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水平和执政理政能力,根据中支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组中心组学习的要求,结合近年来我支行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建立规范、科学的检查考核制度,推动中心组培养良好学风、提高学习成效,加快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检查考核的范围
党组中心组及其成员。
三、检查考核的内容
(一)学习制度。 着重检查考核中心组学习的制度落实情况。主要检查考核中心组集中学习制度是否健全,理论学习能否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学习计划是否落实,能否完成中央和中支安排的学习任务;中心组组长能否以身作则,作理论学习的表率,是否认真促学、督学;学习秘书制度是否健全等。
(二)学习态度。 着重检查考核中心组成员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主要检查考核中心组成员能否创新学习方式方法,能否正确处理工学矛盾,按要求参加理论学习和研讨活动;能否坚持在职自学,有无自学计划,有无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和研究成果等。
(三)学习内容。 着重检查考核中心组成员对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主要检查考核中心组成员对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基本观点是否熟悉;对重要的理论观点及党中央的重大决策能否联系实际形成自己的认识等。
(四)学习效果。 着重检查考核中心组成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提高执政理政能力的情况。主要检查考核中心组成员能否坚持用发展着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在工作中提出新思路,创出新局面,取得新成绩;能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在推动本县区本部门经济社会发展和各项工作中,化解矛盾,破解难点;能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勤政高效、清正廉洁,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等。
四、检查考核的方法
党组中心组学习检查考核由办公室宣传部门牵头,抽调人员组成检查考核组进行。年度集中考核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一)查看文档。 查看中心组制定的各种理论学习文件和学习记录,学习计划安排及落实情况;中心组成员参加集中学习出席情况和发言情况,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和调研报告情况。
(二)听取汇报。 听取中心组负责人对中心组学习情况的汇报;听取中心组学习秘书对学习秘书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三)座谈了解。 召开干部群众座谈会,了解中心组及其成员学习理论、运用理论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
(四)民主评议。 组织干部群众填写《中心组及其成员理论学习情况评议表》,对中心组及其成员的学习态度、理论素养、领导水
平和世界观改造等情况进行评议。
对中心组进行集中考核的同时,对中心组成员个人学习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评价中心组学习情况的重要依据。对中心组成员的考核主要采取考学、述学、评学的形式进行,具体考核细则见附件一。
五、考核结果运用。
按照集中考核计分结果,以“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一般”(60—79分)、“较差”(60分以下)四个档次予以评级。对连续两年被评为优秀档次的中心组授予“优秀中心组”称号,并予以通报表彰;对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档次的中心组予以通报批评。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党组中心组及其成员 考学、述学、评学考核细则
一、考学。每年x月份对党组中心组成员当年的理论学习、运用情况进行一次集中考试。考试内容主要包括:《中心组分专题集体学习的安排意见》,本年度中央、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中心组学习材料》等有关内容。组织有关人员出卷、评卷,采用百分制来确定考试的成绩。中心组成员中有一人考试不合格,对该中心组年度检查考核定为“较差”档次。
二、述学。党组中心组及其成员每年分别对学习情况进行客观、真实的总结。述学内容主要包括:中心组及其成员的学习情况,是否认真制订当年中心组的理论学习计划及个人自学计划,对理论学
习的认识态度,培训学习情况,必读书目的学习情况,撰写学习体会和理论调研文章情况。述学主要采取集中汇报、个别座谈等方式进行。
三、评学。 在进行考学、述学的基础上,每年x月份,在一定范围内让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心组及其成员的学习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内容主要包括:中心组及其成员的学习态度、学习方法、理论水平和实际应用能力。评议通过召开座谈会或述学报告会等,按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采取无记名填写评议表的形式进行。
第二篇: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一条 党组中心组是党组成员及其他中心组人员学习理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组织形式。根据县委组织部、县委工委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中心组由共青团X县委员会党组成员组成。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中心组组长的职责是:
(一)审定学习计划;
(二)主持集中学习研讨;
(三)检查各项学习制度落实情况。
第三条 学习的目的:
(一)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全面正确把握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善于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形势和分析问题,始终保持思想理论上的清醒和坚定。
(二)提高政治水平。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
(三)提高领导水平。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断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增强财政工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
第四条 学习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把理论学习同研究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本地区本部门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和其所在党组织建设的突出问题相结合,研究新情况新问题,总结新做法新经验,提出新思路新对策。
(二)改造主观世界与改造客观世界相结合,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
(三)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坚持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
第五条 学习的主要内容:
(一)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基本原理,重点是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二)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方针政策及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论述;
(三)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团组织的重要文件及领导的重要讲话;
(四)依法行政相关的法律基本知识;
(五)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
(六)科技、管理、历史、文化等基本知识及其在实践中的最新发展。
第六条 党组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和共青团工作实际,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制定党组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研讨计划,明确学习的主要内容,实施办法和目标要求。年度学习计划在年初制定,阶段性学习安排主要结合形势任务和不同阶段的要求制定,专题学习计划重点围绕某个重要问题提出具体的学习研讨方案。原则上学习按月进行安排,每年集中学习的专题不少于4个,集中学习的时间不少于12天。
第七条 党组中心组成员要按照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个人年度自学计划和调研计划,确定必读书目和参考阅读书目,明确个人学习目标、自学选题及学习成果的体现方式。
第八条 在搞好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精心组织集中学习研讨活动,围绕共青团工作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认真设计专题。每次集中学习研讨要安排重点发言,或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讲座,并提前一周将学习的内容、方式、要求等事项通知到每个成员。
第九条 坚持学习报告备案制度。每年x月底前向县委组织部、党群系统工委书面报送中心组成员名单、本年度学习计划和上年度学习情况。及时向党群系统工委报送阶段性学习计划、集中学习研讨的专题安排及学习成果。
第十条 坚持学习考勤制度。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参加集中学习研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要向组长请假,并作出补课安排。
第十一条 坚持学习通报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后,及时将学习情况及学习成果编发办内各处室,指导全办的学习。
第十二条 建立中心组学习档案。档案的内容包括:
(一)党组中心组各项学习计划和总结;
(二)每次集中学习会议记录、考勤记录、纪要或学习简报;
(三)党组中心组成员集中学习研讨发言提纲、个人自学计划、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论文与调研报告等;
(四)其他有关中心组学习的材料。
党组中心组学习档案按年度建立专卷。
第十三条 党组中心组由机关党组秘书担任学习秘书。 学习秘书的职责是:
(一)协助中心组制定和落实年度学习计划、阶段性学习安排和专题学习研讨计划;
(二)根据学习计划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
(三)集中学习研讨会议记录和考勤,编发纪要或简报;
(四)学习档案的建立和管理;
(五)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有关材料。
第十四条 学习的基本要求:
(一)党组中心组成员要高度重视学习,善于学习,自觉遵守中心组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内容、成效的落实。
(二)认真读书,勤于思考,坚持撰写读书笔记。除完成学习计划规定的内容外,根据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再选学一些其他方面的理论知识。每年中心组成员要撰写1-2篇学习体会文章。
(三)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寻求新办法,把调查研究贯穿于学习的全过程。党组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的调研选题不得少于1个,调研的时间不得少于1个月。
(四)每次集中学习研讨,要提前做好准备,自学有关内容,写出提纲,积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