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已经签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还能反悔吗

已经签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还能反悔吗

签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案例:

离婚已经一年的赵女士想来想去,觉得离婚协议中关于房产分割的约定不公平,在鄞州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割,以挽回自己应得的利益。但法院日前给她的判决是———驳回诉讼请求。的主题是让法律服务更便捷,不用为了找律师东奔西跑,直接在网站下单,律师审核和代写完通过邮箱或网上下载就可以轻松使用自己的文书了,此外只要客户定制了我们的代写离婚协议书或者代写服务,就可以享受免费法律咨询。信法网向全国代写法律文书专项业务,方便广大群众,不出家门,花费较小的费用,就能享受到相当于专业律师提供的代书代理辩护等全套法律帮助。 律师团主要提供以下代书服务:一、非诉业务代书服务,代理书写信访材料,仲裁、听证、调解书协议书申请书答辩书代理词代理思路,告状信,举报信,报案信,检举信,合同协议,法律意见书及其它各种非诉法律文书;二、诉讼业务代书服务,代理书写民事行政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再审申请书、申诉书、抗诉书、代理词、代理思路等,代理书写刑事案件被告辩护词、辩护思路、上诉状、申诉状。离婚协议书代写 律师代写 代写离婚协议书 文书代写 代写起诉书 代写起诉状 代写遗嘱 代写遗书 律师代写协议

赵女士是在20xx年11月离婚的。当时,她跟丈夫钱先生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约定住宅归钱先生所有,她搬离。但在20xx年11月,她起诉到法院,提出“离婚时对房屋装修投入、婚后支付的按揭、房屋的增值等夫妻共同财产没有作处理,要求依法分割上述婚后共同财产”。她请求法院判她前夫钱先生支付财产分割款计10余万元。她还向法院说明,当时自己净身出户,是因遭受家庭暴力,头脑不清,一心只想早点离婚解脱,才答应了丈夫提出的不公平的财产分割要求。

被告钱先生向法院表示,他并没有对前妻实施过家庭暴力,而双方协议离婚时已经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权债务做了约定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已经处理完毕并无争议,其中房产已经明确约定归他所有,该约定应包括房产相关的装修和按揭贷款等。法官查明案件相关事实后,考虑到依据法律规定赵女士将败诉,而离婚协议中仅就财产分割而言确实对赵女士不公平,就决定组织原被告双方调解,希望被告钱先生顾及夫妻多年感情对原告赵女士适当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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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未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

未办理离婚登记的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

【案情】

原告郑某(男)与被告陈某(女)于20xx年9月结婚。20xx年2月双方因家庭矛盾产生纠纷,陈某提出离婚,并与郑某共同达成离婚协议。协议内容为:双方同意解除婚姻,小孩由郑某抚养,陈某不承担抚养费。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归郑某所有,但必须补偿陈某八万元人民币,其他共同财产归郑某所有。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签字捺印后并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陈某回到娘家居住至今。20xx年12月,郑某向法院起诉要求与陈某离婚,并向法庭提交了一份双方签字的离婚协议书来证明双方都已协商同意离婚,对小孩和财产也都进行了约定。陈某辩称当初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并未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该份协议书没有生效。她不同意离婚,也不同意当初双方关于小孩和财产分配的协议。

【争议】

该份离婚协议书是否有效?

第一种观点认为,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协议内容也不违法,且双方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以该份离婚协议书是有效的,应当按照协议的约定履行。但该份协议并不当然导致原、被告婚姻关系解除,因为离婚不仅要有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还需要一定的形式要件,所以要通过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履行完必要的程序后,才能真正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

第二种观点认为,该案中的离婚协议书并未生效,但如果法院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的,则协议书中关于小孩抚养和财产分配的约定应该具有约束力。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所以当离婚这个前提条件成就时则该份协议书应当有效。

第三种观点认为,本案中原、被告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未生效,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为离婚协议生效时间是在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不管是通过民政部门离婚还是通过法院离婚,如果是已经签订好的离婚协议,在没有办理离婚手续之前,一方反悔的,就不发生效力,任何一方都有权利对于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进行反悔。但已经签字捺印的离婚协议书,对于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是否破裂、现有财产状况,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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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须知、样板

办理协议离婚手续须知

凡双方或一方户口在荷城街道内,要求在本地区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手续的,称之为协议离婚。协议离婚必须夫妻双方自愿,如一方有异议的,不予受理。办理协议离婚的手续如下:

一、   写好“离婚协议书”,要求书写内容及格式在背面

二、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须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属集体户口的,须带户口簿首页(门牌号码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本人户口卡)、有效的身份证和复印件各一份;

2、双方的结婚证两本及复印件各1份;

3、双方各提交2张大1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红底或蓝底相片;

三、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双方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除外。

    4、女方怀孕期间、新生儿一周岁以内或中止妊娠后半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请求。

5、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注:离婚协议书一经签署,不得在婚姻登记机关变更。

               

离婚协议书(样板)

男方:×××,××××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为:XXXXXXXXXXXXXXXXXX;

户籍(按户口本首页地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身份证号为:XXXXXXXXXXXXX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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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离婚后拒不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法院依法判决按照《离婚协议书》履行

离婚后拒不配合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法院依法判令按照《离婚协议书》履行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旭锋

【案情回放】

20xx年,邱先生与李某结婚;20xx年,邱先生与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买了越秀区某小区房屋一套;20xx年,该房屋办妥房产证,权属人登记为李某;20xx年4月16日,邱先生与李某签署《离婚协议书》,并办理了离婚登记。双方约定:邱先生与李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购买的越秀区某小区房屋一套归邱先生所有。然而,经邱先生多次催促,李某一直拒绝将房屋过户给邱先生。邱先生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李某按照《离婚协议书》的约定,将房产过户到邱先生名下。李某辩称,当时是在激愤的情形下在离婚协议上签的字,离婚后她进行了冷静的反思,认为离婚协议对她显失公平,要求邱先生给自己20万元的折价款再办理过户手续。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签订的《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在签订协议时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离婚协议书》合法有效,双方应当按照协议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判决被告协助原告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 1 -

【律师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的规定: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法院应当受理;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因此,只有在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离婚当事人才能请求变更或撤销财产分割协议。本案中,邱先生与李某在签订《离婚协议书》,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进行分割时,并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离婚协议书》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应当切实履行。

对于诉讼离婚来讲,不论对方是否配合,办理房产过户不是问题,只要凭法院生效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房产交易中心会协助法院办理房产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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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签订离婚协议书须知

签订离婚协议书须知

离婚协议书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其在我国是依照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一、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及办理协议离婚的方式;

3.财产处理(婚前婚后),包括债权债务的处理;

4.子女抚养和教育(包括对方对子女的探望方式有时间);

5.其他约定

二、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须有自愿离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

2.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适当处理;

3、办理过结婚登记;

4.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其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证的法律效力

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具备再婚的条件.

2.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协议离婚也可选择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简易程序办理。

五、注意事项

1、离婚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协议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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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律师的忠告:签订离婚协议书须知

律师的忠告:签订离婚协议书须知

  离婚协议书是指当事人双方自愿离婚,出于合意而解除婚姻关系,对子女和财产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一种书面约定。其在我国是依照行政程序,由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一、离婚协议书的主要内容

  1、男女双方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

  2.离婚原因及办理协议离婚的方式;

  3.财产处理(婚前婚后),包括债权债务的处理;

  4.子女抚养和教育(包括对方对子女的探望方式有时间);

  5.其他约定

  二、办理协议离婚必须符合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须有自愿离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

  2.当事人须对子女和财产作适当处理;

  3、办理过结婚登记;

  4.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双方自愿离婚的程序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其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应准予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四、离婚证的法律效力

  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当事人即具备再婚的条件.

  2.离婚的当事人一方不按照离婚协议履行应尽义务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3、协议离婚也可选择到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简易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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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离婚协议书范本及程序

离婚协议书范本及程序

来源:找法网 作者:findlaw.cn 日期:10-02-06

自愿离婚协议书范本

男方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女方姓名: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双方于 年 月 日在_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结婚证号码 ),并生有1名婚生女( ,19 年 月 日出生)

现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二、婚生女 由女方直接抚养。抚养期间,男方承担婚生子的抚养费(包括医疗费、教育费、保险费) 元;

女方应悉心抚养婚生子,不得有虐待、遗弃、家庭暴力行为;

男方每个月可以探望婚生女 次,也可以到学校探望,每周可与婚生女共同居住 天,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 天,女方有协助的义务;

探望权的行使以不影响学业为准。

任何一方对婚生女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视为放弃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直接抚养权或中止、取消探望权;

三、财产分割

(1)双方认可婚后分开居住期间各自收入归各自所有的约定;

双方认可婚后个人随身物品归个人所有。个人随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饰、个人用品、手机、化妆品 等个人专用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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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怎么写

来源:作者:

离婚协议怎么写?

1.财产分割要易操作

离婚协议书中约定的财产分割内容一定要方便操作,以免日后执行麻烦时反悔,而故意制造出不利于执行的事端来。一般来说,钱款支付稍为便捷,离婚协议签署后执行起来较为痛快。在房产的变更上,若房屋产权登记在对方一人名下,特别是还有按揭贷款的房屋,变更起来手续更为烦琐。假如在变更前不能将房贷还清,银行一般不允许变更借款合同,使得产权过户手续也没办法办理。在这种情况下,要考虑到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若非得筹钱还贷后办理过户的,为防止对方事后不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不妨约定对方不配合办理产权变更手续的违约责任,以促使对方为免除承担责任而积极配合相关手续的办理。此外,签署约定时,还应要求将相关的权利文件的原件一并交付。对于房屋的权利文件有:(1)购房合同及附件;(2)契税凭证;(3)教育附加费四税通用凭证;(4)按揭贷款合同;(5)房屋所有权证;(6)交款#5@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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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签订离婚协议书须知

签订离婚协议书须知

  一、概念。离婚协议书是指结婚当事人因婚姻关系破裂,经协商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作适当处理而达成的书面约定。协议离婚当事人需凭离婚协议书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离婚协议书的内容。离婚协议书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协议离婚男女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

  2.离婚的原因;

  3.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如何处理、债务如何承担;

  4.子女抚养、教育及探视方式;

  5.其他约定。

  三、协议离婚的条件。协议离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当事人应为办理过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

  2、当事人双方须有自愿离婚的合意,且意思表示真实;

  3、双方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须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作适当处理。

  四、协议离婚的程序。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必须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和市辖区的民政部门或者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其程序如下:

  1、申请.男女双方就自愿协议离婚提出申请,申请双方应当持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离婚协议书和结婚证,亲自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申请依法进行严格的审查,主要审查双方是否真正自愿,是否对子女扶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了协议。

  3、批准.对于符合《婚姻法》规定双方自愿离婚条件的,登记机关即准予登记,注销结婚证,发给离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即解除夫妻关系。

  五、离婚证的法律效力。

  1、离婚证是证明婚姻关系正式解除的凭证,从取得离婚证时起,原婚姻关系消灭,当事人具备再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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