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人间草木》读后感

走进自己的人群里(读《人间草木》)

首先要阐述的应该是孤独和寂寞吧。

孤独受力于外界,受到外界的影响,而寂寞受力于内在,受内心思绪的影响。外界的因素使得你孤独,而内在情绪的变化让你寂寞,孤独像是你徘徊的无边的原野,是你周遭的环境,寂寞则像是内心深处难以见光的黑洞,这正如孤独和寂寞的特质:一个是可见的,一个是不可见的;一个是固体的,在人群中扔出去掷地有声,且会引起共鸣,一个是气体的,在人群中,人们不认真觉察,难以感受。

1807年,当马礼逊告别熟悉的故土——英国来到陌生的国度——中国时,这位不懂汉语的传教士面临了巨大的孤独,在200年后的今天,拂开历史的尘埃,我仿佛依旧能感受到他的孤独。那时候来中国的外国人,与其说大都是唯利是图的商人,不如说是梦想着用鸦片换白银的海盗,此时作为传教士的马礼逊在他们之中显得不合时宜,而马礼逊在离开故土的时候,仿佛已经感受到未来的巨大孤独,“我哭得很厉害。”那是启程后的第一个夜晚,马礼逊在日记写到。

马礼逊的孤独在于他是一个传教士,他是有信仰的,他的信仰使得他不能同更多的外国人(相对中国来说)一样满足于白银的刺激,在广州的日子里,他请当地人教汉语,只有学会汉语,他才能更好的实现自己的传教的目的,虽然马

礼逊没有成功的达到传教的目的,可他在华25年,在许多方面都有首创之功。他在中国境内首次把《圣经》全译为中文并予以出版,使基督教经典得以完整地介绍到中国;编纂第一部《华英字典》,成为以后汉英字典编撰之圭臬;他创办《察世俗每月统纪传》,为第一份中文月刊,在中国报刊发展史上位居首尊;他开办“英华书院”,开传教士创办教会学校之先河;他又和东印度公司医生在澳门开设眼科医馆,首创医药传教的方式。马礼逊所开创的译经、编字典、办刊物、设学校、开医馆、印刷出版等事业,使其成为开创近代中西文化交流的先驱。

可以说,在孤独中,他完成了那个时代别人意想不到的事,贡献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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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人间读后感

且不管旅途是否顺畅平稳

不管承受多么沉重的创伤

我是我命运的主人

我是我灵魂的船长

——威廉·埃内斯特·亨利

书中这句“我是我命运的主人,我是我灵魂的船长。”说得很有道理。我们必须自己把握好自己的命运,就算是命中注定,我们也要试图去改变它,然而也不会有什么是命中注定的。书中的主人公就是最好的诠释,因为一场设计好的圈套,他被判无期,但是他最后逃出了监狱,并且凭借自己的力量侦破了案件,为自己洗刷了罪名,之后他还当上了跨国公司的董事长。所以,这命运是掌握在他自己手中的。

然而,这个世界是不公平的,这个世界本来就是矛盾与对立重生的。他可以改变自己的命运,而有些人则不然。书中也给出了最好的例子,就是书中的女主人公,她明知道自己将会被毁灭,却没有能力去改变它。读到这里,我的心头也不禁为之一颤。悲剧啊!作者把事物描写的越是完美,当它毁灭的一刹那,就会显得越凄惨。故事的情节也就会越感人,没有人希望看到这样的结局,但往往这样的结局才能真正打动人心。

我要说的就是——我要做我命运的主人,我要做我灵魂的船长。任何人都不能改变我的命运,因为能改变它的人只有我自己。

还有我希望我身边的人都能够平平安安的,每一个我所在乎的人都能开心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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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读后感3

《人间草木》读后感

作者:孙艳丽

读《人间草木》这本书之前,我对汪曾祺老爷爷的了解可以说是近乎为零,诶.这样一位著名的作家,而我却一无所知真是惭愧!要不是语文老得推荐,还真没有机会了解到这样一位大学者呢!汪曾祺爷爷是高邮人,当代著名的作家,散文家、戏剧家、但是这些枯燥的介绍并不能描绘出真实的汪曾祺爷爷,因为在我读完这本书书之前,我还从没有见过有人把散文写得如此生动有趣,惟妙惟肖;因为我一直以为散文很长,乏味、难懂、但是没想到汪曾祺爷爷的散文却不同与此,没有空乏的大道理。笔下都淡淡的味道,然而表现出来的生活气息却一点都不淡,字里行间都是大学者的雅趣和爱好,弥漫着大学者的情调。

在全书中,汪曾祺爷爷写的最多是自己的故乡,选择的是平平常常的人和事,然后用平平常常的思想感情去表现他们,带给我的却是一段韵味十足的文字。读《花园》仿佛将我带进了一个昆虫与植物的天地,那些把根草,臭芝麻、龙爪槐、绣球花。含羞草以及天牛,蟋蟀、蜻蜓、土蜂,在爷爷的笔下掺和着童趣一一呈现,让人读了不禁有一种淡淡的清凉。读《故乡的食物》汪曾祺爷爷那看似平常却饱含感情的笔下写尽了淮扬菜系的地方风味,不上飞的野鸭,斑鸠、地上长得荠菜、水里游的虎头鲨、昂嗤、尤其是对家乡的鸭蛋在文中更是直白明了深情,赞美、字里行间都流淌着一个游子对故乡的自豪与爱,种种情怀尽在其中。而作者对故乡更深的爱来自对亲情的思念,从祖父、祖母写到父亲、母亲、再到《我的家》一路写来,血脉之情写于笔端,终于纸上、流露出汪曾祺爷爷的全部思想感情。在《多年父子成兄弟》中他记述了父亲与自己,自己与儿子之间那种亲情,温馨、平等的关系,两对开明的父子呈现在我眼前,带给我的是一种亲情的享受。

他的文章中虽然写的都是生活中常见的花花草草,身边的平凡的人和事,独特的笔法描写着这些朴实无华的真人真事。读着这样的文字令人心清气爽,特别是在这炎炎的夏日,偶尔还会哈哈一笑有清凉的感觉,实在是一本值得停下脚步慢慢品味的好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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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作者:贾紫萱

班级:高一20班

在学校的阅读课上,我第一次认识了这位作家,刘亮程先生。他富有灵性的文字与其笔下诗化的乡村生活深深吸引了我。我觉得本书的魅力就在于刘亮程并没有用许多花哨的手法来修饰他所描写的东西,只是用最简洁、最明了的词句去完成他的叙述,也正因为如此,他让我看到了不同的村庄。

我的老家在江苏的一隅,是一个很朴实的村子,它留给我的总是那丝丝缕缕的炊烟和人们脸上深深的沟壑一样的纹路。可就是这样一个村子却与刘亮程笔下的村庄有着许多异同点。黄沙梁村抵触西北地区,大风一扬,黄沙漫天,跟我们家乡不一样,我们家在南方,四面环水,房子都是倚水而立。村子里家家户户都已熟知,见了面就会打声招呼,寒暄两句,不会像陌生人一样擦肩而过。在书中,与刘亮程最“亲密”的大概就是牲畜了,驴、狗、牛好像是每户人家的必须品。我们家乡很少有这类牲畜,最多的就是鸡和狗,但意外的早上我们并不能听到鸡鸣声,你问我为什么?可能是因为被圈养惯了吧,忘了自己吧!一般都是看到他们的贫穷和落后,还有漫天飞扬的土粒。我到达村庄之后想念城市的精致物质生活,我在城市想念村庄的安静和安宁,还有清新空气。

《一个人的村庄》里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一篇是《炊烟是村庄的根》。每年一回老家,第一眼总是那各家各户烟囱上交错相缠的炊烟。村子里平时没什么人,孩子们上学,大人们常年在外打工,老人们下田干活,只有过年才会有那么些生机。我喜欢烧火,每次烧饭,我都会主动烧火,总是在那个堆满稻草和豆杆以及周围半封闭的被熏黑的围墙找到归属感,找到了我应该在乡村里找到的事物。人是乡村的魂,炊烟是村庄的根。

刘亮程以一个旁观者,一个游荡者,一个孤独者的形象“我”贯穿全文,试图融入却从未成功。“我”以独特的视角和眼神讲述了黄沙梁村的种种,“我”在村里游荡,与自然很好的融在了一起,合二为一。“我”在享受孤独,享受着一个人的狂欢。书中每一处都会透露着淡淡的悲伤和对一切乡土事物毫无保留的赞颂。“故乡是一个人的羞涩处,也是一个人最大的隐秘。”这是怎样的一种无奈与荒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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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一个人的村庄读后感

他以自己独特的方式守望着精神的家园,在这个家园里人与自然万物各适其所的和谐相依,每个生命的存在都有其不可剥夺的合理性,都是一个奇观,都有一部纷繁且无法穷究的心灵史,都保持着卓然独立的个性,因而也不能为外部世界的轻易改变。因为“其实这些活物,都是从人的灵魂里跑出来的。它们没有走远,永远和人呆在一起,让人从这些动物身上看清自己”,所以“任何一株草的死亡都是人的死亡。任何一棵树的夭折都是人的夭折。任何一粒虫的鸣叫也是人的鸣叫”。他写了“狗这一辈子”、“逃跑的马”、“最后一只猫”、“两窝蚂蚁”,也写了“一条土路”、“我认识的那根木头”、“野地里的麦子”和“一截土墙”,因为它们和黄沙梁的村民共同构筑了自己的精神家园。故乡的意义,在他的心中,始终有两层含义:一是生存之地,二是精神居所。作家曾如此说过:“故乡对中国汉民族来说具有特殊意义。我们没有宗教,故乡便成为心灵最后的归宿。”

他安详、贪婪地感受和享受着家园带给他的幸福和满足,家园永远是那心灵的栖居地,哪怕是破败的草屋荒芜的庭园也是心灵憩息的地方。在不断地迁徙,不停地漂泊中,我们在何处守望自己的精神家园,也许《一个人的村庄》是个很好的去处。

我们知道世上有如此多的虫子,给它们一一起名,分科分类。而虫子知道我们吗?这些小虫知道世上有刘亮程这条大虫吗?有些虫朝生暮死,有些仅有几个月或几天的短暂生命,几乎来不及干什么便匆匆离去。没时间盖房子,创造文化和艺术。没时间为自己和别人去着想。生命简洁到只剩下快乐。我们这些聪明的大生命却在漫长岁月中寻找痛苦和烦恼。一个听烦市嚣的人,躺在田野上听听虫鸣该是多么幸福。大地的音乐会永无休止。而有谁知道这些永恒之音中的每个音符是多么仓促和短暂。

“小知不及大知,小年不及大年。奚以知其然也?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此小年也。楚之南有冥灵者,以五百岁为春,五百岁为秋;上古有大椿者,以八千岁为春,八千岁为秋。而彭祖乃今以久特闻,众人匹之,不亦悲乎”?——庄子的《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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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法律与文学-对《四种爱》的读后感

爱的质变:由完美变得残缺

--------对《四种爱》的读后感 爱,在我们这个时代,也许比在其他任何时代更甚,已经成为人生最大的支柱,或最后的支柱。

但是这个支柱,在我们这个时代,也许比在其他任何时代更甚,又已经变得极其脆弱,一触即溃。

这种危局,是我们自己造成的——我们常常没能把爱想透,把它看得太简单,或者混同于别的东西;我们常常只用一种爱(例如男女之爱)取代别的爱,眼光变得太狭窄;我们常常对爱过于信赖或近乎崇拜,把它当成了上帝——《圣经》说“上帝就是爱”,但人间的爱并不就是上帝!

这就好像一个人把桌子腿当作了房子的支柱,或者以为一根支柱就能撑起整座房子,或者以为有了几根支柱就可以不要地基!

---------摘自编者寄语 这本书的名字是《四种爱》,但是在书中作者写了物爱、情爱、友爱、爱情、仁爱五种,作者的用意是什么呢,可能是我的境界还是不够,所以我还是无法解读吧。对于生活中许多最简单的问题却是最难的,就像普通的解释。那么对于“爱”这个美好的字眼,我们依然无法给他定义和解释,因为这样会将他局限化,会使得这些变得苍白,毫无感情上的相容和升华。

物爱、情爱、友爱、爱情、仁爱,集中了人们之间的感情,对物之爱,做人要有怜悯执之心,有怜悯之心的人是善良的,从心底里有怜悯执之心的人是一个善良的人,只有这种人才配拥有一个完美的世界;一个得到大众的爱的人。情之爱,这是被许多人所推从的感情,古语有云:“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哲学上,人区别于动物的一个关键就是在于人有感情,而动物没有,但是生活中却又不得不凸显出另外一种反面的教材,各种灭绝人性的案件层出不穷使得人的心中觉得那些人枉为做人;友爱,友情,朋友之间的感情,熟话说的好:“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朋友之间的感情,兄弟之情,看过《投名状》,大多数人都会对于“兄弟”的理解又增添的浓重的一笔;爱情,一个美好的字眼,自古以来就有“只羡鸳鸯不羡仙”的说法,可见古代人对于爱情的看着和对于爱情的向往,爱情在现代依然被赋予了一些瑕龇,包养、小三等等这些都使得爱情变得不那么完整,使得爱情蒙尘;仁爱,只要爱,就一定有受伤的危险,只有爱上一种东西,心就牵挂到了上面,不知不觉就对其产生了感情,仁者之爱,一种宽宏,一种仁者的思维和感情的注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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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当我谈跑步时,我在谈些什么》读后感

《当我谈跑步时,我在谈些什么》读后感

前段时间重新读完《当我谈跑步时,我在谈些什么》这本书,想借此机会谈谈我的理解:

一、做事意义

本书讲了村上君跑步的经历,他是一个坚持每天跑步有27年之久的人,跑步的最初目的是为了写作、锻炼身体。但后来他参加了许多马拉松,还参加了铁人三项比赛。

有时候,我们开始做一件事时原本只抱着一个目的,但如果你投入太多专注力去做这件事情的时候,你就会发现它被赋予了更多的意义,不知是最初的目的,你也会发现,它给与你的远比你想象的要多得多。

二、生活应有的态度

村上并不是我最喜欢的作家,但我却因为《当我》,而对他崇敬。 我喜欢他对跑步的热情,以及执着的信念,还有他对生活的乐观开达,因为这本书是以他最真实的经历来写,没有伪饰,没有矫情,坦坦荡荡。

这个大千世界,有形形色色的人实践着不同的生活方式,也许有一天我们也会像村上君一样,告诉自己,我该做什么,然后起身,生活开始变得完全不同。人生有时候只要放得开,说走就走,说开始就开始,我们就能体会到一个全新的自我,我们才能体会到一个全新的自我。太多束缚,太多牵绊,只能让我们的脚步放慢,我们还年轻,

虽然背负责人,但不应该让责任压制梦想,其实生活都是自己的,不存在谁逼谁。

三、自我意志的检验

村上说跑步时一种自我对抗的方式,在通往终点的过程中,你将面临世界上最孤独的自我。这段距离是和自我不断对话的过程,你唯一的朋友是你自己,你最大的对手也是你自己。你大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停下来,告诉自己,今天就到此为止,没有人会指责你的倦怠。但是,没有对手的比赛其实是最困难的,因为他们无处不在。 跑步如此,生活亦如此,在不断超越自我中,终点也是起点,只要有力气,新的旅程就在等你征服~

四、想谈点题外的话,关于读书,这个概念界定有点大,但我只想谈谈自己的理解。

我读很多书,但我不是好学生。中学的时候,老师会说,你读的是课外书,与学习无关,大学的时候,别人告诉你,你读的是娴熟,与专业无关。那么到底要怎样,才算读书?从小就被告诫,要好好读书,而这个读书只被狭义的理解为好好学习,取的好成绩,取的好成绩,上好大学,上好大学,有美好的前程。所以无形中,我们把学习缩小化,把读书缩小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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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罗马史诗读后感

从《荷马史诗荷马史诗荷马史诗荷马史诗》看古希腊英雄昂扬乐观的精神格调

医学院药学系 佘柰 学号1201660055

作为古希腊时代的精神瑰宝,《荷马史诗》不仅艺术化的记录了古希腊民族史上的重大历史事件——特洛伊战争及战后英雄的回归,更是塑造了众多英雄形象。这些英雄在战场及回归途中的表现,无不向我们彰显出昂扬乐观的精神格调,但细细研读就会发现,英雄们的这种昂扬乐观的基调之下,暗含着对生命短暂渺小的深刻的悲剧性的体验,是在这种悲剧意识基础之上的对人生价值的执着追求,蕴涵着丰富的人生体验。

一 饱满的英雄主义热情饱满的英雄主义热情饱满的英雄主义热情饱满的英雄主义热情 在上古时代,部落对部落的战争本就是为了掠夺财富、奴隶和家畜而引起的。恩格斯眼中这是一种“正常的营生”,所以在战场上冲锋在前,表现最为英勇,起到表率作用的英雄们自然就能分到更多的战利品。另一方面,古希腊文化的基调是人本主义,重视个体生命,珍视个人价值,张扬个人欲望是其精神要旨。而最能展现个体价值的途径有两个,一是战争,一是冒险。于是乎,特洛伊战场就为这些英雄们赢得荣誉提供了绝佳的舞台。因此我们可以看到,战争为英雄们带来了双重利益,既可以帮助他们分得物质财富,更可以让他们展现自我的勇力和智慧,赢得不朽的声名。正是基于此,古希腊英雄的身上都充盈着旺盛的精力,都有着强烈的建功立业的进取心和英雄主义热情的。

《伊利亚特》里的主人公阿喀琉斯就是这样一位英雄的典范。他的母亲海洋女神忒提斯在儿子小的时候就从神谕中得知了他的命运。默默无闻地老死于王宫中或灿烂辉煌地战死于特洛伊。忒提斯虽然努力过,但儿子还是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后者。由于他刀枪不入的特殊体质和非凡的勇猛无畏,阿喀琉斯成了特洛伊战场上最耀眼的英雄。他如一头雄狮一样扑向特洛伊人,让敌人为之胆寒。阿喀琉斯明知战场上等待自己的终究是死亡,但如若为保全性命而选择退缩的话,那么即使能在王宫中安享晚年,历经几代后,也不会再有人记得他的名字。所以阿喀琉斯选择了轰轰烈烈的灭亡。在这种选择中流露出强烈的英雄主义热情。而《奥德赛》的主人公奥德赛同样也是如此。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是人与人之间的较量,后者是人与自然的斗争,在历经十年的海上漂泊和重重困境之后,奥德赛终于征服了自然,赢得了胜利,回归了家园。在他以“无人”之名与独眼巨人较量之时,人的力量和化解危机困境的机智得到了最好的展现。由此可见,荷马笔下的这些英雄们都满含生命的热情去迎接困境和挑战,他们精神饱满,积极向上,构成一种昂扬乐观的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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