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 13.220.01
C 80
DB13
北省地方标准
河DB 13/T 1197—20xx
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
010 - 03 - 11发布 20xx - 03 - 26实施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xx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是在消防工作实践中总结出来的,包括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是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消防安全管理能力、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治本之策。
本标准由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河北省公安消防总队、秦皇岛市公安消防支队、保定市公安消防支队、石家庄市公安消防支队。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端文、石文林、刘立辉、李广欣、解景林、杜振煌、王智勇、侯建国、姜沪、何晓方、赵宝潭。
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术语和定义、建设要求和验收等。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的小学、中学、大学、职业教育学校及各类专业培训学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DB13/T 1138 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
3 术语和定义
DB13/T 1138界定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4 建设要求
4.1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4.1.1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至少每月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内设部门负责人应每周开展一次防火检查。
4.1.2 学校及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
b)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c) 新建、改建、扩建及装修工程有无违章;
d)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e) 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
f) 疏散通道、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g) 集体宿舍是否设置用电超载保护装置;
h)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
i) 化学试剂、燃油、燃气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使用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j) 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
k) 食堂、灶间烟道季度清洗情况;
l) 员工本岗位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m) 防火巡查、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n) 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1.3 学校应确定防火巡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其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单位)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学生宿舍夜间防火巡查应不少于2次,教室、实验室、图书馆、校医院等应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4.1.4 学校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
a) 学生集体宿舍及公寓有无违章用火、用电情况;
b)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c)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等情况;
d) 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e) 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
4.1.5 教职员工应遵守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本岗位火灾危险性,掌握火灾防范措施,每天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本岗位火灾隐患。消防志愿者可开展日常防火检查工作。
4.1.6 岗位防火检查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a)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
b)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
c) 消火栓、灭火器、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
d) 场所有无遗留火种。
4.1.7 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改正;对不能立即改正的,发现人应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期限、部门和责任人,报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审批。
4.1.8 火灾隐患整改部门和责任人应按照整改方案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为整改火灾隐患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消防安全管理人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4.1.9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消防安全管理人应组织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告消防安全责任人。
4.2 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4.2.1 学校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建立应急反应和处置机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提供人员、装备等保障。定期进行消防演练。高等院校应建立由学生参加的志愿消防组织。
4.2.2 学校实验室应将预案涉及到的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种类、性质、数量、危险性和应对措施等报学校消防管理归口部门备案。
4.2.3 发现火灾应立即呼救并拨打“119”电话报警,起火部位现场人员应在1 min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a) 电话或火灾报警按钮附近的人员立即摁下按钮或电话通知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 b) 消防设施、器材附近的人员使用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灭火;
c) 安全出口或通道附近的人员引导学生疏散。
4.2.4 消防控制室接到探测器报警信号后,立即通知现场最近的工作人员、巡查人员前去确认,同时通过视频监控设备进行确认。现场人员确认火灾后,向控制室报告,并立即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附近消火栓、灭火器等灭火。
4.2.5 火灾确认后,消防控制室或单位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3 min内形成第二灭火力量,采取如下措施:
a) 通讯联络组通知员工赶赴火场,与公安消防队保持联络,向火场指挥员报告火灾情况,将火场指挥员的指令下达有关人员;
b) 灭火行动组根据火灾情况使用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扑救火灾;
c) 疏散引导组按分工组织引导现场学生疏散;
d) 安全救护组负责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e) 现场警戒组阻止无关人员进入火场,维持火场秩序。
4.3 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4.3.1 学校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有学生参加的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3.2 学校应明确一定数量的疏散引导员,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员应通过喊话、广播等方式,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要求通知、引导火场人员正确逃生。发生火灾时,正在授课的教师应组织学生疏散逃生。
4.3.3 发生火灾时,应按照以下顺序通知人员疏散:
a) 二层及以上的楼房发生火灾,应先通知着火层及其相邻的上下层;
b) 首层发生火灾,应先通知本层、二层及地下各层;
c) 地下室发生火灾,应先通知地下各层及首层;
d) 多个防火分区的首先通知着火区域及其相邻的防火分区。
4.3.4 火灾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应及时通知所有参加救援人员撤离。
4.4 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4.4.1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应是消防安全明白人,熟知以下内容:
a) 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职责;
b) 本单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c) 依法应承担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责任。
4.4.2 学校应至少确定一名熟悉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师担任消防安全课教员,并选聘消防专业人员担任学校的兼职消防辅导员。
4.4.3 各级各类学校应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开展下列消防安全教育工作:
a) 在开学初、放寒(暑)假前、学生军训期间,对学生普遍开展专题消防安全教育;
b) 结合不同课程实验课的特点和要求,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c) 组织学生到当地消防站参观体验;
d) 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
4.4.4 中小学校应针对不同年龄阶段学生认知特点,保证课时或者采取学科渗透、专题教育、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方式,每学期对学生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小学阶段应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初中和高中阶段应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基本知识和灭火器材使用等方面的教育。
4.4.5 高等学校应每学年至少举办一次消防安全专题讲座,在校园网络、广播、校内报刊等开设消防安全教育栏目,对学生进行消防法律法规、防灭火知识、火灾自救他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
4.4.6 学校应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4.4.7 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和教职员工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a) 熟悉消防法律法规;
b) 掌握消防安全职责、制度、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c) 掌握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d) 掌握有关消防设施、器材的操作使用方法;
e) 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疏散逃生自救。
4.4.8 学校应在主要出入口应设置“消防安全责任告知书”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在显著位置和每个楼层提示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位置及逃生路线,消防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应按照DB13/T 1138附录A设置消防安全标志。
5 验收
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的验收应按照DB13/T 1138组织实施。
第二篇: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方案
付湾小学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方案
为切实抓好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根据“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特制定付湾小学消防安全 “四个能力”建设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为着力点,切实加强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努力达到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疏散逃生能力、宣传教育能力)建设要求,夯实学校消防安全防控基础。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作为维护单位稳定、保障师生安全的重要举措,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落实具体人员,层层发动部署,为“平安校园”建设构筑坚实消防安全屏障。
(二)培树典型,整体推进。要按照“分层次、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的原则,积极培育树立典型,打造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典型,大力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进程。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板报、专刊等宣传条件,加大学校“四个能力”建设典型宣传力度,普及消防知识,迅速形成强大的消防宣传攻势,为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营造浓厚的氛围。
(四)加强督导,严格奖惩。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和督导制度,开展定期或不定期专项督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限时整改。对成绩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要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成效不突出的,要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三、实施步骤
我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
通过召开动员会等形式,认真学习领会有关文件精神,精心部署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统一部署上来,扎实有效地开展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学校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提高“四个能力”,重点做好以下“六项工作”:一是每月组织一次火灾隐患大排查,建立火灾隐患台帐;二是每月开展一次安全知识专题学习,确保每名师生受到一次教育;三是组织开展一次演讲比赛或知识竞赛,不断提高广大师生参与消防的积极性;四是组织开展一次火灾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其扑救火灾的能力;五是组织一次火灾自防自救逃生技能的演练;六是组织开展一次火灾隐患的全面治理工作。
(三)总结阶段(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按照有关文件及“四个能力”
建设验收细则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先进先进个人予以大力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四、组织领导
1.成立学校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
组 长:杨小林(校长)
副组长:刘继华(后勤主任)
成 员:谢艳子、蔡姣、熊艳杰、盛启军各班班主任。
2.义务消防队
队 长:杨小林(校长)
副队长:刘继华(后勤主任)
队 员:盛启军、熊艳杰、王力、王凯、张修前。
3.疏散引导组
义务消防队员同时兼任火灾疏散引导员。火灾疏散引导定点责任人:
食堂区域----全体食堂工作人员及该周值周教师;学生宿舍----相关值班人员、全体宿管员;教学楼----全体班主任及全体在岗人员;实验室、图书室等----相关在岗教师、工作人员。
付湾小学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