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卫生工作,创建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青少年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蚌埠市卫生局、蚌埠市教育局根据卫生部的全国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和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皖卫监[20xx]第45号)文件精神要求,对全市(含三县)学校进行了食品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和传染病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布置与落实。
根据皖卫监[20xx]第45号文件精神要求,市卫生局和市教育局于今年x月组织召开卫生和教育部门有关人员会议学习传达卫生部、教育部《关于开展全国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及省卫生厅、教育厅转发文件精神,部署专项检查工作,要求各县区卫生和教育领导亲自安排各自辖区的检查工作,责任到人。检查分3个阶段进行,分别为宣传动员阶段(时间为5-6月底)、学校自查阶段(7月—9月)和集中检查阶段(10月)。八月二十四日,市卫生局和市教育局又召开全市学校卫生暨学校食品卫生***会议进一步部署专项检查工作。市卫生局和市教育局于十月份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的学校卫生专项检查工作进行集中检查。
二、检查结果与分析。
1、学校基本概况。蚌埠市共有学校936所,在校学生总数为569971人,其中小学750所,学生总数为287177人(比例分别为80.13%和50.38%);中学181所,学生总数为249494人(比例分别为19.34%和43.77%);普通高等院校5所,学生总数为33300人(比例分别为0.53%和5.85%)。按照学校所在位置划分,农村学校为836所(占89.32%),城市或县镇学校为100所(占10.69%)。各县区卫生和教育部门对农村学校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学校抽查比例在50%以上,本次市本级检查181所学校,除了三县的农村小学外,其余学校检查覆盖率为62.76%。
2、食品卫生检查。在集中检查的181所学校中,有食堂的为99所,占54.70%,无有效卫生许可证的学校为30家,均是三县的中学或小学,主要是卫生硬件设施不符合#b@2条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在检查中要求其积极进行整改,增加和补充#b@2的必要条件,尽快合法经营。截止到20xx年x月底,全市各学校没有发生1起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事件。对21家有一定问题的学校食堂进行了立案查处,一共罚款金额为1.71万元。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