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式样)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式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创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律师事务所名称:             英文名称:

第二条  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XXX  X市XX路    身份证号:

XXX  X市XX路    身份证号:

XXX  X市XX路    身份证号:

第三条  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XX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

XXX  X 万元   X%;

XXX  X 万元   X%;

XXX  X 万元   X%;

第四条  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 …… 余下全文

篇二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

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开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第二条合伙人: XXX,身份证号:XXX,身份证号:XXX,身份证号:XXX,身份证号:XXX,身份证号:

第三条条本所开办资金   万元,合伙人出资为: XX     万元   X%;XXX   万元    X%;XXX   万元    X%;XXX   万元    X%;XXX   万元    X%;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本所主任;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四条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合伙人会议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议事方式除本协议特别规定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 …… 余下全文

篇三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创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律师事务所名称: 英文名称:

第二条 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XXX X市XX路 身份证号:

XXX X市XX路 身份证号:

XXX X市XX路 身份证号:

第三条 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XX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

XXX X 万元 X%;

XXX X 万元 X%;

XXX X 万元 X%;

第四条 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

第六条 本所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N名,在合伙人中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主任对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七条 本所设立行政主任一名。

第八条 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其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决定本所主任和副主任的人选;

(三)决定本所分所、内部机构的设立和负责人;

(四)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 …… 余下全文

篇四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

根据相关法律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开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协议如下。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名称: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第二条合伙人: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第三条条本所开办资金 万元,

合伙人出资为: 万元;

万元;

万元。

第四条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本所主任;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1

第四条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合伙人会议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议事方式除本协议特别规定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五条本所设立主任1名,副主任2名,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主任对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六条合伙人会议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选举本所主任和副主任人选;

(三)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报告、结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 …… 余下全文

篇五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之一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之一

(供规模所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创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XXX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英文名称:

第二条 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

XXX X市XX路 XX 号 身份证号:

XXX X市XX路 XX 号 身份证号:

XXX X市XX路 XX 号 身份证号:

第三条 本所开办资金XX万元,合伙人出资方式及比例: XXX 万元 X%;

XXX 万元 X%;

XXX 万元 X%;

第四条 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本所主任或者管理机构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 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本所设立合伙人会议制度,管理合伙人制度。

第六条 本所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N名,在合伙人中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主任对外代表本所,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

第七条 本所设立行政主任一名。

第八条 合伙人会议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合伙人会议推选管理合伙人,由管理合伙人承担本所的日常管理工作。

…… …… 余下全文

篇六 :律师事务所合伙所合伙协议(样式二)

律师事务所合伙所合伙协议(样式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名称

本事务所名称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

第二条住所

事务所总部设在:

事务所可以在其他国家和中国其他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第三务宗旨

事务所的宗旨为:谒诚为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并努力使之成为世界第一流的律师事务所。

第四条性质

事务所为个人合伙制。

第五条合伙人

事务所合伙人分为无限责任合伙人和有限责任合伙人(以下“合伙人”称谓含有限责任合伙人和无限责任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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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限责任合伙人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并对其投资形成的事务所财产共同所有。

有限责任合伙人按合伙人会议的决定对事务所出资,对外仅按其出资份额承担有限责任。

第六条事务所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入伙、退伙

第七条入伙

承认并愿遵守事务所合伙协议及合伙人会议决议者均可申请入伙。

申请入伙者应向合伙人会议提出书面申请,并由两名无限责任合伙人书面推荐,经合伙人有效表决后通过,其享受合伙人资格的起始日期,由合伙人会议决定。

第八条退伙

1、合伙人有权退伙,退伙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其他合伙人;

2、无限责任合伙人无故不参加事务所合伙人大会三次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合伙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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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合伙人因违反国家法律、律师职业道德、事务所有关规章制度、合伙人会议决议、玩忽职守给事务所造成重大名誉或经济损失的,经合伙人会议决定,可中止或免除其合伙人资格,该合伙人对其给事务所造成的损失应进行赔偿;

4、合伙人退伙后,应根据退伙时事务所财产状况进行结算并于退伙后12个月内分割其合伙财产,包括该合伙人的投资及合伙期间积累的财产、无限责任合伙人退伙时对于其在合伙期间事务所的全部债务负连带责任;

5、合伙人退伙后应保守事务所的商业秘密,不得带走合伙期间本事务所的客户资料。违反前述规定者应对事务所的损失进行赔偿。

…… …… 余下全文

篇七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模板

江苏XXX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

江苏XX律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协议

(供申请设立普通合伙所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设立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共同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执业经历等:

第二条 合伙人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第三条 本所的组织形式: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第四条 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 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律师事务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共 页 1

江苏XXX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合伙人会议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

第六条 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其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推选本所和管理机构的负责人;

(三)制定本所的内部管理制度;

(四)组织本所的年度考核(包括本所年度执业情况和律师执业情况);

(五)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六)决定吸收新合伙人;

(七)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财产处臵;

…… …… 余下全文

篇八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书

高扬律师事务所

合伙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本着平等合作的原则,经协议人充分协商,决定共同创办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律师事务所名称: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英文名称:

第二条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见附件《合伙人名录》。

第三条 律师事务所开办资金100万元,出资合伙人出资方式、金额、持股比例载入附件《合伙人出资持股登记表》。

律师事务所增加、减少开办资金,由合伙人会议依据本协议与律师事务所章程决定。

第二章 合伙人

第一节 合伙类型与入伙条件

第四条 本所合伙人分为创始合伙人、终身合伙人、出资合伙人与管理合伙人。

(一)本所创始合伙人为一人,创始合伙人高建强自本协议成立之日起为终身合伙人。但在本协议签订后前十年不享有终身合伙人分配权益。

(二)本所全体终身合伙人、出资合伙人依据本协议享有合伙人财产(资产)所有权与红利分配权。

(三)本所管理合伙人依照本协议享有合伙人红利分配权。

第五条 终身合伙人

终身合伙人是在本所持续工作,并为本所出资或者(和)参与管理工作的普通合伙人。

(一)晋升终身合伙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在本所持续执业或工作(可计入担任法律秘书、律师助理等期限)满十年(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的外,20xx年12月31日前在本所执业的律师自20xx年1月1日起算);

2、成为出资合伙人满五年或者管理合伙人满八年,既是出资合伙人又是管理合伙人的,符合其中任一条件即可;

3、具有律师执业资格,无违法犯罪记录;

4、除退休外,在本所专职执业或工作。

4、向合伙人会议申请成为终身合伙人。

对律师事务所有特殊贡献,包括不限于承办有重大国际、国内影响案件,为律师事务所11本所律师因对外业务需要,经管理委员会同意设立的“资深合伙人” 、“高级合伙人”、 “合伙人”等名誉称谓与本协议无关。不具法律效力。

…… …… 余下全文

篇九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范本

山东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

(范本)

订立合伙协议人:

以上发起合伙人发起设立山东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为明确本所的性质及组织形式,确定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合伙律师事务所登记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本所章程,全体合伙人在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章 律师事务所

第一条 本所是发起合伙人 、 、 依照《律师法》等法律法规及行政管理规章,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愿组合,自筹资金发起设立,并经山东省司法厅审核登记的合伙律师事务所。

第二条 本所名称:

英文:

办公住所:

第三条 本所根据“自愿组合、共同出资、共担风险、共享积累”的原则,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律管理、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内部实行民主管理,建立健全民主管理机构或机制,制定完善的内部规章制度,报主管司法行政机关备案,并认真执行。在执行中,主动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指导、检查。

合伙人对本所财产享有管理权和所有权,对外由合伙人对本所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四条 本所全体合伙人及执业律师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自觉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等各项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五条 本所在管理和执业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第六条 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本所组织与行为、合伙人之间权利义务以及本所与聘用人员之间权利义务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本所及各合伙人均具有约束力。

第七条 本协议与法律法规及本所章程规定相抵触的,均视为无效,应当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本所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章 合伙人

…… …… 余下全文

篇十 :律师师事务所合伙协议

律师师事务所合伙协议

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自愿合伙组成律师事务所,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律师事务所名称

本所名称为: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

地址: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的性质:本所为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第三条、合伙人

合伙人为订立本协议 人,本所成立之后,根据业务需要,依照本协议和章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吸收新的合伙人。

第四条、出资数额与比例

本所的设立资产为人民币 万元整,由设立人一次性交足,其中: 罗瑞玺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元,占设立资产总额的 %; 孙德勇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 元,占设立资产总额的 %。

第五条、合伙人的财产权利

(一)本所的全部收入在扣除成本支出、税金及各项基金等项费用并弥补上一年亏损后净收益可作为利益分配。

(二)本所的利润分配比例如下: 。

(三)本所的亏损分担方式如下: 。

第六条、财务管理及分配制度

(一)本所建立健全人事、财务、业务、收费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项税费、具体内部管理制度另行制定。

(二)合伙人的共同财产由事务所统一管理使用,未经合伙人会议同意不得私自分割、挪用。

(三)本所实行工资制或办案提成制,律师具体提成比例或工资金额由合伙人会议确定,达到国家规定的纳税标准的,由本人负责交税。

第七条、合伙人的债务承担方式

本所律师违法违规执业或者因过错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由本所承担赔偿责任。本所赔偿后,可以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的律师追偿。本所合伙人对本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责任承担比例按出资比例确定)

第八条、入伙

(一)从事律师工作 年以上,年创收达到 元,或者具有特殊才能和贡献者,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合伙人会议全体通过,作出决议并与其签订合伙协议后可成为合伙人。

…… …… 余下全文

篇十一 :律师事务所合伙所合伙协议

律师事务所合伙所合伙协议

订立协议人:

以上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充分协商,自愿合伙组成律师事务所,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律师事务所的名称。

本所名称为:

地址:

第二条 律师事务所的性质。

为“两不四自”律师事务所。即:“不占国家编制、不要国家经费、自愿组合、自收自支、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自律性律师工作机构。

第三条 合伙人。

初始合伙人为订立本协议的 人,本所成立之后,根据业务需要,依照本协议和章程规定和条件和程序吸收新的合伙人。

第四条 出资数额与比例。

(一)合伙人每人认缴人民币 元整。

(二)每个合伙人的出资比例分别占出资总额的 %。

(三)合伙人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五日内一次付清出资款 元整。

第五条 合伙人的财产权利。

(一)每个合伙人每年的业务收费,在支付效益工资扣除应摊公共费用。提取

%公共积累,交纳各项税费后,其剩余部分作为事务所的财产积累,用于事务所发展,如购置交通工具等。创收合伙人对其积累的财产享有专有使用权。

(二)律师事务所每年的公共费用 %由合伙人均摊, %按比例分摊。

(三)每个合伙律师年业务收入提取 %进入公共积累,由合伙人共同享有。

(四)专、兼职律师年业务收入,在提取效益工资后,其余部分进入公共积累,由合伙人共同享有。

(五)合伙律师的业务收入不足以支付公共费用时,由专、兼职律师创收的积累部分冲销;如果专、兼职律师创收的积累部分仍不足以支付律师事务所费用时,其不足部分由各合伙律师均摊。

(六)各合伙律师按其出资比例对事务所债务承担义务,并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七)事务所每年收取的业务费,按照律师法的规定提取事业发展基金、执业风险基金、社会保障基金、培训基金,具体比例由合伙人会议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确定。

(八)合伙人会议每年年初对上一年度的资产清理一次,确定每个合伙人在上一年度财产积累中所享有的财产数额。每个合伙人历年享有财产数额之累计数即为该合伙人在本所拥有的财产总额。

…… …… 余下全文

篇十二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

江苏XX律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合伙协议

(供申请设立普通合伙所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之规定,设立人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充分协商一致,决定共同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合伙人:姓名、居住地、身份证号码、执业经历等:

第二条 合伙人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第三条 本所的组织形式: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

第四条 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一)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2.推选或者被推选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

3.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4.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律师事务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5.依照合伙人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6.依合伙协议对本所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二) 合伙人承担以下义务:

1.依照合伙协议履行相关监督和管理职责;

2.遵守合伙协议、律师事务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3.执行合伙人会议决议;

4.对本所聘用律师进行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对其执业活动实施检查和监督;

5.对律师事务所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6.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合伙人会议是本所的最高议事决策机构。

第六条 合伙人会议决定本所的一切重大事宜,其主要职权为:

(一)制定本所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推选本所和管理机构的负责人;

(三)制定本所的内部管理制度;

(四)组织本所的年度考核(包括本所年度执业情况和律师执业情况);

(五)审议本所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报告、收益分配方案及重大开支事项;

(六)决定吸收新合伙人;

(七)决定合伙人的退伙、除名及财产处臵;

(八)审议对本所律师的奖励和处分;

(九)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

…… …… 余下全文

篇十三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

目录

第一章 释义

第二章 出资

第三章 合伙人加人合伙的条件和程序

第四章 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第五章 合伙人收益的分配与债务的承担

第六章 合伙人离职及退休期间的权利义务

第七章 合伙人退伙的条件、程序及权益处理

第八章 合伙人的除名

第九章 合伙人权利、义务的转让与继承

第十章 合伙人会议

第十一章 执行委员会

第十二章 合伙终止与清算

第十三章 合伙争议的解决

第十四章 协议生效、修改与解释及协议与章程之关系

第十五章 协议之签约人

合伙人协议

根据《民法通则》、《律师法》、《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协议签约人就合伙组建和管理律师事务所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合伙协议,作为各签约人共同遵照执行的合伙行为规范。

第一章 释义

第一条 在本协议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名词释义为:

1. 1一级合伙人是指承认并签署本《协议》和《章程》,以一级合伙人相应出资,对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享有相应管理权和相应财产所有权,并承担相应义务而在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备案的律师。除本协议特别点明“创始合伙人”外,一级合伙人的概念均含创始合伙人。

1. 2二级合伙人是指承认并签署本《协议》和《章程》,对事务所以二级合伙人相应出资,对事务所享有相应管理权和相应财产所有权并承担义务而在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备案的律师。

1. 3三级合伙人是指承认并签署本《协议》和《章程》,对事务所以三级合伙人相应出资,对事务所享有相应管理权和相应财产所有权并承担义务而在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备案的律师。

1. 4合伙人会议是指由全体合伙人组成的,决定事务所重大事项的权力机构。

1. 5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是指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的,由事务所主任、执行主任及各委员组成的,在合伙人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事务所管理职能的合伙人会议之执行机构。

…… …… 余下全文

篇十四 :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

【 天津市律师协会 行业指引(二) 】

天津**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

(参考文本)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本所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全体合伙人相互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 本所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全体合伙人愿意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第三条 本协议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四条 合伙期限为*年(注:约定期限的增加本条)

第一章 合伙人

第五条 订立协议的各方合伙人:

姓名:***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住址:************************************

律师(或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号:************

律师执业证书号码:***********

执业经历:************

……

第二章 合伙人的出资额及出资方式

第六条 本所的设立资产为人民币***万元整,由设立人一次性缴足,其中:

***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元,占设立资产总额的**%;

***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元,占设立资产总额的**%;

*** 以现金出资人民币****元,占设立资产总额的**%;

第三章 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 合伙人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合伙人会议,行使表决权;

(二)推选或者被推选为本所主任或管理机构的负责人;

(三)提请修改合伙协议、本所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监督合伙人会议决议的执行,监督本所的执业活动和内部管理活动; 1

(五)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退出合伙;

(六)依照合伙协议对本所的财产拥有所有权和收益分配权;

(七)享有本所为合伙人办理的失业、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及其他福利;

(八)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权利。

…… …… 余下全文

篇十五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所经河北省司法厅批准成立,是全体合伙人共有的执业机构。本所合伙人按《合伙人协议》约定的份额享有事务所的全部财产、商誉和权利;共同对事务所的全部债务 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条 本所名称:河北正纲律师事务所。

本所注册地址:邯郸市滏河南大街58号。

第三条 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并经合伙人会议同意,本所可变更住所。

第四条 本所的宗旨是依法执业,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发挥律师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创造良好的执业品牌形象,为社会提供高效优质的 法律服务,并以此赢得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把本所办成享有良好信誉的一流法律服务机构。

第五条 本所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合伙人

第六条 本所的全体创办人为合伙人,他们是:

(一) 侯振刚,男,律师执业证号:11304199810635308;

(二)宋辛铭,男,律师执业证号:1130xxxxxxxxxxxx;

(三)蒋继光,男,律师执业证号:11304199510794236;

(四)李东,男,律师执业证号:1130xxxxxxxxxxxx;

(五)魏慧敏,女,律师执业证号:11xxxxxxxxxxxx21。

第七条 本所的合伙人除应遵守合伙章程外,至少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合伙人的基本条件;

(二)经管委会(或合伙人会议)核定,年业务收入达到 万 元以上;

(三)有能力承担本协议或合伙人会议决议所确定的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费用;

(四)认可并接受本所的发展宗旨和文化;

(五)愿意签署本所章程及本协议并承诺承担本协议确定的合伙人的义务。

第八条 本所的合伙人由本所主任或三名以上合伙人以书面方式向合伙人会议正式推荐,并由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通过后产生。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