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杰克?伦敦——《野性的呼唤》

翻开这本精美的书,迎面而来的是淡淡的墨香,品味这些文字,我仿佛看到一个人在荒野上缓缓行走,清冷的月光铺在荒芜的土地上,映出了身后一串长长的脚印,他时而起立行走,里面幻化成狼,冲着月亮凌厉地长啸。

他就是杰克?伦敦,一位仅活了四十岁的作家。

杰克?伦敦的一生是不幸的,他在不谙世事之时便要忍受世俗的嘲笑和周围人的冷漠,甚至连生父都不承认他。成人后又屡屡受挫,而这一切都造就了他充满阳刚之气的硬汉般的创作风格。

杰克?伦敦笔下的巴克原本是一条养尊处优的南方狗,被卖到环境严酷的北方后,它的面前展现了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一个充满着生存与竞争规则的残酷的现实环境,为了生存,为了它对自己生命肉体的爱,巴克不断地改变自己,调整自己去适应这个严酷无情的环境,经过一系列的磨难,包括与斯皮茨的争斗,适应北方的严酷天气,以及最后摆脱哈利等人的控制,成为约翰?桑顿的狗。最终,由于约翰?桑顿遭袭死亡,巴克被彻底唤醒了野性,回归自然,成为了狼的头领。

从杰克?伦敦的文笔中,可以很明显地感觉到他对狼的情结,对力量与生命的崇拜。狼本来是凶狠、残忍的动物,但在杰克?伦敦的笔下却成了强者。它即是野性与自由的化身,又是力量与原始渴望的象征,同时他的文字也充满了生存意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在他的作品里被表现得淋漓尽致。在荒野中,巴克所面对的问题都是真真切切的生死斗争,他所做出的每一个举动,不论是有意无意,都决定着他的命运,而在这种生死攸关的境地,巴克总是能靠着自己铁一般的意志力与行动力艰难地存活下来,杰克?伦敦用这充斥着贪婪也斗争的作品,展现了上世纪初美国工业化转型时期的社会现实,对人的本性与生存状况进行了深入的思考。

在极力表现社会与人性阴暗面的同时,杰克?伦敦的作品也体现了人性最纯真、最质朴的爱。他所描写的桑顿与巴克之间的爱,感人至深。桑顿在巴克最无助、最孤独的救助了它,将它从死神的手中拉回,并给予了它无私的爱,巴克便以自己全部的爱,全部的生命来回报桑顿。除了那从辽阔原始森林中传来的阵阵呼唤,桑顿是巴克生活的全部,巴克愿把自己的身体、自己的皮毛甚至血管中的每一滴血液奉献给桑顿。当我阅读着这一段柔情至深的文字,自己也被深深地感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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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在那冰天雪地的荒野中,他在艰难地前行,一步,又一步……狂风无情的向他席卷而来,冰雪划伤他的皮毛,一瞬间,雪被染得像红宝石般绚丽……”自从开始读《荒野的呼唤》后,这幅景象就经常在我脑海中闪现,究竟使他义无返顾去追求的是什么,我想知道答案,就是这样带着疑虑和困惑我读了下去。

想问你可曾尝试过以一种认真地态度与一个动物沟通,倾听它地声音,感受它的感情?虽然越来越多的动物被人们豢养,当作宠物,可是,它们只是宠物而已,人们只是把它们当作一条招之即来、呼之即走的宠物而已,并没有平等、自由与沟通。

在杰克?伦敦写的这本书——《野性的呼唤》中,我走进一只狗的世界。这只狗叫巴克,是一只圣伯纳犬和苏格兰牧羊犬的混血儿。不同的是,巴克并非是神话中充满人类幻想的狗,也不是穿插在人类社会担任朋友角色的狗,而是以在北国雪地的生活、事迹震撼着读者心灵的狗。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普遍的尊重和取足轻重的地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

带有几分贵族气息的巴克遭受了第一次不礼貌的待遇,它被人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从此巴克明白一个道理:在那拿着大棒的人面前他是没有希望的。我想大棒就是一把钥匙,一把让巴克明白原始本性的钥匙,让它学习到弱肉强食的原始统治法则,同时也让潜藏在巴克体内的野性渐渐苏醒。

假如说大棒是一把钥匙,那么巴克的同伴则是教授这门课程的正文。巴克经过几次展转,他被带到寒冷的北极加入了一只拉雪橇的队伍为一些人挖寻金矿,并从同伴中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不同与其他的狗,他很快学会了他的新工作,也适应了北极冰天雪地的生活。就这样,他开始在拉雪橇中感受活着的滋味。长此以往,他的肌肉锻炼得像铁。对一切痛苦处之泰然。他学会了在雪地睡觉,学会了乘主人不注意时偷吃同伙的鱼食。然而,他的威猛健壮,敏捷机智,注定了他与领导狗间的决斗已是在所难免。在那场惨烈的搏斗中,布克咬死了敌手,最终成了“成功的战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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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野性的呼唤 读后感 英文

A lost world of life

—— About The Call of the Wild

Could you remember the excerpt of The Call of the Wild in our Extensive Reading I? Could you still remember the plot? Do you know where the call is from? That’s the very beginning of the Call of the Wild.

I choose this book for two reasons, that the beginning attracts me and that I once read a book about wolf family of three generations, which is an interesting story about the nature.

About the author, Jack London (Jan 12, 1876—Nov 22, 1916)

Jack London (1876-1916) is an American worldwide renowned novelist, journalist and social activist. His representative works include the Call of the Wild, Martin Eden, Son of the Wolf, White Fang, etc.

He is said to be a natural child. In 1889, he began working 12 to 18 hours for a day at Hickmott’s Cannery. In 1894, he spent 30 days for vagrancy in the Erie County Penitentiary at Buffalo. After many experiences as a hobo and a sailor, he returned to Oakland and attended Oakland High School. He contributed a number of articles to the high school's magazine. His first published work was an account of his sailing exper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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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社会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学校:

班级:

姓名:

古老荒野的欲望在升腾

挣脱着习俗的束缚

再一次从他冬日的长眠中

唤醒野性不驯的旋律

——摘自《野性的呼唤》

深色木纹的书桌,一盏淡淡的清茶。懒洋洋的阳光与茶香交融,一切都凝结在摊开的白纸黑字之上。那里有舒适的火塘,也有寒冷的雪原;有暖暖的人与狗之情,也有挥鞭抽打的哗哗声;有人性,也有冷峻的野性之魂。这,就是杰克·伦敦的小说,深深震撼了每一位拜读者灵魂的,《野性的呼唤》。

开始阅读每一本书之前,我总会带来一杯茶。茶能保持读者的思维冷静,心静,从而更认真的去理解文章,品味文章,体会文章,这次也不列外。

当第一眼看到标题时,我就立刻给自己提了一个问题:野性,究竟是什么?随后,开始了野性之旅。

巴克原来是一头有着圣伯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混血血种 ,养尊处优的贵族犬 ,受着米勒法官的宠爱。可是不幸降临了,人们在北方发现了一种贵重的黄色金属——黄金,一拨又一拨的人涌向寒冷的北方淘金,他们需要大量的狗来拉雪橇。园丁的助手曼纽尔为了得到钱来养活家人,偷偷地把巴克卖了出去。一开始,一个红衣人在巴克挣扎时用大棒来“教育”它,而与弗朗索瓦在冰天雪地里的野外生存体验让它明白了“大棒和獠牙的法则”:为活而活,无论是偷盗还是强抢;与对手互相斗争绝不留情,否则死的就是自己。它有一个死对头名叫斯皮茨,它总是找它的麻烦。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终于,怒火爆发了,巴克在战斗中杀死了斯皮茨,完成了野性回归的第二步。经过一段时间,巴克已经彻地完成了蜕变,已经没有任何仁义道德可言。它适应了北方残酷的生存法则,融入了充满兽性的弱肉强食的世界。它开始挑衅,为当上领头犬,并把狗群压制性管理得井井有条。主人不断的变化,但最终还是找到了一个真正关心巴克的约翰·桑顿。这是一段都么美好的日子!人与狗朋友般和谐相处。可同时,巴克也和林子里的狼交上了朋友,几次想奔到丛林里的巴克都被与约翰的情感所束缚。一次回家,巴克惊讶的发现约翰与他的朋友全部被耶哈兹人杀害了。愤怒的它再次激发了被压制的野性,撕裂了所有凶手的脖颈。再无牵挂的巴克奔入了令他魂牵梦萦的丛林,找到了狼朋友,凭借强横的实力当上了自由自在的狼王。不过它每年都回去约翰丧生的地方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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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两篇)

你可曾尝试倾听大自然的声音?呼呼的风声,嘀哒的雨声,还有那各式各样的动物、植物发出的声音。城市音箱里劲爆的音乐、马路上熙熙攘攘的汽车声早已将这些大自然中最原始的声音掩埋了,而最主要的是,我们的心早已经砌上了厚厚的隔音墙,隔开了那些天籁之音。

你可曾尝试过以一种认真地态度与一个动物沟通,倾听它地声音,感受它的感情?虽然越来越多的动物被人们豢养,当作宠物,可是,它们只是宠物而已,人们只是把它们当作一条招之即来、呼之即走的宠物而已,并没有平等、自由与沟通。

可是,杰克.伦敦却在《荒野的呼唤》中给我们塑造了巴克这样一只狗,它有思想,有感情,也有欲望。读过之后,不仅仅是新奇,更多的是震撼。平淡如一日的生活麻痹了我们的思维,在生活的海洋中随波逐流的我们需要这样一种震撼。

巴克最初是一只被豢养的狗,如今日的宠物狗一般,它的指责就是陪主人散散步、戏戏水、打打猎。它既遗传了它父亲---一只圣伯纳德种巨犬的威严和体重,也遗传了它母亲----苏格兰牧羊犬的灵敏与机警。若不是贫贱的园丁因生活所困将它卖给了狗贩,也许,它的一生就如一般的宠物狗,平平淡淡。可是,事情却从它被卖出的一刻开始改变。

被卖出的巴克最初无法适应那颠簸、困难的环境,它想到反抗、挣扎逃脱,它想恢复从前平静、安逸的生活。一名红衣男子无情的棍棒给它上了它狗生的第一课:强者为王!是的,巴克在红衣男子的棍棒下学聪明了,它安静地服从了现实。

随即巴克被不断的出售。在给邮差佩劳服务的过程中,它显示了它极强的环境适应能力以及优异的领导能力。它的地位就在与斯匹次的斗争中逐渐巩固。

在与狗群一起劳动的过程中,巴克体内最原始的野性不断被唤醒,可是它自己却找不到方向。

我们看到人类的勾心斗角觉得疲倦,对争吵与打斗觉得残酷,可是,当这样的情形发生在一群狗身上的时候,我们才发觉,不只人类,每一个群体中间都存在这样一个生存法则,是的,这就是一个生存法则:“适者生存”“胜者为王”,人类社会,你争我夺,讲究“陈力就列,不能者止”,这是文明人生存的法则,而在动物界力,最直接的生存方式就是“弱肉强食”。巴克就是从最初被食的情况,一步一步积累经验,到了食的地位。它达到了“一耸毛”“一声低喉”就足以令周围的狗惧怕的地步。它领略到了作为一名胜利者的感觉,它感觉到它体内某种叫力量与野性的东西在慢慢复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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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热望本已在,蓬勃脱尘埃:沉沉长眠后,野性重归来。

野性,在这个人类的文明社会,这个词似乎是不被允许存在的。它意味着落后、退化、低等和粗鄙。野性的呼唤,呼唤的是野性,是在文明社会中隐藏的原始生存本能。《野性的呼唤》讲述的就是一个生命抛弃文明,奔向野性的故事。 “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野性的呼唤》又名《荒野的呼唤》,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所著。整篇小说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的悲惨而令人激动的经历以及它逐渐回归到自己原始野性状态的故事。而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是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逐步复苏,直到爆发。 巴克从小生活在南方一个法官的家里,在那儿巴克享受着优裕的生活,同时很受尊重,可一切却因人类在北方找到一种黄色的金属而改变。带有几分贵族气质的巴克遭受了不礼貌的待遇,它被法官的园丁拐走,卖到一个穿红绒线衫家伙那儿。接着是一顿大棒的反复猛打,一次再次地打得它昏死过去。巴克最初被卖给两个法裔加拿大人,后来辗转卖给邮局,又被送到阿拉斯加严寒地区去拉运送邮件的雪橇。在极度恶劣的环境下,巴克努力地适应着陌生的环境,并不断的从同伴那儿摸索到了许许多多的生存之道。这里我要提一只狗斯匹茨, 因为从它身上,巴克“学”到了很多,让在朦胧中的巴克记起了原始的杀戮。斯匹茨是雪橇队里的排头狗,也就是领袖。它把巴克当成是潜在的对手,总是挑衅找茬,表面和善,实际凶残。起先,对于斯匹茨巴克总是处处忍让,尽量避免发生正面冲突。一方面他从中学习,另一方面体内的本能随着一次次的挑衅复活了。最终祖先们的咬啮、撕扯和豺狼式的突击在巴克的身上活跃起来,它把斯匹茨斗倒了,成为了狗群的领队狗。一旦野性苏醒,那来自森林深处的呼喊便时时诱惑着巴克,那是一种凄凉怪诞、叫人毛骨悚然的调子,可巴克却很高兴跟着一起嚎。巴克先后换过几个主人,最后被约翰?索顿收留。那是在巴克被残暴的主人哈尔打得遍体鳞伤、奄奄一息时,索顿救了他,并悉心为他疗伤。在索顿的精心护理下巴克恢复得很快,由此他们之间产生了真挚的感情。巴克对索顿非常忠诚。不幸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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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姓名:袁伟 班级:商英1411 学号:1407033109

在大一的第一节课老师就布置了让我们《读野性的呼唤》这本书。通过阅读我懂得了,为了生存就要奋斗。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以一条驯化的南方狗退化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巨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狗。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制,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生存而不择手段,从而学到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生存智慧发挥到了运用自如的境界,经过残忍,你死我活的争斗,巴克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犬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狗们面对着许多痛苦:挨打.挨饿.甚至死亡,但巴克适应环境快得惊人,超越每只狗,它们的主人几经调换,最后,巴克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结下了难舍难分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它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巴克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还帮他还回了债务,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和其它伙伴惨遭印第安人射杀后,它便走向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

虽然巴克是一条狗,但是它的艰苦卓绝的经历,它的智慧勇敢,都使我敬佩,使我感动,从而也让我明白:在险恶的自然与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有着小说中的巴克那样的精神,才有生存下来的可能。其实,为了生存奋斗是一种努力,更是一种坚持。我一定要向巴克学习,自己定下一个目标,就一定要把它完成,永不退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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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外国文学名著与电影

题 目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姓 名 张文博

所在学院 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

专业班级 11级自动化

学 号 01161030

指导教师 陈静

日 期 20xx年 5月24日

得 分

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出于对狗的喜爱,我曾阅读过许多描写狗的小说,但最具震撼力的,无疑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这部《野性的呼唤》。

故事开始于美国南部一个大法官家中。我们的主人公是一条有着圣伯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混血血种的狗,巴克,一条养尊处优的贵族狗。但故事还有一个背景,阿拉斯加淘金热,大批的人涌向那个冰天雪地的地方,他们需要助手——狗,因此,大批的狗被贩卖到阿拉斯加;这其中,也包括了巴克。他先是被园丁助手贩卖出去,又在一个地方被一个穿红毛衣的人用棍棒“教育”,在那里,他懂得了“棍棒与犬牙的法则”,这里,也是他野性被唤醒的第一步。

如果说,这个男人的棍棒是打开他尘封野性的钥匙,那么后面卷毛的惨遇以及等等他的同伴的习性和遭遇则是真正交给他生存法则的教条。卷毛的死,让他明白了极地的生存法则:只能站着,绝不能倒下,倒下就是死。巴克的偷盗,让他明白了,在这个地方,只有生存是最重要的,这里不是南方,道德没有任何用;他第一次顺利的偷窃,也标示着他已经适应了这里的生活。当然,还有一条对巴克的转变有着重要意义的狗——丝毛犬。他不断的试图挑衅,巴克开始一直忍让着,避免引发正面冲突。正是他让巴克不断的学习,并且真正变得狡猾:他能引起内哄,能自己结党。最后巴克战胜了他,是他让巴克尝试到了杀戮的快感,血腥的满足。他让巴克,真正意义上回归了野性。

此时的巴克,已经没有任何仁义道德可言。他适应了北方残酷的生存环境,习惯了弱肉强食的生活。他杀掉了丝毛犬,取而代之当上了领头犬,并且将一只狗队管理的井然有序。他,已经完全蜕变了。蜕变成一只堪比当地的爱斯基摩犬,甚至比爱斯基摩犬还要狡猾的“野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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