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工程协议书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本工程直接发包确定由乙方承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2:承包方式:
(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4:质量等级:标准
5: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 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第二条 甲方工作
1、合同开工日期前3天,提供施工所需的场地,并清除场内一切影响乙方施工的障碍;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等管道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条款约定的地点,并保证乙方施工期间的需要;
2、甲方进行分包工程,施工中甲方应协调施工场地内交叉作业及施工单位之间的关系,保证合同按约定顺利施工; 1
3、合同开工日期前5天,甲方负责设计的,组织由设计人员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交底。
甲方不按条款约定时间完成以上工作,造成工期延误,承担由此造成的追加合同价款,工期相应顺延。
第三条 乙方工作
1、甲方委托乙方设计的,按合同约定完成施工图设计或与工程配套的设计,经甲方批准后使用;
2、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之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通过甲方协调,由责任方负责修复;或乙方修复由甲方承担追加合同价款。
第四条 工期顺延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引起施工程序变化;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八小时;
3、甲方不能按约定期限交出(腾空)施工场地、.清除障碍物、疏通进场道路和接通施工用水、电;
4、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