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当好一名基层交警法制员
众所周知,公安机关最基本的职能行为就是为民执法。执法过程是否公平、公正,直接反应了公安队伍素质高不高,战斗力强不强,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直接体现了警民关系是否和谐,社会环境是否稳定。
而作为一名基层交警法制员,他本身的工作立足点就是提高基层交管执法质量,提升民警执法水平。虽然职位不高,权力不大,但责任重要,既要当好执法工作的“监督员”,又要当好执法办案的“守门员”,笔者结合几年的法制工作实践,就如何做一名称职的基层交警法制员,总结出“六念”、“五多”、“四关”,以下谈几点体会。
一、必须具备“六念”是当好基础法制员的前提
一是必须具备法制观念。作为一名交警法制员,必须具备较强的法治观念,在处理每一件执法案件时,必须以法治的眼光发现问题、看待问题和处理问题,在日常工作中经常绷紧法制这根弦,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和依法执法,把做好法制工作当作检验交管工作和队伍建设得失的一面镜子,始终把法制工作当做自己的使命。
二是必须具备公正观念。公平正义是执法工作者永恒的价值追求。如一个民警不牢固树立“公开、公平、公正”的执法理念,只是为单位、个人利益而执法,就必然产生畸轻畸重的问题,甚至发生行政复议、、涉法上访问题,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警民和谐。因此,只有真正打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始终保持公平公正的执法理念,时时处处用公平公正的标准去检验法制工作,才能惩治犯罪,服务群众,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
三是必须具备原则观念。法制工作是一项科学严谨而又长期艰巨的工作。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制员,必须把坚持原则放在首位,不能因为沾亲带故、同事、同学或者是朋友,在处理执法问题时心慈手软,姑息迁就。要从本质上给予教育和指点,要耐心去帮助改正错误,从而达到解决问题、严格规范执法的目的。
四是必须具备洞察观念。当前,基层单位普遍存在具有执法主体资格的警力不足等问题,加之部分民警法制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协管员代替民警执法的行为时有发生,存在的问题也比较突出。因此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制员必须具备一定的洞察能力和分析思考问题能力,对日常执法活动进行观察、对案情进行推敲,善于通过违法处理系统网上审核审批程序,实行全程网上监督,及时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真正达到了全员规范化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和执法质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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