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善医院20xx年度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工作
汇报
汉寿县医疗保险局:
20xx年,我院在医保局的领导下,根据《汉寿县医疗保险定点
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书》、《汉寿县20xx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首诊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暂行规定》
的规定,认真开展工作,落实了一系列的医保监管措施,规范了用药、
检查、诊疗行为,提高了医疗质量,改善了服务态度、条件和环境,
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针对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
构服务质量监督考核的服务内容,就本年度医疗保险工作总结如下:
一、建立并完善医疗保险管理组织
1,我院有健全的城镇职工(居民)医疗保险管理组织,有专门
的医保服务机构。由业务院长郭德勋分管医保工作,医院有一名专门
的医保联络员。
,2,为方便广大患者清楚便捷的就医制作出规范的患者就医流程
图。并将制作的就医流程图放在医院大厅明显的位置,使广大患者明
白自己的就医流程。
3,建立和完善了医保病人、医保网络管理等制度,并根据考核管
理细则定期考核。
设有医保政策宣传栏、意见箱及投诉咨询电话,定期发放医保政
策宣传单20xx余份。科室及医保部门及时认真解答医保工作中病人
及家属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及时公布了我院常用药品及诊疗项目
价格,调价信息。组织全院专门的医保知识培训。
二、20xx年执行医疗保险政策经费运行情况;
(一)城镇职工医保经费运行情况;
20xx年度,我院共收治城镇职工医保住院病人 77 人次,住
院床日763天,人均在床日10╱天,年度再住院率22%,住院总费用
205919.89元,统筹支付基金131681.79元、住院人次均费用2674.82
╱人、自费比例28%、检查费占住院总费用11%、特殊检查阳性率
90%。本院职工住院人数3个占本院职工总人数的6.3%;门诊刷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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