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CGGC-JNKP-LJ-2012S-10号?
破碎锤设备采购合同
本合同由下列当事人约定湖北省宜昌市葛洲坝城区订立。
甲方: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地:湖北省宜昌市清波路1号
法定代表人: 丁焰章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为满足纳米比亚DR3608公路工程施工需要,甲方与乙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规定,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设备的有关事宜,特订立本合同。
1、定义
1.1 “合同”是指双方签署的,载明双方权利义务的书面文件,包括本合同及补充协议、会议纪要、投标及招标文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所有文件等。
各合同文件应互为解释,如有矛盾,按以下排列顺序解释,排序在前者效力优先:(1)本合同及补充协议、各种会议纪要、双方协商同意的文件;(2)中标通知书;(3)投标文件及其附件;(4)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同一序列合同文件,后签订者效力优于先签订者。
1.2 “合同价格”是指乙方按照合同全面而正确地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总金额。
1.3 “货物”是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保证正常运行的一切设备、备件、工具、图纸、资料及其它材料。
1.4 “服务”是指按合同约定应由乙方承担国内的安装、调试、
技术协助、培训等技术服务,以及与供货有关的包装、运输等附随服务。
1.5 “项目现场”是指本合同项下的货物最终安装、运行的地点在本合同中为纳米比亚DR3608公路项目现场。
2、合同标的
2.1 本合同下交付的设备为1套 ,设备清单见附件一。
2.2 配臵清单见附件二。
2.3 备件清单见附件三。
2.4 随机资料清单见附件四。
2.5 随机工具清单见附件五。
2.6 主要技术参数及性能特征见附件六。
3、知识产权
3.1 乙方保证,甲方在项目现场及所在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当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索赔时,乙方应向第三方提出其处理答复,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上的和经济上的责任。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