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法律服务市场整顿规范工作
情况汇报
为进一步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市场的管理,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执业行为,树立行业良好形象,根据岳司发通【2014】2号文件要求,从8月起,我局组织开展了基层法律服务市场集中整顿活动。主要从自查自纠、集中查处、建章立制等方面采取措施,重点对基层法律服务执业机构及其执业队伍进行全面审查、集中整顿。现将整顿规范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现状
目前,我县共有基层法律服务所5个,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36人(包括新注册人员10名)。其中:华民法律服务所14人、城关法律服务所4人、北景岗法律服务所6人、插旗法律服务所6人、三封法律服务所6人,5所均为合伙制,独立核算,统一管理,20##-20##年度年检注册合格。通过审查发现,各基层法律服务所章程、合伙人资格、合伙协议、办公场所、出资情况等设立条件基本达标;“四统一”制度落实到位;文书档案及印章管理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照《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第10条的规定,已设的5个法律服务所中,除华民法律服务所外普遍存在需要上墙对外公示的相关工作制度、所务章程等内容不完善的问题。二是案卷归档不及时的问题。没有完全按照司法部《基层法律服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到一案一装卷,装订顺序和内容部分不符合要求,专档专人管理档案、管理不规范。三是近年来,虽然基层法律服务队伍的素质已有所提高,但整体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还有一定的距离。个别执业人员素质有待提高,服务大局意识有欠缺。四是学习制度不健全。学习党的政策、法律法规时间不够;个别所没有学习情况的记录;正面宣传基层法律服务的典型案例、先进事迹较少;发扬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正能量不够。
二、整改措施和建议
针对我县目前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接下来的两个阶段,我们将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查找制约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管理工作症结和问题,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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