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维修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太和营业部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1200平方米墙体渗水处理及卫生间改造
2、工程地点:太和县人民中路新华书店四楼国元证券太和营业部
3、合同工期:开工日20xx年 10月 8 日,竣工日20xx年 11月 20日,该工期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配合施工的等待时间。因天气或其它因素影响施工,经甲方确认同意后乙方可以适当延长工期。
二、工程服务形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
三、工程总价:人民币 16000元(壹万陆千元整)。
四、工程质量监督与检查验收
乙方在施工中要严格按照国家、行业标准和企业规范及本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并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对甲方提出的问题,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在竣工验收时,对于甲方或业主确认的尚未修复的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按甲方的要求继续维修,并承担逾期责任。
五、工程款支付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甲方付工程款总额人民币 16000元(壹万陆千元整)。
六、保修
1、自乙方维修工程完工后,乙方须对全部工程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为 1 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内,如维修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保证接到甲方通知后2小时内派人进行检查及维修,并应在甲方确定的合理期限内修复完毕。
3、乙方在施工中必须严格按施工工艺要求操作,维修后的工程如果再出现发霉、渗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两天内修复完毕,并承担由于再次出现发霉、渗漏问题而引发的一切影响和经济赔偿的后果。如住户装修、物品遭受损失的赔偿等。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