前后对年满70岁以上的高龄退休人员,在其逢五、十生日时,举行集体寿宴或赠送慰问品。

4.每年在不超过市郊的范围内轮流组织一次退休人员参观考察活动,一般五年为一轮。每次时间1—2天。费用掌握在每人200元左右,个人负担其中的1/2,其余在退休人员管理活动费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工会补贴。退休人员参加外出活动应视身体情况量力而行,组织者对身体不适者参加活动的,应予劝阻,对不听劝阻而在途中由于个人健康原因发生意外的,组织者不承担责任。5.院(校)对退休人员每两年(逢双年份)组织一次体检。因各种原因不参加体检的作为自动放弃。6.搞好活动室建设,添置必要的活动器具,确保退休人员有基本的活动场所和条件。根据需要为退休人员的会议、集体活动等提供午餐供应。六、确保退管经费的落实退休管理经费主要包括:1.退休人员管理活动经费。按沪人按人均200理服务,包括开展各种活动、添置文体活动器具、供应集体活动或会议餐饮、报销老年大学学费、的节余部分应逐年结转。2.福利费。按市财政局规定标准计提。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和家属医药费报销。3.共享费。是指退休人员在国家规定发放的退休养老金、政府财政部门或社保局发放的各类补贴以外,涉及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使用情况,应每年向退休人员报告一次。

[1996]116号通知规定,由院(校)行政由退管会统一掌握、使用。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管年终团拜等支出。退休人员管理活动费

由院(校)自行负担的各种货币或实物补贴的总和。 3

元列入年度预算,购买探望病人慰问品、

七、规范退休人员各项费用的发放

1.凡属教职工退休后其当年应得的共享费、补贴等,均以其关系正式转入退管会的次月为计算起点,按实际退休月份获得。

2.“共享费”在每年春节前集中发放。在全市未有统一规定前,其标准参照同类单位的做法,暂按达到或逐步达到在职行政人员平均奖金额的30%左右掌握。共享费的发放不按职级分档。

3.根据市人事局的规定精神,退休人员出国定居的,除退休养老金等国家规定的费用外,凡由院(校)承担的各种补贴暂停享受;因私长期出国、出境不含按假探亲的,超过半年不满一年者减半发放,可予以相应恢复。

4、退休人员违反校纪校规,长久滞留校区、滋事生非、影响院(校)形象,或严重妨碍校园管理,扰乱工作正常开展且不听劝阻的,其当年的共享费和其他由院(校)承担的补贴。八、以上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超过一年的暂停享受。退管会可决定不予发放

院(校)退管会20xx4

其回国后 3月x日


第二篇:采购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条 目的

为加强本公司采购工作管理,规范采购作业事务,提高采购成效,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要求

1.采购对象:采购前对厂方材料质量、性能、供应商报价水平、交货期限、售后服务等做出评价,以供选择时参考。

2.价格质量:以合理价格购取较高品质材料。

3.时限:配合使用部门需要日及需要量,联络厂方即时供应。

第三条 方式

采购部门应视材料使用状况、用量、采购频率、市场供需状况、交易习惯及价格稳定性等因素,选择最有利的采购作业方式办理采购作业。

1.定期合同采购:对于经常使用且生产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或经常使用且市场价稳定的材料,可选用本方式办理。

2.特约厂商采购:对于用量、费用不太高的单项材料,可简化采购作业,由采购部门择定特约厂商,介绍使用部门径向该厂洽购。但在付款前应送采购部门审核,不高于市价时予以付款。

3.一般采购:不适用于前述采购方式者可按本方式采购,程序如下: 采购部门按请购部门提出的请购单,逐笔询价、议价,并了解交易条件后订购。

第四条 期限

1.采购部门应按照请购部门提出的“需要日”办理采购。为达到这一要求,掌握适当采购时机,采购部门应召集有关部门按材料特性、采购地区及市场供需状况等拟订各项材料采购作业处理期限,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原则上应以供货合约拟明的交货期限为准,加计请购呈批及验收所需时间。

2.原订采购作业处理期限变更时,采购部门应专函报告具体原因,呈总经理核准后,通知各有关单位,以利于存量管制及适时提出请购。

第五条 权限

特约厂家采购项目由总经理核批涉,及资金超过××元呈总经理核批。

第六条 供应厂商

1.各项材料的供应商至少应有3家(独家供应或总代理等特殊情况下除外),各家背景及交易资料应记载于“供应厂商资料卡”存档备用。对于未达本公司标准的材料,采购部门应开发新供应商,或报送主管部门拟订开发计划。

2.新供应商的开发,由生产管理部门会同采购人员实地考察生产设备、工艺流程、生产能力、产品质量等以后,填制供应厂商资料卡(若由于采购时效而由采购人员自行开发,则由采购人员填制)呈总经理核准后,列为备选厂商。

3.对于交货质量不良、无法按期交货或停止营业的供应商应予撤销设定。 届时由采购部门以签呈方式说明原因,送生产管理部门复查,并呈总经理核准后,通知对方。

第七条 询价

1.采购部门收件人员收到“请购单”或“外购单”时,即加盖收件章,转采购经办人员办理询价作业。

2.各采购经办人员收到“请购单”或“外购单”,应先判断请购材料品名、规格、需求日期、数量等是否填写明确,有无供应厂商报价。对于资料填写不全或规格不详者,注明“填单异常,说明欠详”等字样后退请购部门修订。

3.询价程序如下:

(1)由采购经办人员参考过去采购记录或供应厂商资料拟定至少三家询价对象(特殊原因如独家制造、独家代理、原厂牌零配件无法替代等并报经主管核准者除外),并填记在“请购单”上。

(2)对于加工合同采购项目,采购部门应要求厂商填具“成本分析表”连同报价单一并送来,作为议价参考。

(3)采购经办人员询价时,应将询价截止日期填注于“请购单”内以便通知供应厂商。

(4)采购经办人员于通知厂商报价后,应紧跟催进度。

4.询价完成后,采购助理人员应将询价、报价的全部资料整理报送采购经办人员,据以议价。

5.若报价材料规格较复杂或与请购规格不尽相同,采购助理人员可将全部资料填制“采购事务征询单”,连同有关报价资料送请购部门签注意见。签注完成后送交采购经办人员按请购部门意见处理,必要时重新询价。

第八条 议价

1.采购经办人员收到不需会签或已会签完成的询、报价资料时,应结合会签结果和各厂商报价,查阅前购记录及供应商资料卡、市场行情,经成本分析后,拟订议价对象、议价策略及拟购底价(并报告有关主管),以供议价之用。

2.议价:

(1)议价时除注意质量、价格外,还应注意交货期有无保证,能否向厂商争取分期付款等。

(2)议价可采用多种形式进行。议价完成后,由采购经办人员拟定合作对象,呈请有关领导核批。

第九条 订购

1.由采购经办人员于“请购单”上填记订购日及约定日,再交由采购助理人员填制采购联络函,寄送厂商。将“请购单”第二联送材料库以待收料。

2.预付定金或采购金额较大,或有附带条件的采购项目,采购经办人员应先与厂商订定供销合同书。合同书正本两份,一份存采购部门,一份存供应厂商;副本若干,分存请购部门、收料部门、会计部门及供应厂商。

第十条 特殊情况的处理

1.请购项目的撤销:各采购经办人员收到原请购部门送来“撤销请购单” 后按下列方式办理。

(1)若原请购项目尚未办理,由采购经办人员在原请购单据上加盖“撤销”章,再交由采购助理人员将原请购单与“撤销请购单”第二联退原请购部门,第一联自存,按一般请购单据存档方式处理。

(2)若原请购项目已向厂商订购,由采购经办人员与供应厂商接洽撤销订购,经供应厂商同意撤销后,向供应厂商取回采购联络函,依第(1)项方式办理。若供应厂商坚持不能撤销,采购经办人员应于撤销请购单上注明原因,呈总经理核签后,由采购助理人员将撤销请购单寄回原请购部门。

2.紧急请购:采购经办人员接到紧急请购通知,应即查明请购材料名称、规格、数量、请购单号及交货地点等资料,并以电话询议价格,待收到正式请 购单时,补入询议价结果,按急件方式处理。

3.交货质量异常:各采购经办人员收到资材部门验收不合格的“材料检 验报告表”时,应尽速与供应厂商交涉扣款、退货、换货等事宜,并将交涉结

果记录于“材料检验报告表”的“采购处理结果”栏内,并呈总经理核签后送 回材料库。

(1)对于需退料、换料或补交者,采购经办人员应于“材料检验报告表” 的“采购处理结果”栏内注明厂商电话及预定的处理日期。

(2)因质量不合格而退货换料,可按逾期交货处理。而逾期日数应从采购经办人员通知厂商换料之次日起计算。

(3)采购经办人员如未能按请购部门意见处理时,应将与厂商交涉结果记入采购处理结果栏,送原请购部门签注意见,或会同原请购部门共同处理。

(4)交期延误罚扣处理:采购助理人员收到交货延误(本地厂商延交3日、外埠厂商延交5日以内可不按延误论)或统一#5@p逾天未送资料科的拟整理付款事务时,应按下列方式处理:

① 计算逾期罚扣金额(定期合同采购按每天5‰计扣,定有买卖合同者按 合约所订比例计扣,其余按每天3‰计扣),并通知厂商罚扣原因与金额。

② 在厂方同意扣款或补足#5@p时,由采购助理人员在收料单及#5@p上填纪 实付金额或#5@p号码,呈总经理核签后,连同原“请购单”第二联、收料单、材料检验报告表等资料,送会计部门整理付款。

③如厂方不同意按第①方式扣款,采购经办人员应继续与厂商交涉并呈董事长核决后按第②项方式处理。

4.属销售惯例或配合最小包装量厂商需超交的,采购经办人员应于“请购单”采购记录栏内注明,以作为材料库收料依据。

5.以暂借款采购采购,经办人员应在“请购单”采购记录栏内加盖“采购部门整理付款章”,以免会计部门重复付款。

第十一条 采购作业进度控制

1.采购经办人员对于每一采购项目均应根据需要确定作业进度管制点,预定作业进度。

2.预定作业进度应能配合请购项目缓急,且各作业进度须在预定日期前完成。

3.对于未能在预定日期前完成的采购项目,采购经办人员会同请购部门研究处理对策。

第十二条 价格变动之处理

1.外销产品原材料价格变动时,采购部门应即通知外销部门重新审理产品报价水平,避免不当损失。

2.采购部门应于奇数月x日前,核算各种材料价格变动情形,填具“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月报表”呈总经理核批处理。

第十三条 附则

本采购作业施行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


第三篇:济南市青少年校园足球评估细则实施办法


济南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定点学校等级

认定细则实施办法

(讨论稿)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家体育总局和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的通知》(体群字【20xx】54号文件)精神,加强济南市校园足球健康有序的进行,根据全国校园足球评估考核制度,逐步建立起一种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进一步规范管理、表扬先进,鼓励各网点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等级考评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济南市校园足球定点学校(以下简称“定点学校”)建设,推动我市校园足球持续发展与水平的提高,完善我市校园足球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定点学校”的等级认定工作有利于促进校园足球的长远发展,有利于调动各“定点学校”的积极性。

第三条 济南市校园足球“定点学校”等级认定条件及细则是认定“定点学校”等级的标准。

第四条 济南市校足办负责“定点学校”的等级认定工作。

第二章 济南市校园足球定点学校等级认定评分细则

第五条 行政管理

1、学校依据校园足球发展计划,制定了足球教育发展规划。

2、学校足球教育实行班主任负责制,并纳入对班级和班主任的工作考核机制。

3、学校建立了定期研究足球教育发展的例会制度并及时制定、完善有关足球发展办法、措施。

4、学校每年对足球工作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 校园足球开展情况

1、开设足球教育课。根据《济南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学生身体、心理特点,学校集中或分散开设足球课程,利用每天一小时足球活动的时间,使学生了解足球知识,普及足球运动。

2、建立班级联赛制度。

3、定期上报济南市校足办学校足球课时间安排计划。

4、学校有长期开展足球活动的计划安排,做到有场地、有器材、有教师、有人员、有时间、有经费、有档案,常年坚持训练。

5、学校每学期应有专项经费投入,保障校园足球活动的正常开展。

6、足球教练有年度、周、课时训练计划,训练内容、方法和手段科学合理。

7、各网点学校应积极配合市队足球教练员的选材工作。

8、学校校长、教练员要按时参加市校足办组织的各项培训工作。

9、学校定期组织召开校代表队队员家长座谈会,并通过相互交流积极争取家长对学校足球工作的支持。

第七条 竞赛及输送

1、学校每学期有固定的班级、年级、校际比赛。

2、学校应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参加当年度济南市校足办组织的年度比赛及各区组织的区级联赛。

3、积极向市级代表队输送优秀队员。

4、学校必须上报每学期班级、年级、校际联赛计划、联赛秩序册、成绩册。

5、学校应认真按照下发的联赛通知及规程要求参加比赛。

第八条 学校足球特色文化建设

1、学校校园足球QQ空间建设有特色,不断更新,宣传学校足球发展。

2、学校每学年定期组织足球节,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足球活动,打造学校足球文化品牌。

第九条 媒体宣传

学校应积极在校外平面、网络等媒体宣传校园足球活动开展情况。

第三章 等级认定及奖励

第十条 济南市校足办将从51所“定点学校”中,依据分值排序,根据等级认定条件及细则,将“定点学校”分为一、二、三个类别。

第十一条 认定类别

一、一类(优秀),80分以上学校。

二、二类(合格),60分以上学校。

三、三类(不合格),60分以下学校。

第四章 奖惩机制

第十二条 济南市校足办每年从校园足球专项经费中提取部分经费,用于奖励优秀“定点学校”建设,调动学校和体育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奖励资金必须用于学校购置器材、训练、比赛、指导员补助等工作,不得挪作它用。

十三条 凡评定为合格以上的“定点学校”将享受济南市校园足球发放的一切物资。

十四条 对于在评定工作中得分低于60分的“定点学校”,将不享受济南市校园足球发放的一切物资。济南校足办将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整改,如仍未达到要求,济南市校足办将取消该学校定点学校资格,待各项工作达到要求后,再行申报加入。

十五条 对于运动队在报名注册和参加校园足球联赛过程中有违反相关竞赛规程和纪律规范的情况,一经发现,济南市校足办将给予通报批评,若情节严重或者多次违反规定,将取消该学校校园足球定点学校资格。

第四章 评估人员

第十六条 由济南市校足办人员及聘请专业评估团队组成。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定点学校”等级认定工作每年度(如:20xx年x月—20xx年x月为一年度)一次,市校足办根据等级认定情况将统一按等级下拨经费和装备。

第十八条 凡认定为优秀“定点学校”须在年度末上报报本年度奖励经费使用情况报告。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济南市青少年校园足球工作领导校足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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