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性报道基本问题梳理
王克勤
以捍卫公众利益或公民权利为己任,以揭发政治权力与市场权力违法犯罪等种种黑幕为途径,由媒体独立调查完成的调查性报道目前越来越为中国新闻界,也包括整个中国社会所认可与肯定。
在更多的媒体致力于调查性报道、更多青年记者致力于调查性报道的今天,对于调查性报道的基本问题进行一些必要的梳理,很有必要。为此,作为一名长期致力于调查性报道的老记者,我在此谈谈个人的见解与想法。
调查性报道是揭露黑幕的深度报道
调查性报道,是职业新闻记者通过独立、深入、细致、全面的侦查式、访问式调查,所完成的一种揭露被某些人或某些组织故意掩盖、损害公众利益或公民权利行为内幕的深度报道,又称之为揭黑报道、揭发报道、揭丑报道、扒粪报道。 调查性报道涉及的领域及其广泛,政治、经济、社会、法治、文化、环保等领域均有适合调查性报道的选题。但是监督对象应该是特定的,即权力集团与资本集团,而不是对于普通公民不适当行为的揭发。
调查性报道的核心特征有三:一是捍卫公众利益或公民权利,二是揭露黑幕,三是记者独立调查。缺少其中的任何一条都不能称之为调查性报道。
另外,调查性报道应该是深刻而全面的报道。一般而言,调查性报道是独立文体的深度报道的一种。既然属于深度报道,必须有深度报道的基本特性。所谓深度报道的特性,核心在两个关键词:“深刻”、“全面”。不对事件或问题发生的原因进行深度挖掘,并充分反映问题背景信息者,不能称其为深刻;不对事件或问题进行全面立体的展现,尤其是问题产生的诸多关联因素进行立体分析与解构者,不能称其为全面。此即深度报道。而当下许多青年记者所做“深度报道”,在我看来不过是长篇报道,仅仅是将浮在表面的有意思的故事展示给读者,不能说不好看,但许多读者不知道作者讲了什么,也不明白为什么发生这样的事情,发生这样事件的背景与关联因素有哪些。因此,这样的报道不能称之为深度报道。而调查性报道是所有深度报道中最应该具有“深刻”、“全面”特征的报道样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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