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申请书
(零 售)
申请单位:福清市渔溪红欣药店(公章)
填报日期: 2010 年 3 月 6 日
受理部门: 福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填 报 说 明
1、 内容填写应准确、完整,不得涂改和复印。
2、 表中上年销售额栏,新开办药品经营企业申请认证按开业至
申请认证时的药品经营额填写。
3、 报送认证申请书及其他申报情况表时,按有关栏目填写执业
资格或专业技术职称和学历的情况,应附有执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学历的复印件。
4、 认证申请书以外的其他申报资料,应统一使用A4型纸张,标
明目录及页码并装订成册。
GSP认证申报资料审查表
注:“审查结果”栏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合格”或“合理缺项”字样
企业经营场所、仓储等设施、设备情况表
填报单位:福清市渔溪红欣药店(盖章) 填报日期:20xx年 3月 6日
填写说明:1、根据企业设施、设备的实际填写。如无栏目所设项目,应注明“无此项”
2、表中所有面积均为建筑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3、“营业场所及辅助、办公用房”栏目中“辅助用房”指库区中服务性或劳保用房。
企业负责人员、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养护人员情况表
填报单位:福清市渔溪红欣药店(盖章) 填报日期:20xx年3月6日
注: 1、填报本表时,请将执业药师注册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书(学历证书)的复印件附后。
2、执业药师(从业药师)请在药学执业资格栏注明或注明“无”。 3、表中的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在备注栏注明。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