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学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应知应会题
一、问答题
1、什么是“三个离不开”?
答: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相互离不开。56个民族结成一体,谁也离不开谁。
2、民族团结中的“五个互相”是什么?
答: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学习,互相谅解。
3、怎样才能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与发展?
答:各族人民只有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才能共同繁荣与发展。
4、我们新疆历史发展总结的一条经验是什么?
答:团结是福,分裂是祸,只要民族团结了,社会就会稳定,经济就会发展,各族人民的生活就会富裕;民族不团结,社会就不稳定,经济就会停滞不前,人民生活就贫穷。
5、影响新疆稳定的主要危险是什么?
答:是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
6、什么是民族分裂主义?
答:民族分裂主义是以制造民族分裂破坏祖国统一为目的反动政治主张,反动社会思潮和反动现实行为。
7、民族分裂主义的反动本质是什么?
答:它的反动本质就是反对和颠覆中国共 产 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人民政权,妄图把新疆分裂出去,破坏祖国统一,破坏各族人民的团结、安宁和幸福的生活。
8、什么是“三股势力”?
答:“三股势力”是对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三种势力的总称。
9、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主要含义是什么?
答:宗教信仰自由就是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所有这些都应受到尊重和保护,既要尊重和保护信教群众的自由,也要尊重不信仰宗教群众的自由。
10、强迫他人信教,进清真寺做礼拜是什么行为?
答:任何人强迫不信教的人信教进清真寺做礼拜是侵犯别人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的违法行为,是绝对不允许的。
11、什么是合法的宗教活动?
答:宗教信徒在合法的宗教场所,或个人按宗教习惯在自己家里进行一切宗教活动,如礼拜、封斋、烧香、拜佛、诵经、讲经、过宗教节日等。这些宗教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政策和自治区有关宗教管理政策。
12、哪些活动是属于民族风俗习惯的活动?
答:小孩出生请毛拉开经起名、男孩行割礼、领取结婚证后念尼卡、人去世时行站礼,亡人入土时的宗教仪式、过忌日、过乃孜尔、过传统节日,给亡人上坟等活动,虽然这些都有着浓郁的宗教色彩,但它是长期历史过程中约定俗成,形成了少数民族风俗习惯。
13、宗教信仰自由是对一般公民而言,但对哪些人不适合?
答:共 产 党员、国家公职人员、人民教师、不满1 8周岁的未成年人。
14、逼迫孩子去学经、做乃孜尔是什么行为?
答:国家教育法明确规定,在校学生不得参与宗教活动,凡是逼迫学生
去学经,做乃孜尔等活动是违犯国家法律的违法行为,将受到国家法律的制裁。
15、什么是非法宗教活动,主要表现有哪些?
答:凡是违犯国家法律法规等,以及自治区有关宗教管理法规、条例、规章的宗教活动都属于非法宗教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1)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2)擅自新建、扩建或改建宗教活动场所;(3)在合法的宗教场所以外,如:麦场、坟地、田间、马路、营业场所、公共场所等处,进行集体宗教活动;(4)干预国家教育、擅自在家里开办学经点,教他人学经;(5)通过各种形式向信教群众索要宗教课税;(6)未经批准,擅自制作、印刷、散发、销售宗教书刊和音像制品等;(7)利用婚礼、丧葬聚会等场合进行泰比力克活动,散步宗教极端思想;(8)给未领结婚证的人念尼卡,干涉国家婚姻法;(9)强迫他人留大胡子、蒙面纱、穿奇装异服,散布宗教狂热。(10)干预国家司法,参与他人遗产分配等。
16、宗教狂热的主要表现有哪些?
答:(1)怂恿强迫学龄儿童辍学去学经文;(2)排挤、谩骂、侮辱爱国宗教人士;(3)怂恿他人蒙面纱、穿奇装异服、留大胡须,助长社会宗教氛围;
(4)煽动信教群众去零散朝觐;(5)散布烟酒是“阿热目”和“不和不做乃孜尔的人来往”为主要内容的“十个阿热目”和“十个不”的歪理邪说。
17、党和政府对爱国宗教人士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答:政治上信任,信仰上尊重,工作上依靠,生活上关心。
18、党对宗教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答:全面正确的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9、申请朝觐的公民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一)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爱国爱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具有当地常住户口和有效身份证件;(三)年龄在50岁至70岁之间,宗教教职人员尤其是自治区经学院毕业的教职人员和参加过自治区中青班培训的爱国宗教人士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四)身体健康,神志清楚,有完全独立生活、行为能力,能够保证往返路途身体始终处于健康状态,能够独立完成朝觐期间的各项宗教活动;
(五)家庭经济条件好,有完全足够和自主的朝觐费用,无借款、贷款,不会因朝觐后出现返贫和生活困难问题;(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入境管理法》和自治区、地区关于朝觐管理规定的人员。
二、互动题
1、改革开放使我们的国家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试问: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们所在的村有哪些变化?(个人收入、居住环境、公路交通、村庄变化等)
2、党的惠民政策好。你或你的家庭得到了哪些好处?
(家庭生活包括衣食住行以及现在的状况如何,今后还有什么设想等)
3、去年乌鲁木齐发生的“7〃5”事件是何人所为?他们为什么这样做?
4、为什么说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
5、“三股势力”散布穆斯林不能和不做乃孜尔的人来往,你说对吗?为什么?
6、一些受宗教极端势力蛊惑的妇女蒙面纱、穿奇装异服、男青年留大胡子,你认为他们的形象符合民族传统形象吗?
7、有些人受到宗教狂热的影响,把自己上学的孩子送到社会上“野阿訇”处去学经。这样做对吗?
8、一些“三股势力”分子伺机宣传宗教极端思想,散布反汉、排汉,破
坏民族团结的言论,当你遇到这种情况时你会怎样去做?
9、虽有一定的宗教学识,但不具有伊玛目资格的人,能不能主持宗教活动?
10、一个真正的穆斯林首先是一个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的好公民,你能做到吗?
11、斋月期间有些人强迫自己的孩子封斋,这样做对吗?
12、宗教极端思想在社会上渗透很严重,我们个人如何抵御这些渗透呢?
13、“要建设美好家园”靠什么?
第二篇:关于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教活动的系列讲话的心得体会
地委、行署主要领导关于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教活动的系列讲话 通过地委、行署主要领导在全地区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的系列讲话,我充分学习到在全地区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教育活动的目的就是解决一些干部群众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认识模糊、社会宗教氛围浓厚和宗教升温现象严重的问题,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做好宗教事务管理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引导各族人民群众不断提高明辨是非的能力和抵御极端宗教渗透的能力,奠定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稳定的群众基础,推进和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在学习中我有了一些浅显的认识:
一是加深了对宗教本质的认识。第一点,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人类思维能力发展到一定水平以后产生的社会现象。是一种意识形态,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在历史上曾对社会的文化、文明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贡献。第二点,宗教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宗教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现象,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虽然宗教的消亡在当今是看不到的,但宗教和其他事物一样,早晚会消亡;第三点,宗教不会现在消亡,宗教的消亡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只有经过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长期发展,在一切客观条件和主观条件完全具备的时候,在所有人们充分认识世界、了解世界之后,世界的宗教才会消失。宗教具有长期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复杂性。
二是加深了党的宗教政策的认识。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大家庭。几千年来,各族人民相互学习,相互交流,相互帮助,相互团结,共同开发了祖国的大好河山,创造了中华民族的灿烂文明,建立了休戚与共的紧密关系,形成了具有强大凝聚力的民族精神。在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下,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全国各民族之间形成了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实行了符合我国国情的民族区域自治,真正实现了各民族的平等和各民族人民的大团结。 中国共 产 党一直奉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建国后,这一政策被写入宪法。宪法规定: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有过去不信教而现在信教的自由,也有过去信教现在不信教的自由。一方面,我们党要贯彻执行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保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但是另一方面,从宗教界来说,要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在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
三是更加清醒地、深刻地认识到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在和田,非法宗教活动总是披着宗教的外衣,干着不耻的勾当,成为影响和田的团结和稳定的主要危险。这一点,我们应该有充分的认识。影响和田稳定的主要危险来自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打击一切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对此,我们要有一个非常清醒地认识,时刻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在行动上予以坚决
纵观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新中国建立后,我们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是最好的。在中国共 产 党领导下,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完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具有强大的生命力。而开展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
教育活动,是关系和田稳定大局的基础性工作,是提高群众整体素质、提升全地区持续发展水平的根本性工作,是让和田各族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满幸福、文明和谐生活的长远性工作,必须大力度抓起来、高强度落实下去。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尤其是党员干部,一定要成为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最坚定支持者和拥护者,在思想上、行动上始终站在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最前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