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
2014-09-15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xx年4月30日,沪深两市共2,537家1上市公司,除3家公司未按期披露年报外,其余2,534家均披露了20xx年年度报告,包括主板1,436家,中小板719家,创业板379家。
(一)财务信息披露总体情况
总体而言,上市公司能够较好地理解并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但仍有部分公司存在对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解释及信息披露解释公告执行不到位、会计专业判断依据披露不充分、信息披露简单错误等问题,主要表现如下:
1.财务信息披露的简单错误频现
在抽样审阅的415家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中,有131家存在财务信息披露的简单错误,占抽查公司的31.6%,主要简单错误包括以下四种类型:(1)报表项目列报不当,主要涉及项目流动性列报不当、符合资产定义的项目列报为负债负数等问题;(2)报表之间、报表与附注或辅助信息之间矛盾,数字前后不一致或者表述存在差异,如某公司年末持有大额外币,但现金流量表中“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一栏的金额却为零;(3)简单数据错误和数目计算错误,包括报表串行、正负号出错、数量级和计量单位错误等;(4)年报目录或附注索引序号混乱,前方引用的索引序号实际不存在或者为不相关内容,编号顺序错乱,附注仅列示标题而无内容说明,年报目录中缺失财务报表章节等。这些简单错误反映出部分上市公司对外披露财务信息时不够严谨、认真,影响了投资者对财务报告的正确理解,降低了公开披露财务信息的严肃性,应予以重视。
2.未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规范的要求,有关信息披露不充分
部分上市公司未严格执行政府补助、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等信息披露解释公告的要求。例如,对于一次性计入损益的大额政府补助,一些公司未说明将其认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且无需摊销的依据。部分上市公司对于建造合同的披露不充分,没有按照要求列示单项重大合同的相关具体信息,也未具体说明合同完工进度的确定方法。对于一些存在较明显流动性风险的上市公司(流动资产远小于其流动负债),尤其是连续亏损的ST 上市公司,没有按照要求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应对流动性风险的措施,或者没有按照持续经营基础编制财务报表的依据等。还有一些公司,其“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及“汇兑损益”等项目对于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存在重要影响,但未充分披露关于外币折算的会计政策。充分性与完整性也是财务信息应具备的质量特征,但部分上市公司未严格执行信息披露规范的要求,提供的财务信息缺乏完整性,无法充分满足投资者的需求。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