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树上的男爵》读后感

《树上的男爵》读后感

2014/9/21

树上的男爵,一个自12岁后就未从树上下来过的人,明明就是很不正常的,但在阅读时,却不觉得这位男爵是个疯子,反而觉得很正常。他在树上过得很好,该吃该喝该睡,学习,交朋友等等,和普通人过的普通生活没什么差别,甚至于比那些地上的人过得还要精彩。 我在读的时候就想,要是这位男爵生活在现代或许就生存不了了,因为现在的植被覆盖率太低,根本没有那么多连片的树供他行走、跳跃,哈哈,或许想太多了想偏了吧。 到底是有多大的意愿和信仰才能支撑他从12岁上树开始就再也不想下地了呢?如果只是因为强迫他吃差点被他放跑了的蜗牛,那未免太简单了,显而易见,柯希莫对这一切早就十分厌恶了。柯希莫说:“我绝不下树。”他要抵抗,抵抗这世上的不堪,同时他又要追求,他追求这树上的自由。“谁想看清尘世就应同它保持必要的距离”,在柯希莫眼里,树上和地下这二者是对面的两面。他选择将“在树上”作为他的常态,也就选择了高于尘世的态度。“我”说过:“我哥哥像在站岗放哨,什么都看在眼里,什么都漠然视之。”

柯希莫与薇莪拉的爱情无疑是书中最浓墨重彩的一笔。柯希莫与薇莪拉的第一次相遇分明是充满了浪漫主义色彩的。12岁的攀援于高大圣栎树的男爵柯希莫在阳光中俯瞰10岁的正在边啃着苹果边悠然荡着秋千的少女薇莪拉。她邀请他一起荡秋千。他拉着她在树上狂奔。他向她宣布树上的领土。她却是一个调皮的质疑者。相遇之后便是长达数十年的分离。十年里,他与一个纯洁的女孩相爱过,也和很多勇敢的女人私会过。她有无数的风流韵事,嫁过人,却最终成为一个寡妇。就这样,这个名声在外的古怪的树上攀援者柯希莫和这个以风姿绰约的新近丧偶的小寡妇薇莪拉,因为一条叫佳佳的短腿捕猎狗,也因为这十年的时光,再次将他们的生命会合。他们的爱情,是激越又绝望的。

在小说中,“我”是柯希莫的弟弟,与哥哥的反抗不同,是个屈服于现实的人,但“我”却又向往哥哥,让我想起巴金《家》里的觉新。在“我”的靠近和帮助下,哥哥更好地将这份反抗坚持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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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树上的男爵

《树上的男爵》读书笔记 《树上的男爵》是伊塔诺·卡尔维诺于一九五七年所作。卡尔维诺是意大利 当代最具世界影响的作家之一。也是继但丁《神曲》、薄迦丘《十日谈》之后,最广为人知的一位意大利作家。《树上的男爵》给人以深刻的启示,回答人怎样才能找到一条生命的道路。

小说主要讲述了意大利翁布罗萨的贵族少年柯希莫·迪·隆多(那时年仅12岁),因为和专制的父亲阿米尼奥·迪·隆多男爵发生了争执,一气之下爬到了树上,并发誓不再下树。一开始,所有的人都没在意,认为这只是小孩子的一时气话,不必当真,但柯希莫坚守誓言,决意在树上一直生活下去。这一待就是五十多年,柯希莫直到去世也没有下过树。小说写了这五十多年中发生的一些重要事件,来反映他独一无二的树栖生活。而这种生活确实也是多姿多彩,充满冒险与刺激的。假如柯希莫没有爬上树,那他的一生应该也是和他胆怯而顺从的弟弟一样,过着那种中规中矩而平庸的生活了。在树上柯希莫打猎、读书、恋爱、旅行,他和各种各样的人交往,使一个凶残的大盗爱上了侦探小说,他帮助翁布罗萨建立了防火系统,挫败了土耳其海盗,击退了狼群的袭击;他广泛阅读,比同时代人更早的接受新思想,他与伏尔泰和卢梭通信,印刷自己的出版物,成为当地共济会的创始人,在大革命期间组织了当地的革命,成为市政委员会的一员,连拿破仑视察意大利的时候都慕名来拜访他。尽管柯希莫这个人物和他的故事都是虚构的,但一切的细节和历史背景无不符合现实,柯希莫的一举一动无不符合情合理,树上的生活也解释得令人感到那是完全可能的。

柯希莫,刚刚爬上树上时,也只是受委屈后一时的冲动与气愤。但是,当他发现树上的世界是如此自由而丰富时,他选择了留下。在他的眼里,地上的生活实在是平庸,世俗与乏味。而树上的生活却是自由,有趣,富有精神性。顽固的迪·隆多男爵是世俗的代表,他因循守旧,胆小怕事,想得最多的就是怎么成为侯爵。而他的婚姻也成了自己政治的陪葬。柯希莫忍受不了父亲那专制的管辖,也受不了自己姐姐巴蒂斯塔的作为。他选择了反抗,逃离了家庭,过上了他想要的那种自由的生活。但是,柯希莫的那种逃离并不是真正的与世隔绝,他还是得与地上的人们打交道。地面发生的事情还是会对他树上的生活产生些影响的。毕竟,“树”比“地面”高不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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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爱也彻底,恨也彻底。报恩也彻底,复仇也彻底。这就是在我读完《基督山复仇记》后最大的感受。中国有句俗语叫做“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仇也是需要养精蓄锐的,并不是凭着一时的心绪就可轻举妄动的。而基督山伯爵,则是最具体的用自己的行动阐释了这句俗语的。在经历十四年的地牢生涯后,他的人生要义就是找寻曾经的亲人、曾经的恩人和曾经的仇人。在确认了所要寻找的人以后,他并没有如我们在武侠小说里所见的那样,于恩人抱拳云“赴汤蹈火,再所不惜”,于仇人一剑刺死。他选择了他自己的方式。对曾经有恩于自己的船主一家,他竭其所能,默默地支持着,以各种各样的方式,却从来不让他们知道其实自己就是为了报恩而来。如果说他的报恩令人感动,那他的复仇则是如此的淋漓尽致,在我们也有几度的叫好后不免有点心惊。

基督山伯爵读后感

在本次的读书月活动中,我阅读了许多本好书,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在这些书中,有一本书令我印象深刻。那就是——《基督山伯爵》。 本书的主人公爱德芒德·但丁斯是一个英俊、勇敢、正直的水手。但是,他却遭人嫉妒。不仅嫉妒他的才华,还嫉妒他有一个名叫莫茜蒂斯的美丽的未婚妻。终于,一封由当格拉斯和福南德设计的匿名控告信把爱德芒德关进了德夫城堡,德夫城堡是一座海上监狱。在这里关着的犯人都是无期徒刑。就这样被冤枉的爱德芒德开始了悲惨的牢狱生活。

本以为很快就会被放出去的他,却被关进了这里。就在他绝望之际,一个“疯教士”给了他希望,“疯教士”想逃离此处的渴望让他再次点燃希望,此时的他和“疯教士”法瑞阿神父正在谋划着逃跑计划。爱德芒德还拜法瑞阿神父为师,学会了如何做一个绅士。并且,知道了一个惊人的秘密。原来,在一座名叫基督山的小岛上,藏着数不尽的金银财宝。最后,他终于逃跑成功了。他得到了宝藏后,摇身一变,变成了基督山伯爵。于是,他的复仇计划开始了。 不过,“君子报仇,十年不晚。”爱德芒德也正是这样。他先是报答了那些帮助过他的人,再去复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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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项链》读后感

《项链》读后感

小说一开始,在我们面前出现了一个整日耽于梦想的美丽忧郁的妇女。她美丽、丰韵、娇媚。正是因为“她也是一个美丽动人的姑娘”,于是她心里就凭添了几许不平与委屈。可是,由于玛蒂尔德面临的现实是:她没有一个好父亲,没有一个好身份,没有一笔陪嫁金,因此就无法找到有身份有地位的好丈夫,只好委委屈屈地嫁给了与她门当户对的小职员罗瓦赛。如果她是高老头的千金,定能成为高贵的男爵夫人或伯爵夫人;如果她是守财奴的女儿,拜倒在石榴裙下的亦定难计其数。年轻的玛蒂尔德因为不能过上奢华的生活而整日郁郁寡欢。为了排遣自己的不幸和痛苦,她找到了一个出口,那便是“梦想”。她的梦境不是幻境,而是当时法国奢华的真实生活。由于当时法国的社会现实中,玛蒂尔德不愿面对现实,直面人生,而把理想寄托在梦境里。无庸置疑,此时,我们可怜的玛蒂尔德已经完全被虚荣心俘虏了。

有一天晚上,丈夫带回一个大信封,里面是教育部长邀请他们出席晚会的请贴。一套过得去的衣服要四百法郎,衣服有了,可是首饰呢,珠宝呢?要是什么都不戴,玛蒂尔德觉得太寒伧了,她宁愿放弃这次出风头的大好机会。夫妻俩商量来商量去。最后,还是罗瓦赛聪明,他猛地想到祖福雷斯蒂埃太太,管她借了一串非常美丽的钻石项链。

凭借漂亮妩媚的容貌,带着微笑的脸庞,精美的服饰,玛蒂尔德在晚会上大受欢迎,大获成功,所有的男子都盯着她,打听她的姓名,要求与她共舞。可是回到家中,玛蒂尔德猛然发现颈子上的项链不见了。他们俩大惊失色,慌忙到处搜寻,可是哪儿也找不到。于是只好偿还,他们辞退了女仆,租了一间紧挨屋顶的顶楼。玛蒂尔德亲自洗衣、买莱、打水、倒垃圾、洗碗,罗瓦赛尔深夜还在忙于抄写。十年之后,终于还清了所有的债务。而玛蒂尔德现在变得又坚强,又粗暴,头发从不梳光,裙子歪系着,两手通红,高嗓门说话。不过偶尔她也会想起

那个美丽的、让她出尽风光的、也让她从此一生劳作的夜晚。最后才知道那串项链是假的呀,顶多也就值五百法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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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读后感

《福尔摩斯探案集》是英国作家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小说结构严密,情节起伏跌宕,丝丝入扣,引人入胜,让人充分领略到主人公福尔摩斯的理性智慧、细致观察以及强大的推理能力,同时也展现了这一历史时段色彩斑斓的社会画卷和人生百态。

这部小说之所以会令人爱不释手,我认为福尔摩斯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功不可没。福尔摩斯利用一切机会研究关于侦探方面的科学与经验,这使他能够熟练地掌握思维的正确道路,拥有无比缜密的逻辑思维。探案时,他总是各个细小环节都不放过,地上车轮印的深浅、死者唇上的气味、窗台上的小药丸……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足以引起福尔摩斯的兴趣,而这些在旁人看来不值一提的小细节正是破案的关键。等到福尔摩斯用他缜密的思维将细心观察得来的线索串连起来的时候,那些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便一目了然。就像一根丝线串起一颗颗精致的珠子,便成了一条精美的项链。

在《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小姐对她哥哥的百依百顺,以及墙上的画像等一系列线索,察觉到这对所谓的兄妹其实是夫妻关系。在查看沼泽地的地形之后,巧妙地利用亨利爵士作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并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成功地破获了这一神秘恐怖的谋财害命案件。

那么多的细节摊在读者的面前,错综复杂,让读者目不暇接,简直到了让人忘记呼吸的地步,就连他的搭档华生在破案之后还是百思不得其解福尔摩斯的“怪异”行动。

由此可见,培养细致的观察力和缜密的逻辑思维能力是有多么的重要。那么,我们应该怎样培养自己的观察力和思维能力呢?其实,最简单的方法就是要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

上课时要集中注意力,认真听讲,不要漏掉任何一个知识点,然后快速转动大脑,用缜密的思维把这些“珠子”串成一个整体,这样所学的东西就不容易忘记了。

做作业时,千万不能囫囵吞枣,学到的东西还没弄懂

就下笔,一定要认真收集题目中的有用信息,细细斟酌,然后就可以一气呵成,这样既可以提高效率,又可以提高准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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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树叶的香味》读后感

《树叶的香味》读后感

今天,我从一棵“树”上,摘下了一枚散发着阵阵清香的“树叶”,这枚“树叶”里包含了许多故事,有难忘的,也有有趣的,我在一旁读得时而哭,时而笑,这本书真有趣。

一开始我看到题目,就想这本书一定是写景的,不然就是写童话故事,看了才知道,这位作家写得真可以称得上“妙笔生辉”,特别是那一篇《我的傻瓜妈妈》,作者把她描写得栩栩如生,恰是从书中“走”了出来。如果我把它改写成《我的傻瓜爸爸》的话,我的作文一定能拿高分。

让我捧腹大笑的是《敏豪森男爵在战争中的奇遇记》。当那个男爵陷进沼泽时,提着自己的辫子,把人带马的从沼泽里拔了出来。还有一个故事,讲了一只小黑鸡,它的名字叫“我们的小娇娇蓝眼睛绿嘴壳红冠子飞毛腿机灵的脑袋乌黑的羽毛爸爸妈妈的小宝贝”。哎呀!我还是第一次听过这么长的名字呢,共有36个字!一次,小黑鸡在吃草,突然飞来一只鹰,鸡妈妈赶紧叫它的名字。结果名字太长,还没念完名字小黑鸡就被叼走了。如果小黑鸡改名为“小黑”或短一点的名字的话,就不会出现这么“悲惨”的“事故”了。

还有一篇,叫《父亲和作业本》。里面讲父亲为“我”上学,省吃俭用地帮“我”凑钱买作业本,父亲让“我”每一个小本子每一页写30排,每排写30个字,正面写完写反面。虽然父亲没文化,但他会数数,每天晚上,父亲都会帮“我”数数,还要一页一页地数。每次数完,他都会夸“我”:“我的娃,没费没费。”在“我”读小学三年级的时候,“我”的作业增到了三本,父亲更是努力地为“我”凑钱,。一天,“我”正在写作文,父亲突然朝“我”大吼起来,父亲指着“我”的作文开头的空两格上,“我”解释道:“老师规定开头要空两格。”父亲翻到了作文开头,两个字的题目占了一行。那天父亲和母亲吵了一架。四年级的时候,父亲在城里打工,发现城里的小朋友只写正面不写反面,于是把那些本子买回来,这些只有反面的作业本一直陪“我”到了高一,字里行间。我们分明看到了一对父子的怀念与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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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读《树叶的香味》有感

读《树叶的香味》有感

信丰九小 五(4)班 巫诗婷

这个暑假,我读了《树叶的香味》这本书,每读书中的一篇文章,便拾得一片树叶,树叶散发出森林和天空的香味,让我愉快地度过了这个夏天。

书中第一篇文章是《父母心》,讲的是在轮船上有一位贵夫人和一对穷夫妻,穷夫妻带着三个孩子。贵夫人向穷人领养一个孩子,穷夫妻一下送大儿子,后来因为舍不得又换三女儿??最后,穷人决定不把儿女送人。故事真是一波三折,在现实中,有哪位父母舍得把儿女送人?这对夫妻虽然贫穷,但是他们对儿女有着难以割舍的爱,这份爱,是不分贫与富的,父母的爱,是天底下最最伟大的!

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驴家族》,驴家族的“我”因为嫉妒父母对弟弟的爱,变成了斜眼和驴耳朵,最后变成了一头驴。爷爷奶奶为了陪“我”也变成了驴,后来,爸爸妈妈带着弟弟走了。爷爷奶奶告诉了我原因,其实弟弟是抱养的。我们家族可以变成驴,父母看到我们,也想跟我们一起变成驴,如果这样,弟弟就没人照顾,所以爸爸妈妈不得不走。这个结局,令我为之一震,这篇童话故事带给了我感动和悲伤,这对父母在亲情和奉献之间做出的选择,使人敬佩,也让人哀伤。

我最喜欢的是《两只小鸡》,从前,有一只小黄鸡,叫小黄黄。小黄黄出生不久,鸡妈妈就被老鹰叼走了。鸡爸爸又领来一只母鸡,名叫咕咕,咕咕生了一只小黑鸡,她给小黑鸡取了一个又长又美的名字。两只小鸡在一起,只有小黄黄要干活。因为小黑鸡的名字太长了,不想叫。有一天,狐狸抓住了小黑鸡,可是因为小黑鸡的名字太长了,小黑鸡没有得救。哎,“又长又美”的名字虽然受宠,但就是因为这个“又长又美”的名字,小黑鸡才会被狐狸叼走。华丽的包装,不一定安全,相反,简单的格调,才是最安全的色彩。

这样的好故事还有很多很多:诗歌《孩子,快抓住妈妈的手》令我泪流满面,小说《敏豪森男爵在战争中的奇遇》让我捧腹大笑,《阿凡提的故事》则妙趣横生??它们纯真和质朴,幻想和幽默,玄思和深邃,丰富和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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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山居岁月读后感

山居岁月读后感

篇一:《山居岁月》>读后感

这本书的主角是丹尼·包尔,他有三位朋友,一位是刚刚从蛋里孵出来让他养大的猎鹰——惊风,一位是>孤独单生的黄鼠狼——男爵,还有一位是在小树林里遇到的小浣熊。

丹尼·包尔不喜欢纽约的生活,只买了一把小刀和一根绳子来到了山中,这令我无比的惊讶,他一个人来到了山中,连火都不会生,连房子都不会造,他只会钓鱼。他在失望中看到了一所房子,他走了进去,看到了一位年迈的老人,那老人教他生火,造房子。在他正在寻找造房子的木材时,她突然发现了一颗参天大树,但这棵树已经很年迈了,已经不怎么坚硬了,但当他正要放弃这棵树时,他突然灵机一动,丹尼·包尔突然自言自语的说:“唉!我可以挖一个树洞呀!这样不是又方便又温馨吗?”他用刚挑好的木头做了一把铲子,卖力的挖了起来,而且还分了一个厨房和一个食物储藏室,还做了一张床和许多生活用具,另外还做了一只弓箭。这时门口突然出现了一只老鹰,他好像是叫它鸭子鹰的,据说它会吃小鸡,但鸭子鹰嘴里叼着食物却没吃,丹尼·包尔就肯定它有了刚刚孵出的小鸭子鹰,于是丹尼·包尔就跟着鸭子鹰跑,跑啊跑,来到了悬崖,果然有三个小鸭子鹰在巢里张着嘴巴,于是“我”趁着鸭子鹰转身时抱走了一只小鹰,我把小鹰取名为惊风,在回树屋的路上,我把一只鹿给百发百中的射到了,于是我用鹿皮做了一个被子和毯子。我的鹿肉炖起来的香味引来了一只黄鼠狼男爵,还在树上发现了小浣熊。但好景不长,一家报社的记者拍了丹尼·包尔的照片并报道了他的事迹,有关丹尼·包尔消息传开了。他的爸爸本来想带包尔回家的,可他看到了丹尼·包尔这样>幸福的生活让他惊奇不已,于是他们一家十口人从此在这山上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篇二:山居岁月读后感

这周,我看完了由美国作家珍·克雷赫德·乔治写的国际大讲小说《山居岁月》这本书与《鲁宾逊漂流记》差不了哪去。都是独自一人在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生存,只不过鲁宾逊是在一个孤岛上,而《山居岁月》的主人公是在一个森林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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