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学组办字〔2009〕3号
关于做好上犹县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
发展观活动户外宣传标语工作的通知
县委各部门,县直(驻县)各单位党委(党组、总支、支部)、水岩乡党委:
上犹县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已全面启动,为营造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浓厚氛围,经研究,就做好开展第二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户外宣传标语工作通知如下:
一、宣传标语挂置位置
所有横幅宣传标语挂置在城区主要路口处,共应挂置横幅标语40幅(内容、编号附后)。
1、文兴路:在路口、希望小学、塞纳左岸广告牌、希桥酒店门口位置横路双面悬挂(12、 2)、(13、19)、(21、23)、(24、 26)号标语,分别由国土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计生委、供电公司负责;
2、备田大道:在制衣厂门口悬挂5号标语,由县移动公司负 1
责;
3、水南大道: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上犹二中、邮政大楼、房管局、南河路口、质量技术监督局门口悬挂6、16、17、24、18、19号标语,分别由检察院、联通公司、邮政局、房管局、质量技术监督局、交通局负责;
4、犹江大道:在卫生局、工商局门口分别悬挂7、22号标语,分别由以上单位负责;
5、文锦路:在滨江村村部、南河电厂家属楼处横路悬挂11、3号标语,分别由林业局、水务局负责;
6、新上犹路:在建设银行、工商银行、电信局、教育局、财产保险公司门口横路悬挂9、8、4、25、1号标语,分别由以上单位负责;
7、北门巷:步步高服装超市、才子男装门口横路双面悬挂(20、
26)、(14、19)号标语,分别由矿产局、农业银行负责;
8、西村路:在老林业局、上犹中学、农机局、广电局路口横路悬挂7、8、3、16号标语,分别由建设局、广电局、水保局、人民银行负责;在城市信用社、上犹宾馆路口横路分别悬挂13、10号标语,分别由民政局、粮食局负责;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