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邻房屋建造确认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因甲乙双方为前后邻居,并且乙方已将房屋建在双方土地的分界线处,按照相关建设工程规范规定及相应标准要求,乙方必须距双方分界线1.5米以上建设房屋,但就目前实际情况,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从现在起至以后任何时期建造无论哪种类型的房屋(包括但不仅限于地下室、高层、多层以及厂房等),乙方承诺不以任何理由拒绝甲方建造,并且乙方积极配合甲方完善相关城管及建设主管部门所需的任何手续(包括但不仅限于签字、盖章及压手印等手续的办理)。
二、乙方承诺在双方分界线处所建建筑物等所有任何一处的总高度不能超过7.5米(包括但不仅限于屋脊、女儿墙等)。
三、乙方承诺在双方分界线处所建建筑物等给排水管道(包括但不仅限于屋面排水、生活给排水等)电缆、电线敷设等只能从乙方房前通过,不以任何理由从房后经过。
四、甲方将在双方的分界线处建造房屋建筑过程及建成完工后可能对乙方造成的影响如下表所列:
五、乙方已全部了解甲方拟建房屋的详细情况,对于该建筑物在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完工后有可能对乙方造成的影响已经全部知悉并表示全面谅解,乙方同意甲方建设其拟建房屋并免予追究甲方因此对其造成影响或后果的全部责任,并且共同维护城市环境卫生。
六、本协议由甲乙双方自愿签署,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后另定补充协议,如有违约,由违约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五、本协议一式四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双方各持二份。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