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工程职业学院关于自学考试
《毕业生登记表》的填写说明与要求
《毕业生登记表》是自学考试毕业生的重要档案,必须由考生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黑色)填写,字体颜色一致,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不得他人代填。本表复印无效。
一、封面页的填写要求
1.姓名、专业、准考证号、身份证号、主考院校、填表日期6项信息由考生填写,毕业证书号由市考试机构统一填写。
2.姓名应与考生身份证、准考证、合格试卷上的姓名一致。本次毕业照片由考生自己去照相馆洗印,照片背景为浅蓝色,相片一定要规范,洗印好两张一寸彩照,贴在毕业生登记表上。身份证号应与考生当前使用的公民身份号码一致。
3.专业及主考院校名称应按《山东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填写全称,不得填写简称。专业名称后的括号内应注明本科。主考院校应填写考生参加论文答辩或实践实习的学校(山东经济学院改为山东财经大学)。
4.填表日期和自我鉴定栏的日期统一为20xx年x月x日,所在单位意见和主管部门意见栏日期统一为12月x日。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例如20xx年x月x日或20xx年x月x日。
5.《毕业生登记表》不允许复印,封面页应整洁、规范,不得随意标注、粘贴无关信息。
二、个人信息页的填写要求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应与考生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
2.出生年月格式为“年、月”,例如19xx年x月。
3.籍贯格式为“省、市(县),例如山东潍坊或山东昌乐。
4.政治面貌可选择填写党员、团员或其他。
5.婚否填写已婚、未婚或离异。
6.自考前学历可选择填写中专、高中、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
7.职务、职称按个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没有的填无。
8.参加工作时间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例如20xx年x月,没有的填无。
9.华侨、港、澳、台籍否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
10.身体状况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良好或伤残等具体内容。
11.家庭地址应填写所居住的宿舍名称或住宅街道门牌号。
12.工作单位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所在单位的全称,没有的填无。
13.联系电话应填写考生所在单位或家庭的固定电话。
14.手机应填写考生近期使用的手机通信号码,确保能及时联系到考生。
15.贴照片处由考生自己粘贴到照相馆洗印好的一寸照片。
16.本人主要简历应从初中起,止于自考毕业。时间格式例如“20xx年x月-20xx年x月”,各时间段要衔接,不得断档。
17.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应按个人情况如实填写,与本人关系栏应填写“父子”、“母子”、“夫妻”等,不得填写称谓。
18.有何发明创造和著作应填写在参加自考过程中发表的著作或科研成果。
19.奖惩情况应填写在参加自考过程中受到的各类表彰或奖励等。
20.身份证复印件只选取带有姓名信息的一面。粘贴时要裁减合适,不得超出边框。一定认真核对录入的考生信息与身份证信息是否一致
三、自我鉴定页的填写要求
1.考生应总结在参加自学考试过程中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方面的经验、收获与成绩,对总体情况进行自我鉴定,撰写不少于200字的总结性文章。自我鉴定是学历政审的重要部分,考生应严格规范的书写。时间为20xx年x月x日。
2.所在单位意见由考生所在的单位、学校、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等进行填写,填写内容为“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时间为20xx年x月x日。
3.主管部门意见由所在单位的上一级部门来填写,填写内容为“同意”,并加盖公章。时间为20xx年x月x日。
4.考生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为同一单位的,该单位负责签署两项意见并盖章。不得空缺。
四、考试成绩页的填写要求
(一)考试成绩
1.考生应按照《山东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课程列表的顺序填写各科考试成绩(非实践技能考试),一科一格,中间不得留有空格。
2.年月应填写参加考试的时间(每年的1、4、7、10月),格式为“年、月”,例如“20xx、4”。
3.课程名称必须按照《山东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填写,不得简写。
4.成绩必须与考生所持的《课程合格证书》上的成绩一致,不得更改、不得空缺。
5.存在新旧计划课程对顶情况的,应填写实际考过的课程名称及成绩,在备注栏注明“顶”;
6.用14学分课程顶替英语(二)的,在英语(二)的位置,逐格、顺序填写实际考过的课程名称与成绩,一科一格,在备注栏注明“顶”,并注明相应学分;
7.参加过程性考核的毕业生,课程列表应先填写统考课程,后填写校考课程。
(二)实践技能成绩
1.考生填写考核通过的本专业的实践技能成绩,一科一格,中间不留空格。
2.年月格式例如“20xx年上或20xx年下”。课程名称按《山东省自学考试专业考试计划》中课程名称填写,成绩按实践技能成绩单上如实填写,无具体分数的填写合格,不得更改、不得空缺。
3.使用证书免考的且在考试成绩栏中已注明的实践技能课程,不再填写。
(三)毕业环节成绩
1.本科考生有论文答辩考核的应填写论文题目。
2.考试时间格式例如“20xx年上或20xx年下”。
3.毕业环节考核有具体分数的应填写分数,无分数的应填写考核等次(优秀、良好、及格)。
五、关于上报材料
1.办理本科毕业证者必须上交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遗失的考生应提交以下3项(需高等院校教务处出具并加盖公章):
(1)《高等院校招生录取大表复印件》
(2)《毕业证明》
(3)《原始成绩单复印件》
3.上缴《毕业生登记表》的同时要附单科合格证,装订以后放在档案袋内,已丢失的合格证请考生列明考试时间、科目,与其他合格证一起装订,以备查档。
4.凡不按要求填写或填写错误的毕业生材料一律退回,所产生的的后果由自己负责。
六、过程性考核的毕业生注意事项
1.本次毕业要自己到照相馆洗印相片,照片背景为浅蓝色。
2.在读证明(哪年注册)注册满2年才可以办理毕业,3年内省内可以转统考课,注册5年内校考课目有效;本次可以办理毕业年度码为:093开始。
3.思想政治鉴定表每个年度都要有;
4.课程评估表、技能鉴定表都要折叠好放在每一科校考课试卷里面;
5.参加过程性考核的毕业生,考试成绩栏应先填写统考课程,后填写校考课程;
6.计算机技能可以在本校内考,但听力口译除外。
第二篇:《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与要求
《毕业生登记表》填写说明与要求
《毕业生登记表》是毕业生的重要材料,入本人档案,必须由考生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蓝色或黑色)认真、规范、如实填写。不得他人代填,禁止使用涂改液。本表一式两份,复印无效。
考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可参考网上毕业申报时生成的“毕业生登记表(样表)”。
封面页填写要求
1.《毕业生登记表》封面页填写应整洁、规范,不得随意标注、粘贴无关信息。
2.“准考证号”为参加考试时准考证上的准考证号。
3.“毕业证书号”:专科填写“6637”+本人准考证号码;本科填写“6537”+本人准考证号码。
3.姓名应与考生身份证、准考证、课程合格证书上的姓名一致。
5.“身份证号”应与考生当前使用的居民身份证的号码一致。军人考生有身份证号的,填写身份证号;没有身份证号的填写军官士兵证的号码,如实填写。
6.专业及主考院校名称应按《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核对确认单》填写全称,不得填写简称。专业名称后的括号内应注明本科或专科。
7.填表日期采用阿拉伯数字格式,必须填写“19xx年x月x日”。
个人信息页填写要求
1.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应与考生身份证上的信息一致。
2.出生年月填写:“年、月”,例如:“19xx年x月”。
3.籍贯填写“省、市(县)”,例如:“山东济南”或“山东章丘”。
4.政治面貌可选择填写党员、团员或其他。
5.婚否填写“已婚”或“未婚”。
6.自考前学历可选择填写中专、高中、大学专科或大学本科。
7.职务、职称按个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没有的填“无”。
8.参加工作时间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年、月”,例如:“19xx年x月”,没有的填“无”。
9.华侨、港、澳、台籍按个人实际情况填写“是”或“否”。
10.身体状况填写“良好”或“健康”。
11.家庭地址应填写本人所居住的宿舍名称或住宅街道门牌号。
12.工作单位填写本人所在单位的全称,没有的填“无”。
13.联系电话应填写本人单位或家庭的固定电话。
14.手机应填写本人使用的手机号码,确保能随时联系到你本人。
15.照片由本人网上申报时自行下载,并冲洗为一寸彩色照片。粘贴时要裁剪合适,不得超出边框。
16.本人主要简历应从初中起,至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止。各时间段要衔接,不得断档。
17.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应按个人情况如实填写,与本人关系栏应填写“父子”、“母子”、“夫妻”等,不得填写称谓。
18.有何发明创造和著作、奖惩情况应填写在参加自考过程中发表的著作或科研成果以及受到的各类表彰或奖励等。
19.身份证复印件只选取带有姓名信息的一面。粘贴时要裁剪合适,不得超出边框。
自我鉴定页填写要求
1.考生应总结在参加自学考试过程中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方面的经验、收获与成绩,
对总体情况进行自我鉴定,撰写不少于200字的总结性文章。自我鉴定是学历政审的重要部分,考生应严格规范的书写。
2.所在单位意见由考生所在的单位、学校、居委会或街道办事处等进行填写,填写内容为“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
3.主管部门意见由所在单位的上一级部门来填写,填写内容为“同意”,并加盖公章。
4.考生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为同一单位的,该单位负责签署两项意见并盖章。不得空缺。
5.“过程性考核”毕业生应在“所在单位意见”栏和“主管部门意见”栏,分别加盖注册院校的就读院系和教育学院章。
考试成绩页填写要求
“考试成绩”栏
1.考生应按照课程列表的顺序填写各科考试成绩(非实践技能考试),一科一格,中间不得留有空格。
2.年月应填写参加考试的时间(每年的1、4、7、10月),例如“20xx、4”。
3.课程名称必须按照课程名称填写,不得简写。
4.成绩必须与《课程合格证书》上的成绩一致,不得更改、不得空缺。
5.若有新旧计划课程对顶情况的,应填写实际考过的课程名称及成绩,在备注栏注明“顶”;
6.用14学分课程顶替英语(二)的,在英语(二)的位置,逐格、顺序填写实际考过的课程名称与成绩,一科一格,在备注栏注明“顶”;
7.用各类证书免考英语或计算机课程的,在相应课程位置填写证书的名称,在成绩栏中填写“合格”,在备注栏注明“免”;
8.用外语、计算机类专科毕业证书免考英语或计算机课程的,应填写英语或计算机课程的名称,在成绩栏中填写合格,在备注栏注明“免”;
9.其他符合考试免考规定的情况,例如本科毕业生免考政治思想理论课、全日制高校或成
人高校毕业生免考相关基础课或专业课、自考毕业生修第二专业免考部分专业课等,应填写专业计划中的课程名称,在成绩栏填写合格,在备注栏注明“免”;
10.参加学分制试点专业的毕业生,课程列表应先填写必考核心课程,后填写学分选修课程;
11.“过程性考核”毕业生,课程列表应先填写统考课程,后填写校考课程;并在“备注”栏注明“校考”。
12.考生考过的但不在专业计划列表内的课程,不得填写。
“实践技能成绩”栏
1.考生填写考核通过的本专业的实践技能成绩,一科一格,中间不留空格。
2.年月格式例如“19xx年上或19xx年下”。成绩按实践技能成绩单上如实填写,无具体分数的填写合格,不得更改、不得空缺。
3.使用证书免考的且在考试成绩栏中已注明的实践技能课程,不再填写。
“毕业环节成绩”栏
1.本科考生有论文答辩考核的应填写论文题目,有“临床考核”、“毕业设计”、“生产实习”的,应填写相关题目及简要内容。
2.考试时间格式例如“19xx年上或19xx年下”。
3.毕业环节考核有具体分数的应填写分数,无分数的应填写考核等次(优秀、良好、及格)。
毕业申报现场审核十一月二十八日至二十九日进行,考生在网上毕业申报成功后方可提交毕业材料,进行现场审核
一、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
请考生按照《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核对确认单》规定的时间,到“济南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办公室五楼会议室(经二路195号,济南市政府西临)” 办理毕业审核手续,并上交毕业材料。
二、现场审核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生网上申报信息核对确认单》。
2.所考专业规定课程(含实践课)全部合格证书和准考证。
3.申办本科毕业的考生,须上交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大学本科三年级、四年级(不含专升本)在校生按专科毕业生对待,需提交所在院校教务处出具并加盖其公章的《高等院校招生录取简明登记表》复印件、《大学三年级、四年级在读证明》。
4.“顶替”或“免考”课程的相关证书等证明材料。
5.各类证件须上交原件和复印件,并请用铅笔在证件原件(复印件)上方写明本次毕业的专业和准考证号。
三、网上毕业申报时,如发现本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有误未及时修改的,请务必在审核现场更改并签字确认。
四、毕业证书发放
“过程性考核”毕业生,现场审核、上交毕业材料在注册院校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