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收获”方案对中越农产品贸易的影响
内容提要:20xx年11月,中国和东盟签署了《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确定双方在2004到20xx年,陆续对大约600种产品关税进行减免,这些产品以农产品为主,这一内容被称作“早期收获”方案。“早期收获”方案的实施将对中国和越南的农产品贸易产生什么影响呢?本文在对中越两国农产品贸易的现状进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对该方案将对两国农产品贸易和农业
合作的影响做一个简单的评估,并试图提出一些政策建议。
一、 引言
20xx年11月,在中国-东盟第六次领导人会议上,双方在金边签署了《中 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正式启动。在此次会议上,双方还签定了《中国东盟农业合作谅解备忘录》,从而使中国和东盟的农业合作走上了前所未有的制度化轨道。《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确定中国东盟的合作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2004-20xx年,约600种产品关税要陆续减免到零;第二阶段是到20xx年(东盟新成员国到20xx年),中国与东盟之间建立自由贸易区。而第一阶段实施减税的约600种产品主要以农产品为主,被称作“早期收获”方案(Early Harvest Programme, EHP)。按照“早期收获”方案,中国与东盟6个老成员国的农产品关税在20xx年降到10%以下,20xx年降到5%以下,20xx年实现零关税。在东盟十国中,中国又根据具体情况给予四个新成员国更优惠的政策。1[1] 为了配合“早期收获”方案的实施,20xx年6月,中国与泰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泰王国政府关于在(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早期收获”方案下加速取消关税的协议》。按照这个协议,中泰两国从20xx年10月1日起提前实现零关税。这意味着,东盟十国中农业最为发达的泰国,将率先进入中国市场。这个协议的签定,对于国民经济以农业为最主要产业,同时以农产品为对中国主要出口产品的越南来说,产生了很大的震动。那么,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框架协议下的“早期收获”方案将对中国和越南的农产品贸易产生什么影响呢?本文将在对两国农产品贸易的现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早期收获” 方案对两国农产品贸易和农业合作的影响做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