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归纳法】
【数学归纳法的基本形式】
1. 第一数学归纳法
设P(n)是一个与正整数有关的命题,如果
① 当n?n0(n0?N)时,P(n)成立;
② 假设n?k(k?n0,k?N)成立,由此推得n?k?1时,P(n)也成立;
那么根据①②可得到结论:对一切正整数n?n0,命题P(n)成立。
2. 第二数学归纳法(串值归纳法)
设P(n)是一个与正整数有关的命题,如果
① 当n?n0(n0?N)时,P(n)成立;
② 假设n?k(k?n0,k?N)成立,由此推得n?k?1时,P(n)也成立;
那么根据①②可得到结论:对一切正整数n?n0,命题P(n)成立。
3. 跳跃数学归纳法
设P(n)是一个与正整数有关的命题,如果
① 当n?1,2,...,l时,P(1),P(2),...,P(l)成立;
② 假设n?k(k?n0,k?N)成立,由此推得n?k?l时,P(n)也成立;
那么根据①②可得到结论:对一切正整数n?1,命题P(n)成立。
4. 反向数学归纳法
设P(n)是一个与正整数有关的命题,如果
① P(n)对无限多个正整数n成立;
② 从命题P(n)成立可以推出命题P(n?1)也成立;
那么根据①②可得到结论:对一切正整数n,命题P(n)成立。
如果命题P(n)对无穷多个自然数成立的证明很困难,我们还可以考虑反向数学归纳法的另外两种形式:
Ⅰ 设P(n)是一个与正整数有关的命题,如果
① n?1时命题P(n)正确;
② 假如由P(n)不成立推出P(n?1)不成立;
那么根据①②可得到结论:对一切正整数n,命题P(n)成立。
Ⅱ 设P(n)是一个与正整数有关的命题,如果
① n?1,2,...,r时,命题P(1),P(2),...,P(r)都成立;
② 假若由由P(n)不成立推出P(n?r)不成立;
那么根据①②可得到结论:对一切正整数n,命题P(n)成立。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