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煤矿 三违处理办法

新吉克煤矿“三违”处理办法

为了扭转当前安全生产被动局面,实现本质安全目标,根据矿

[2013]《关于“三违”治理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矿研究决定,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矿成立“三违”治理领导小组,xxx任组长,xxx任副组长,xxx同志具体负责“三违”治理的日常组织领导工作。安监部、生产部(生产办)、政工部、群工部、财资部、企管部、党政办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 “三违”治理活动办公室设在安监部,负责全矿“三违”的追查分析、统计上报等日常性工作,负责对各单位、各级领导反“三违”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二、治理目标: 1、“三违”人员的安全意识有明显提高,杜绝重复违章现象; 2、广大员工对“三违”治理的自觉行动有明显进步;

3、“三违”人数有大幅度下降; 4、消除违章因素造成的各类事故,实现安全年。

三、“三违”的处理程序: 先由矿安监部初步追查,事实清楚,属“三违”行为后,按照追查分析、现身说法、停班学习、帮教提高、行政处罚、张榜公示、电视爆光、亲属签字、建档立卡、业务考试的“三违”处理程序进行。 1、追查分析:由矿安监部组织,相关部门领导、“三违”人员及单位负责人、发现“三违”人员参加。 2、现身说法:“三违”人员在本单位安全活动时,结合自身“三违”事实,谈认识、谈体会,吸取教训,保证不再违章。由各单位主管负责。 3、停班学习:停班学习的形式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一般“三违”集中学习一

周,严重“三违”集中学习10天,集中学习由财资部负责。 4、帮教提高:矿级以上的领导对“三违”人员进行谈话,帮助“三违”人员提高认识。 5、行政处罚:按照“三违”治理的条款进行处罚。 6、张榜公示:在公示栏公布处罚结果。 7、广播爆光:人力资源部部组织,电讯中心对“三违”人员的追查、谈话、处理进行爆光。 8、亲属签字:“三违”人员在停班学习期间,通过认识,写出安全保证书,家属或亲人在安全保证书上签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 9、建档立卡:对各类“三违”人员安监部建立追查、处理档案,记录清楚。 10、业务考试:停班学习期满前二天,“三违”人员带家属或亲人签字的安全保证书,进行业务知识考试,考试时严格按照教考分离的办法执行,考试不合格,将延长停班学习时间,直至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具体由安监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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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煤矿“三违”管理制度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沁水峪煌煤业有限公司

“三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保障煤矿安全生产,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三违”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三条 安全科牵头负责煤矿“三违”工作,并具体负责矿井管理人员制止“三违”行为的管理。负责对制止“三违”情况登记在册备查。

第三章 相关要求

第四条 煤矿各级领导要严格按照矿井下井带班表进行带班,深入一线指挥生产,并严格对“三违”行为进行制止,确保当班安全生产。

第五条 煤矿相关人员查处的“三违”必须在一天内报安全科统一登记、存档。煤矿必须本着“”惩防结合、教育他人”的原则,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分析,查明原因,落实责任,并按照本制度进行考核,严重“三违”要在全矿予以通报。

第六条 “三违”登记台账保存时间为一年。

第四章 违章行为分类

第七条 “三违”根据情节分为严重三违、一般三违、轻微三违。

第八条 煤矿“三违”分类标准见附件。

第五章 考核

第九条 集体违章对负责人罚款1000-3000元;严重违章对责任人罚款300-1000元;一般违章对责任人罚款100-200元;轻微违章对责任人罚款50元。

第十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

“三违”分类标准

一、采掘部分

(一)严重“三违”

1、进入煤帮构顶作业未设专人观察的责任者;

2、违章进入采空区者;

3、处理冒顶、维修失修巷道无施工措施的责任者;

4、工作面空顶作业或超控顶作业的责任者或组织者;

5、工作面有冒顶危险而不采取措施的强行作业者;

6、锚杆、锚索的预紧力和锚杆的扭矩达不到设计要求,又不按规定及时处理的责任者;

7、采掘工作面安全出口堵塞严重而继续生产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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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煤矿三违查处管理办法

丁集煤矿“三违”查处管理办法

为规范干部管理行为和职工操作行为,减少“三违”和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三违查处,根据《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现制定丁集煤矿“三违”查处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 “三违”的概念和分类

一、“三违”的概念

“三违”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二、 “三违”的界定标准

严重“三违”: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可能导致重伤、死亡、重大非人身事故或可能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行为,主要依据是集团公司相关文件规定。

较严重“三违”:介于严重“三违”与一般“三违”之间,虽不属于20条红线,但“三违”情节较为严重,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可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行为。

一般“三违”: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可能造成轻伤事故和一般非人身事故或可能造成一定损失和危害的行为。

第二部分 “三违”的界定

一、 严重“三违”和较严重“三违”界定

略(见丁煤字〔2012〕1号文)

1

二、 给予待岗一个月处理的“三违”界定

(一)放炮管理

1、炮掘工作面打底部炮眼不进行“手指口述”安全确认的责任人;炮掘工作面装药时,下部二排眼没按规定装彩带的责任人。

2、套打残炮眼的;强令放炮员违章放炮的;放炮时,不听劝阻强行闯入放炮警界区域的责任人。

3、出现落炮不汇报或擅自处理落炮的责任人。

4、炮掘工作面用风镐(或手镐)排底时或挖腿窝时,没有对排底区域底板是否有落炮进行检查,并“手指口述”安全确认的。

(二)打钻、封孔、瓦斯管理

5、钻孔施工时出现异常(喷孔、顶钻、夹钻、吸钻、瓦斯涌出忽大忽小等),不处理,不汇报,擅自离开现场的责任人。

6、因人为操作不当、造成孔内大量瓦斯异常涌出(喷孔),导致回风流瓦斯超限的责任人;无计划停电或停风造成瓦斯超限的责任人。

(三)顶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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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 :煤矿三违的探讨

煤矿“三违”现象的原因及预防对策

王秋文

摘 要:通过分析煤矿职工“三违”事例,阐述了煤矿生产中“三违”现象的原因,提出预防“三违”现象的措施与对策。

关键词:煤矿“三违”;原因;对策

煤炭行业属于高危行业,煤矿安全工作关系到煤矿职工生命安全、家庭幸福、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大事。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极大危害。大量事故统计表明,煤矿事故的90%以上是由职工“三违”直接或间接导致的;因而在很大程度上,扼制“三违”是避免事故发生的最主要措施。

1 “三违”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

“三违”(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原因一般有12种:(1)不懂规章或规章懂得太少; (2)麻痹心理,认为违章不会造成事故;(3)认为规章太烦琐,操作太麻烦,费力费时; (4)个体所受安全教育少,安全意识不强;(5)井下作业环境差,劳动强度大,易疲劳;(6)习惯性违章,企业职工在较长时期内逐渐养成的不按章程办事的习惯性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7)情绪原因;(8)操作失误; (9)认知水平低,要么认为不会发生事故,要么认为即使发生了事故也不会造成严重后果;(10)赶进度;(11)从众心理; (12)受违章指挥而违章。

导致煤矿职工“三违”行为的主要因素: ①金钱。煤矿职工处在社会较低阶层,挣钱养家糊口是其第一要务,所以金钱对煤矿职工而言是第一需要。现在多数煤矿生产任务都进行井下承包,完不成目标任务 1

就会扣钱,必然会产生出现急功近利、冒险冒进的违章现象。②心理满足感或幸福感以及情绪释放后带来的快感。有些矿工干了别人不敢干或不愿干的工作会有一种自豪感,心理会感得很满足,很幸福。而有些心存怨恨和私愤的人把违章视为一种发泄,他们从发泄中可得到快感。③时间与力气的节省、疲劳的恢复等,也是最常见的现象。每到快下班时,违章现象就会增加。④图便利。

2 “三违”事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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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 :煤矿“三违”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新)

煤矿“三违”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煤炭行业属于高危行业,煤矿安全工作关系到煤矿职工生命安全、家庭幸福、社会和谐与稳定的大事。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给家庭和社会造成极大危害。大量事故统计表明,煤矿事故的90%以上是由职工“三违”直接或间接导致的,“三违”不反,事故难免,因而在很大程度上,

煤矿三违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新

扼制“三违”是避免事故发生的最主要措施。

一、

煤矿三违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新

“三违”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

1、导致“三违”行为的原因分析

“三违”( 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原因一般有12种:(1)不懂规章或规章懂得太少; (2)麻痹心理,认为违章不会造成事故;(3)认为规章太烦琐,操作太麻烦,费力费时; (4)个体所受安全教育少,安全意识不强;(5)井下作业环境差,劳动强度大,易疲劳;(6)习惯性违章,企业职工在较长时期内逐渐养成的不按章程办事的习惯性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7)情绪原因;(8)操作失误; (9)认知水平低,要么认为不会发生事故,要么认为即使发生了事故也不会造成严重后果;(10)赶进度;(11)从众心理; (12

煤矿三违治理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新

)受违章指挥而违章。

2、导致煤矿职工“三违”行为的主要因素分析

①金钱。煤矿职工处在社会较低阶层,挣钱养家糊口是其第一要务,所以金钱对煤矿职工而言是第一需要。现在煤矿部分单位生产任务都进行井下承包,完不成目标任务就会扣钱,必然会产生出现急功近利、冒险冒进的违章现象。②心理满足感或幸福感以及情绪释放后 1

带来的快感。有些矿工干了别人不敢干或不愿干的工作会有一种自豪感,心理会感得很满足。而有些心存怨恨和私愤的人把违章视为一种发泄,他们从发泄中可得到快感。③时间与力气的节省、疲劳的恢复等,也是最常见的现象。每到快下班时,违章现象就会增加。④冒险侥幸或图省事怕麻烦。⑤性格急躁、急于求成或急于上井办理私事。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不熟悉规章制度、规程措施、危险源及“三违”行为界定。⑦安全生产条件、设施不具备,强行安排生产或无措施安排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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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 :煤矿三违界定

“三违”界定标准

一、采掘专业

严重“三违”行为

1、按规程规定应用而未使用前探梁的;

2、上下山掘进时没按规定安设安全设施的;

3、爆破距离不够或其他工序平行作业距离达不到要求;

4、采煤机、刮板输送机电设备检修时不停电闭锁;

5、初放工作面特殊支护未按规定直设;

6、初放工作面未经会审擅自放顶;

7、采掘工作面发现有透水征兆,未采取措施的;

8、采掘机运转期间,进入安全防护栏以里检修人员(规程规定的除外);

9、扒装机扒装期间,回头轮与扒装机之间有人逗留工作的 ;

10、工作面溜子运行期间人员进入机道的;

11、一人回柱无人监护,或先回后支的;

12、擅自撤除棚梁(棚腿)、背板或撑杆,挪作它用的;

13、回采面漏顶而不进行接顶支护继续生产的;

14、扒装机出现故障,不切断电源就进行处理的;

15、在旧眼、残眼、煤(岩)裂缝中或站在输送机上打眼的;

16、工作面过断层等地质构造带未采取特殊支护措施或特殊支护措施不按规定直设;

17、使用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支护材料;

1

18、施工前不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未及时用长把工具除去危岩、活秆或除去时无专人观察顶板;

19、修护独头巷道不由外向里逐棚(段)进行,有两组或以上人员同时施工,人员进入独头巷道维修点以里;

20、掘进巷道贯通和透老巷、老空区不按规定下达贯通通知书的,无防冒顶、防水害、防瓦斯、防放炮伤人,防有害气体窒息、防风流紊乱等措施,或现场措施不落实,无专人指挥等问题的有关责任人;

21、采掘工作面干打眼的(规程规定除外);

22、其他认为严重的“三违”行为 ;

一般“三违”行为

1、在煤壁区作业,工作前不敲帮问顶;

2、煤壁伞沿超过规定不处理继续工作;

3、煤层倾角大于25°时不设挡煤板、挡矸帘;

4、煤墙爆破后不按规程要求及时挂梁支护或爆破倒棚后不处理继续爆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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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 :煤矿三违依据

煤矿“三违”依据

xxxxxxxx煤矿

目 录

一、采煤部分............................................................................................. - 1 -

二、煤岩掘进巷修部分 ............................................................................ - 4 -

三、"一通三防"部分 ................................................................................. - 7 -

四、爆破、火工品部分 ..........................................................................- 12 -

五、机电管理部分 ..................................................................................- 14 -

六、运输提升部分 ..................................................................................- 17 -

七、地面施工...........................................................................................- 21 -

八、防火、交通、工业卫生 ..................................................................-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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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

攀枝花市会兴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张家湾煤矿

煤矿“三违”处罚实施细则

“三违”人员处理程序:

“三违”行为按违章性质、违章情节轻重、违章行为产生的后果等情况划分为严重“三违”和一般“三违”,分别按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严重“三违”:是指违章行为有可能导致重大事故,或有可能直接导致人员伤亡及设备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等违章行为。

一般“三违”是指除严重“三违”以外的违章行为。

严重“三违”的处理程序:

A、由安全科组织“三违”人员所在区科负责人及“三违”人员召开分析会,按照“三违”处罚细则确定处理意见及罚款金额。 B、严重“三违”人员一律暂时停止工作,学习三天,并经严格考试及格后填写“三违”人员复工通知单。

C、“三违”人员在安全活动会或进班会上对其违章事实进行检查。

D、所在区科及井口安全栏公布其“三违”情况。

E、区科负责人和家属协管对其家访谈话。

F、“三违”人员写出安全保证书并有亲属签字。

G、安全科对“三违”人员进行建档立卡管理。

H、“三违”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后填写复工通知单,并经各级领导签字后方可再次上岗。

一般“三违”处理程序:

A、由安全科按“三违”处罚细则,按照一般违章性质对其进行罚款。

B、所在区科负责人对其进行帮教,找“三违”者谈话,并在本单位通报。

C、一般“三违”人员的安全质量奖按照个人安全质量积分办法,扣除安全分按得分多少得奖。

D、当月出现二次一般“三违”,取消安全质量奖。

E、安全科对“三违”人员进行建档立卡管理。

一、一般规定

1、未在规定时间传达和贯彻落实上级对安全工作的指示、指令、文件、会议精神,对单位罚款2000-5000元,对矿长罚款500元。

2、每月未按规定召开安全办公会,对单位罚款5000-10000元,对矿长罚款1000元。

3、未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及时认真地编制、上报审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未组织职工学习考试,未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时修改、补充措施,对单位罚款5000-10000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100-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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