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职院教〔20xx〕16号 签发人:刘安华
关于印发《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教研室例会制度》的通知
各处室、系部:
经研究,现将《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例会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 二○○六年x月x日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例会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教研室是我院按专业或课程性质设置的教学研究与教学实施的组织,是构成学院教学管理结构体系的基本组成部分,是在系部主任领导下组织教学和开展科技研究与开发的基层
组织。
第二条 为了充分发挥教研室教师的集体作用,教研室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主要解决教学、科研等工作中的出现的问题,达到教师互相学习、共同促进和提高的目的。
第三条 为了保证完成教学和科研任务,提高教学质量,规范教研会议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教研室例会任务
第四条 专业建设研究
1.开展对市场调研,讨论市场对各类人才的需求,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基础上,提出调整专业结构的意见和建议。
2.讨论人才培养途径和方式,对人才培养目标进行论证。
3.讨论专业教学计划和实施。
4.讨论开展教学改革试点专业方案、实施和总结。
第五条 课程建设研讨
1.讨论本专业的理论与实践课程教学大纲。
2.讨论课程建设计划,开展课程建设和精品课程建设工作,讨论并探索符合本专业特点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
3.讨论挑选或编写与人才培养目标相适应的教材和教学参考资料。
第六条 教学组织与实施研讨
1.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对备课、课堂讲授、习题课、实训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考试与考查等主要教学环节进行研究,提出具体要求,并组织实施。
2.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讨论教师指导学生毕业设计(论文)
和毕业实习(训)任务、实施、总结。
3.对教学观摩课、示范课,从教学要求、教学重难点、教学手段、教学过程、教学效果等进行评议。
4.讨论教研室教学工作的检查和总结,讨论课程考试、考查准备工作、实施与总结,分析教学质量。
5.审议新开课程的必要性和基本条件,审议新开课和开新课教师的讲稿,听评新开课和新开课教师的试讲。
6.研究多媒体课件制作,讨论试题库建设、实验实训室建设计划与方案。
7.对教学内容的重难点、教学方法的改革进行研讨。
8.研究高等职业教育理论、教学改革,组织教学经验交流,吸取教学研究和改革新成果,并积极推广运用与教学实践。
9.讨论教研室的工作计划、总结以及人员分工。
第七条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
1.讨论教研室的科研方向和教师的科研计划。
2.讨论科研课题的论证和申报工作,发挥团队精神,积极申报集体课题和项目。
3.结合教学的疑难点和学术界关注的问题,讨论组织学术研究和学术报告等多种形式的院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的准备和实施。
4.根据专业的特点,讨论产学研、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准备、实施、总结,开展应用技术的研究、推广工作。
第八条 师资建设研讨
1.按照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讨论教研室师资培养计划,尤其要加强双师型教师的培养。
2.讨论教师队伍梯队建设的计划、实施和总结,对有学术专
长的教授、副教授充分发挥他们的传帮带作用,重点加强青年教师培养提高工作。
3.按照学院教师考核制度的要求,考核教师的教学、科研工作量,检查教师业务进修情况、工作量完成情况。
第九条 理论学习
1.学习党的教育方针和理论,特别要注重学习高等职业技术教育思想和理念,学习教学管理制度,传达上级、学院、教务处的文件、决议等有关精神。
2.讨论外出学习计划。
3.按照学院要求开展民主生活。
第三章 例会组织
第十条 教研室会议在每周四下午进行,会议由教研室主任主持。
第十一条 教师除上课或出差或病假外应准时参加会议,无故不参加者,按旷工处理。
第十二条 开会前应作好准备,会上要做好会议记录,会后做好总结。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主题词:制度 通知
河源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印发
(共印35份)
第二篇:关于印发《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的通知
*发[20xx]00号
中共***乡委员会
***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的通知
各村支部、村委会,乡机关各单位:
***乡《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经乡党委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乡委员会
***乡人民政府
二〇20xx年x月x日
主题词:制度建设 督察督办制度 通知
***乡党政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印发
共印15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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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我乡督查督办工作,逐步实现跟踪检查和督办催办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提高办事效率,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根据上级有关督办检查工作的规定,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 督查督办的领导机构和责任部门
乡成立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成员,纪委书记主持日常工作。
乡党政办公室是负责督查督办的具体工作部门,并承办或协办上级交办的督办检查事项。
二、督查督办的工作内容
(一)本级综合目标责任书的考核和牵头组织;
(二)本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
(三)总体工作安排、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四)上级和本级党政领导交办、批办、查办的事项;
(五)各项现场办公会、班子会、专门会议确定的事项;
(六)上级签转的督办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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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党政领导责成整改事项;
(八)其他需要督办事项。
三、督办检查的基本要求
(一)领导负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承办部门和单位负责人要按照领导指示组织完成被督查工作。坚持三条基本原则:一是督查事项要报请督查立项;二是督查事项及时定期汇报,争取领导和部门的重视和支持;三是督查事项办结及时通报。
(二)部门协助。由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工作的落实。主要负责有关交办、催办、综合、协调和报告结果等具体工作,将督查事项按职能分工和业务范围交由承办部门办理,承办部门及时办理。
(三)讲求实效。督办检查工作要注重实效,切实防止和克服敷衍塞责等现象。
(四)注重时限。所有督办检查事项都要及时办理,按时完成,不得相互推诿和拖拉延误。
1、凡明确规定报告时限的,要按照要求的内容和时限及时报告。
2、对领导批示需要查办落实的事项,未规定时限的一般应在20天内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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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有特殊要求的事项,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查办结果。情况特殊需要延长查办时间的,要及时汇报原因和办理进展情况。
(五)有查必果。凡是立项督查的事项,都必须“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政令畅通。办结的承办事项,承办部门应及时反馈,有要求的还应写出书面查办报告。查办结果报告必须事实清楚、结论准确;对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重新查报。
(六)定期通报。为推动督查工作的开展和督查事项的落实,建立督查工作检查通报考核制度,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通报并与综合工作考核挂钩。
四、督办检查的办理程序
(一)责任分解。办公室根据班子成员会、办公会、专门会议确定的督办事项,按职责范围分解任务,承办部门办理落实。
(二)督查督办。根据办理时限要求,办公室将采取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会议督办等方式进行督查。
(三)协调落实。对承办事项的分解,一般事项由办公室负责协调,归口或分管工作由分管领导协调,整体或重大事项由组长或副组长协调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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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反馈回复。承办部门对督查事项办理结果必须按时限要求,实事求是回复。办公室根据落实情况,汇总报告。
(五)每季对督办事项进行书面通报,并对督办事项的完成和落实情况纳入当年工作进行考核。
(六)立卷归档。督办检查事项办结后,应将查办过程中领导批示,查办原件,调查情况,处理结果和来往文件等材料组成案卷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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