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xx年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实施《燕山大学20xx年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实施办法》,加强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分级聘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20xx年专业技术岗位设臵与聘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要兼顾应聘者的“思想品德,工作能力,业务水平,贡献程度”,对晋升人员重点考核其学术水平和能力,对竞聘同级职务高级别岗位的人员,考核其学术业绩同时,还要综合考虑其工作表现、资历因素和历史贡献。
(二)学院负责高级(四级、五级、六级、七级)、中级(八级、九级、十级)和初级(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的聘任工作。
(三)此次聘用只限在同一专业技术职务内划分级别,不存在跨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破格或低聘。
(四)本实施办法以《燕山大学20xx年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实施办法》为准则,其中申报者所用论文须署名“燕山大学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为第一单位,关于论文及作者排序要求应与《燕山大学20xx年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聘用实施办法》有关内容一致。
二、岗位设臵
(一) 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级设臵按学校要求执行。
(二) 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分五级、六级和七级三个级别;中级岗位分八级、九级和十级三个级别;初级岗位分十一级和十二级两个级别。各级岗位的的人数设臵情况以现有人员和学校审批的结果为依据。
三、岗位聘用和晋级条件及要求
(一) 聘任和晋级基本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能力要求;申报晋级者应具备本层次岗位任职资格且上一聘期考核结果合格及以上;教师岗位申请晋级原则上须在上一聘期内每年至少讲授一门全日制本科生或全日制研究生课程。
(二) 正高级四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条件和要求
截止20xx年x月x日,已经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合格者,均可申报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三) 副高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和晋级条件
1.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xx年及以上(副高职称评定时间截止到19xx年x月x日以前),或距退休年龄不足一个聘期者,年度师德考核良好,可以申报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2.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及以上(副高职称评定时间截止到20xx年x月x日以
前),年度师德考核良好以上者,可以申报专业技术六级岗位,任副高职以来近三年内,符合下列晋升条件任意三条者,可以申报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3.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下,年度师德考核良好以上者,可以申报专业技术七级岗位,任副高职以来近三年内,符合下列晋升条件任意两条者,可以申报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符合下列晋升条件任意五条者,可以申报专业技术五级岗位。
4.晋级条件
(1)在教学成果、科研方面获得市厅级及以上奖励二等奖一项以上(以获奖证书为准);
(2)教师任副高职以来,以第一单位,第一作者发表的中文核心论文四篇、或一级刊物论文三篇、或被三大检索收录两篇及以上;其它人员任副高职以来以第一单位,第一作者发表的中文核心论文三篇、或一级刊物论文两篇、或被三大检索收录一篇及以上;
(3)教师任副高职岗位以来主编(前两名且不少于5万字)正式出版学术专著、教材一部;其它人员参编正式出版学术专著、教材一部;
(4)主持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一项;
(5)主持市厅科研项目一项,或主持过横向科研项目且到款总额10万及以上;
(6)作为主要参加人(前三名)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鉴定一项,或完成(负责人)市厅级科研项目鉴定一项;
(7)指导学生获校级及以上优秀硕士学位论文,或校级及以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或指导学生获省级及以上科技活动三等奖及以上;
(8)教学评价至少有两门(次)排名学校前100名者(以教务处文件为准);
(9)获发明专利一项或其它专利两项及以上(第一名);
(10)获省级精品课程的前三名、或校级精品课程的前两名(以申报书排名为准);
(11)获得市级及以上模范教师、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12)在校级教学比赛中(教学基本功竞赛、教学观摩大赛)获得一等奖。
(四) 中级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和晋升条件
1.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xx年及以上(中职评定时间截止到19xx年x月x日以前),或距退休年龄不足一个聘期者,年度师德考核良好,可以申报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2.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及以上(中职评定时间截止到20xx年x月x日以前),年度师德考核良好以上者,可以申报专业技术九级岗位;任中职以来近三年内,符合下列晋升条件任意两条者,可以申报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3.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下,年度师德考核良好以上者,可以申报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任中职以来近三年内,符合下列晋升条件任意一条者,可以申报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4.晋级条件
(1)在科研方面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三等奖一项以上(以获奖证书为准);
(2)以第一单位,第一作者发表的中文核心论文两篇或被三大检索收录1篇以上;
(3)参编正式出版教材一部;
(4)主持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一项;
(5)参加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鉴定一项;
(6) 指导学生获校级及以上本科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或指导学生获校级及以上科技活动三等奖及以上;
(7)教学评价至少两门(次)课程排名全校前200名(以教务处文件为准);
(8)获省级精品课前八名、或校级精品课的前五名;
(9)获得校级及以上模范教师、师德先进个人、优秀教师、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10)在校级教学比赛中(教学基本功竞赛、教学观摩大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
(五)初级岗位评审条件
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者(初职评定时间截止到20xx年x月x日以前),师德考核良好以上者,可申报初级十一级;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下,可以申报十二级。
(六)对于未列入上述晋级条件,但在学院发展、学科建设、课程改革、实验室建设、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学院(系、室)管理和服务等方面贡献突出者,可经个人申请、学院分级聘用工作小组评审公示通过,受聘于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级别;对于符合相应的晋级条件且承担学院(系、室等)管理和服务职责的人员应优先考虑晋级。
四、新参加工作毕业生、引进人才、调入教师的岗位聘用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五、岗位分级聘用的程序
(一)学院成立分级聘用工作小组,负责学院教职工的分级聘用评审工作
(二)申请应聘各级专业技术岗位者,均需由本人如实填写《岗位聘用审核表》,并提交必要的证明材料(论文、证书等原件)。
(三)当某级别岗位申请晋级人数小于学校核定的该级岗位指标人数时,剩余指标通过对下一级候选人评审产生。
六、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以学校有关规定为准。
本聘任条件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在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
第二篇:吉林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专业技术带头人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林业勘察设计研究院
专业技术带头人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了检验院专业技术带头人活动开展情况,充分发挥带头人的作用,促进专业技术带头人和传帮带对象的整体水平,使此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制定如下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专业技术带头人和传帮带对象
二、考核方式
每年综合考核一次,采取分项考核的办法。由院专业技术带头人考评小组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及部门
由考评小组中的成员进行定量考核。考核小组根据本部门管理要求进行考核,单项考核标准满分为100分。
1、人事教育部单项考核指标占40%
1)专业技术带头人年度工作总结(40分)
(1)专业发展状况和建议(25分)
(2)培养重点帮带对象活动(15分)
2)撰写论文及发表情况(量化并有级别档次);(20分)
3)工作业绩;(20分)
4)传帮带对象年度工作总结;(20分)
2、技术质量部单项考核指标占40%
(1)考核项
1)主动解决本专业技术难题或承担本专业技术难度较大的勘察设计项目;(25分)
2)在帮带本专业年轻同志提高业务水平方面做出贡献,使帮带的对象在本专业技术水平显著提高;(15分)
3)所承担的项目至少有一项获得院优秀勘察设计(咨询)一等奖及以上奖励;(15分)
4)带头贯彻执行院质量管理体系相关文件,符合要求,并有所创新;(15分)
5)独立承担完成的项目(任项目负责人)质量应为优秀,并为顾客满意产品;(10分)
6)关注本专业发展动态,每年组织编写(搜集)2项以上专业技术方面的《质量信息卡》;(10分)
7)带头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在技术创新方面有突破。(10分)
(2)否决项
1)所承担项目发生顾客投诉或重大技术质量事故;
2)技术沟通方面保守,未起到传帮带作用。
发生上述其中一项,一票否决。
3、政工部单项考核指标占20%
(1)考核项
1)认真学习贯彻院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要求,积极参加政治活动;(20分)
2)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内练素质、外树形象,在业务交往
中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20分)
3)对传帮带对象,既传业务,又帮思想,使年轻同志全面提高素质;(20分)
4)在工作中遵纪守法,无违法行为和质量事故;(40分)
(2)否决项
受到党内、行政处分者一票否决。
四、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否决四档。
1、考核总分在90分以上者为优秀,院予以表彰奖励。
2、60分—90分之间为合格。
3、考核总分在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取消其专业技术带头人资格,并停止享有的专业技术带头人待遇。
4、考评小组应认真考核,一经发现重大问题可提出一票否决。被考核否决的专业技术带头人,从否决之日起停止院专业技术带头人的一切待遇,同时终止聘任。
人事教育部
二○○七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