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监督委员会材料汇编
村务监督委员会权利与义务
一、村务监督委员会享有以下权利:
1、对村务决策执行情况有知情权;
2、对监督事项的相关资料有查询权;
3、对村务公开、财务公开以及项目建设有审核权;
4、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有建议权;
5、对不按既定决策执行的有否决权;
6、对违规违纪的村干部有举报权;
7、对村民委员会委员履行职责情况有评议权。
二、村务监督委员会须履行以下义务:
1、认真学习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熟悉和掌握有关监督工作的基本内容、程序和方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履行职责能力。
2、自觉接受镇级纪委的领导,认真执行村务监督各项制度,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活动,不得借监督之名故意刁难或谋取私利。
3、积极支持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正确履行职责,协助做好村民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消除村民对村"两委" 工作的误解。
4、直接向镇级纪委反映村"两委"不符合政策规定的 气策及村干部违规违纪行为。
5、村务监督委员会向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定期向村宅支部和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村务监督工作情况。
6、联系村民,广泛听取并收集、整理村民的意见建久,及时向村"两委"反映。
7、模范遵守村规民约,发挥表率示范作用,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
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内容
1、监督村务。监督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执行情况;监督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如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工程项目招投标、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村集体土地的承包为租赁、集体资产处置、宅基地的划分、计划生育指标分配、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惠农资金政策落实、"一事一议"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事项。
2、监督财务。监督村级各项收支及往来明细情况、一年度财务计划及执行情况、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情况、"一事一议" 专项经费使用情况、村干部工资和奖金补贴以及其他需要监督的财务事项。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