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约谈记录
约谈对象名称: 被约谈人姓名及职务:
约谈实施机构: 约谈人员: 约谈时间:
约谈主要内容记录:
被约谈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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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约谈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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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约谈记录》填写说明
1、本文书根据《纳税评估采用税务约谈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三条的规定制定;
2、主要约谈内容可采取问答方式记录,也可采取概括陈述方式记录。被约谈人提供有关证明资料的,应写清资料名称、页数,并注明资料附后;
3、会面约谈时,由被约谈人逐页签字确认,被约谈人拒绝签字的,由评估人员记录在案;
4、本文书一式一份,由约谈实施单位按规定归入评估档案。
关于如何开展税务约谈的探讨
陈建云
税务约谈,是税务机关根据纳税评估工作底稿中各项指标的疑点和问题,通过询问的方式,要求纳税人(评估对象)进行举证的一种税务管理方式。实践证明,约谈运用恰当,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促使纳税人主动纠正偷税行为,提高自觉纳税意识。当前,如何制作约谈笔录在现行税法中还没有规范成文,税务人员在这方面的实践经验也不足,笔者通过日常纳税评估的实践,略作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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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约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笔者发现,一些税务人员在开展约谈时,不按《税收征管法》的程序和规定制作,所制作的约谈笔录很不规范,隐患不少。如不向纳税人告知不如实约谈举证,将面临被处罚的损失;在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直截了当说纳税人有某偷税行为,约谈笔录不被纳税人认可;不针对《纳税评估工作底稿》中的疑点进行询问或者漫无边际地询问;约谈少于二人或没有专人记录,在修改的地方没有纳税人的押印等等。象这样的约谈,一旦纳税人反供笔录,税务机关则失去了据以补税的法律依据,特别是纳税人提起税务行政复议或税务行政诉讼,税务机关会以败诉而告终。可见税务约谈是纳税评估的关键环节,是验证审核分析结果以及税务机关执法的重要依据。因此,税务人员必须了解和掌握开展约谈的方法,提高税务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 …… 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