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县中医院
关于临颍县中医院病房综合大楼建设项目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的报告
县政府拟定实施的临颍县中医院病房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由临颍县中医院病房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办公室根据《县委办公室关于印发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临办〔2011〕15号文和《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漯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的通知》〔2013〕30号文要求,进行了系统的可行性评估,截至目前,各项工作已经进行完毕,现将基本情况报告如下:
一、该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临颍县中医院病房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已纳入我县20##年十大民生工程,该项目建设的范围是:北起市场路、南至南街花园、东起西街村小区、西临107国道,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整体布局和临颍县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需拆迁中医院院内家属院12家(已拆迁完毕),向南需要从中医院墙外向南街花园扩47米,拆迁保险公司和维夜纳舞厅占地3亩,占用南街绿地8亩。改扩建后的中医院占地约30亩,总建筑面积23300m2,计划投资5825万元,开放床位400张。主体工程是新建一座病房楼,共十二层,新建十二层病房综合大楼建筑面积23300m2。新病房楼投入使用后,年门诊量达10万人次,住院病人6000人次,业务收入5000万元,将极大改善我院的就医环境,有力提升医疗功能和服务水平,加速我院健康发展。
二、实施临颍县中医院病房综合大楼建设项目工作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
1、临颍县中医院病房综合大楼建设项目是按照《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22号的规定,根据省发改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下达基层医疗服务体系和地市级医院建设项目2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投资[2013]1076号)和县发改委《关于呈报临颍县中医院病房综合楼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文件精神,依据相关土地法律法规,经过院领导商议决定实施的项目。
2、临颍县中医院病房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符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建标[2009]257号)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应纳入符合公共利益的需要。该项目建成后,将促进临颍县中医事业的发展,方便居民享受中医药服务,提升中医药服务水平,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符合城市建设需要。
三、临颍县中医院病房综合大楼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1、对拆迁阶段稳定形势的判断及依据
根据对走访调研结果的综合研判分析,我们认为临颍县中医院病房综合大楼建设项目拆迁阶段不会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该项目涉及12户医院家属院拆迁。临颍县中医院综合病房楼改扩建项目前期,院长办公室对户主进行了家属院房屋拆迁宣传动员,及补偿主体协商讨论并提出相应方案,与户主代表进行了表态发言,并一致同意尽快完成拆迁工作。经双方反复协商,12户家属房已完成拆迁。
2、在拆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预测
拆迁过程顺利,未出现群体性事件,无引发涉稳问题发生的可能。
四、重点难点问题及解决建议
经县政府牵头协商,维夜纳房屋问题已经解决。
五、社会稳定风险化解措施
1、广泛宣传。临颍县中医院办公室向户主讲解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的政策、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需公示的一律上榜公示,增加透明度。
2、明确责任。由临颍县政府负责维夜纳房屋问题的协商解决。
3、畅通渠道,强化预案。临颍县中医院成立了临颍县中医院病房综合大楼建设项目拆迁工作小组,负责拆迁补偿的协商工作。
六、总结
我们认为,临颍县中医院病房综合大楼建设项目风险等级被评为四级,补偿安置政策合理,时机成熟,安全性、合理性、可控性没有大的问题,不会发生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可以开始实施。对影响稳定的少数个案,依法妥善处理,各项工作将会顺利有序。
临颍县中医院
20##年10月26日
环评批复文号:漯环监表[2008]144号
土地预审意见文号:临国用【2008】000173号
规划意见批复文号:选字第20##-001
能评批复文号:漯发改能平〔2013〕02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