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工务段职工防暑降温管理标准 为进一步抓好职工人身安全工作,强化高温期间职工人身安全,防止发生中暑现象,依据《武汉铁路局防暑降温标准和防暑降温物品发放办法》(武铁安?20xx?35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标准》。
一、组织领导
组 长: 段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安全副段长、工会主席、后勤副段长
组 员:安调科、计财科、材料科、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负责人
桥工段成立防暑降温办公室,安调科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促防暑降温各项工作落实。
各车间成立防暑管理小组,具体负责检查督促各工区防暑降温各项措施落实。
二、管理职责
1.加强防暑降温工作的统一领导,协调好全段防暑降温的具体工作和信息反馈,检查、落实防暑降温措施执行情况。
2.认真贯彻上级有关防暑降温工作的指示精神,深入现场解决实际问题,严格掌握防暑、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关心职民工的暑期身体健康。
3.注意信息反馈,由安调科向局指定的劳保用品供应站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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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后统一采购,办公室和材料科负责发放工作,保证防暑降温工作用品及时到位。
三、管理标准
(一)防暑降温时间:7、8、9三个月。
(二)费用标准:以局当年下达的标准执行。
1.一类工种:指线路工、桥梁工、探伤工、巡道工、巡网工、修配车间锻工和焊复职工、轨道车司机和搬运工、汽车司机,段机关领导、线路科、安调科、桥梁科、质检科、“两办”主任、车间干部和炊事员。
2.二类工种:指机关其它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业务指导、巡守工、道口工、材料工、修配车间等其它工种人员。
3.三类工种:桥工段长学人员。
(三)使用安排
1. 防暑降温费用必须严格掌控,各类人员防暑降温费用统购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并按照专款专用的原则,由段在局劳保用品供应站集中采购防暑降温物资(清凉饮料、茶叶、解暑用品等)发放到位,严禁购买非降温物资或以现金形式发给职工个人。
2.计财科根据全段在册人员,对各车间按人均30元预支周转金,确保生产一线防暑降温用品能够及时发放。
四、管理措施
(一)在高温季度,各车间、工区要在确保行车安全和生产任务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职工作息时间,露天作业应安排在早晚— 2—
气温较低的时段进行。
(二)高温期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四带”制度(带饮用水、草帽、毛巾和防暑药品)。
(三)各车间要建立费用支出台帐,帐目要进行厂务公开。
(四)各车间、工区要加强对职(民)工的暑期安全教育,切实抓好防止中暑工作,严禁职(民)工在工作时间擅自到江、河、湖、塘游泳,防止溺水事故发生。
(五)各车间、工区要关心职(民)工生活,切实加强食堂、澡堂的卫生管理,防止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保证职工吃好和休息好。
(六)办公室在暑期应对各车间、工区的空调(电扇)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损坏的应及时修理,缺少的应及时补充到位。
(七)段将不定期对各车间、工区的防暑降温工作进行检查,对防暑降温工作落实不力的纳入月度考核,发生问题的将严肃处理,同时追究车间主管干部的责任。
(八)集经的防暑降温资金自筹,并按照本《标准》予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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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铁路工务段工人技师聘用管理办法
铁路工务段工人技师聘用管理办法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快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规范技师、高级技师管理工作,根据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铁劳卫?20xx?129号) 、?关于印发?铁路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铁劳卫?20xx?236号)现对全段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人员进行一次全解重聘,并提高待遇,以激发和调动广大高技能人才的生产积极性。
第二条 铁路技师、高级技师管理工作坚持统一标准,统一考核,评聘分开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第三条 桥工段成立高技能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段长 党委书记
党务副组长:主管职评副段长
副 组 长:其他段领导
组 员:劳人、教育、线路技术、桥梁技术、安全科,办公室,党群办公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劳人科,主要负责高技能人才日常管理、考核和评聘。
三、聘 任
第四条 根据铁道部?铁路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及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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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按照评聘分开的要求,合理设置技师、高级技师岗位数量,编制岗位说明书,严格聘任程序,实行择优聘任。
第五条 技师的聘任按照“严格条件,择优聘任”的原则,坚持高标准,严把质量关,在路局核定的技师、高级技师岗位设置数额内,优先聘任已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工班长,其他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人员,按照下列聘任程序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参加技师、高级技师的岗位聘任:
(一)个人申请。具有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和技师、高级技师岗位及岗位说明书,提出岗位聘任的书面申请。
(二)资格审查。由段高技能人才领导小组按技师、高级技师岗位任职要求,对技师、高级技师进行资格审查,并予以公示。
(三)民主测评
(1)测评团的组成。测评团由技师、高级技师所在车间干部、工班长和职工代表组成,测评团成员不少于20人。
(2)应聘人员述职。由应聘人员向测评团作述职报告,介绍本人自然状况、简历,简要总结一年来的工作,说明应聘所具备的条件,对下步工作提出设想。述职报告应在800字左右,述职时间为5-8分钟。
(3)测评团测评。由测评团成员按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对参加应聘人员出评价,按优秀(90-100分)、称职(81-89分)、基本称职(61-80分)、不称职(50-60分)四个档次打分。 — 2—
(四)组织考核。组织考核采取谈话或测评的方式进行,由桥工段高技能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
(五)集体研究、择优聘任(用)。根据民主测评、组织考核结果,按照技师、高级技师岗位职责,分层排序,尾数淘汰,由桥工段高技能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研究决定技师、高级技师各岗位人选,经公示后按规定程序下令聘任。
(六)签约聘任。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桥工段与技师、高级技师本人签订?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合同?,并将聘任情况报劳卫处(劳组科)备案。
第六条 技师、高级技师的聘期,由桥工段根据不同职业(工种)、岗位和生产实际需要确定,每一聘任期限一般为3年。
四、职责
第七条 技师、高级技师的职责: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2.热爱本职工作,坚持文明生产,保证生产安全,为人表率,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高质量完成生产任务。
3.掌握、应用和推广本职业(工种)的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国内外先进经验,解决本职业(工种)关键性的操作技术和生产中高难度技艺、工艺等难题。
4.积极参与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技术攻关、复杂设备的操作、调试、维修和排除事故隐患等工作。
5.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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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新材料的开发试制和新设备使用。
6.刻苦钻研技术,积极传授技艺,培养职工操作技能,指导岗位练兵,及时纠正和制止违反技术操作规程、生产工艺和安全操作的行为。
五、激励机制
第八条 技师、高级技师自受聘、签订?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合同?次月起,分别享受中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福利待遇及技师、高级技师职务津贴。技师职务津贴200元/月,高级技师职务津贴300元/月。
第九条 技师、高级技师技术津贴与月度考核挂钩,实行动态浮动发放,月度考核合格的全额发放,根据技师考核评分情况进行排序,评定为第一名奖励100元,第二名奖励70元,第三名奖励50元。基本合格的按80%发放,不合格的不予发放。技师、高级技师月度考核由车间负责,根据?技师、高级技师岗位说明书?和?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合同?进行考核,各车间应于每月x日前将技师月度考核表交劳动人事科,由桥工段高技能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对其做出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综合评价。
六、技师、高级技师管理
第十条 各车间要在坚持技师、高级技师不脱离生产一线的前提下,合理安排他们工作,并为他们履行工作职责提供必要的条件。
第十一条 组织技师、高级技师进行技术攻关、技术表演、— 4—
技术交流、技术咨询、技术讲座,举行技师、高级技师的技术成果发布会,总结推广技师、高级技师的先进作业方法,传播技师、高级技师的绝技和经验。
第十二条 技师、高级技师实行年度和月度双项考核。月度考核由桥工段依据技师月度考核表进行考核,年度考核由路局统一组织考核,对年内月度累计考核8个月以上为合格的予以续聘;对年内月度累计考核4个月及以上为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对参加路局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对发生下列情况的应立即解聘。
(一)不履行技师、高级技师职责或工作不负责、严重失职。
(二)由于本人直接责任,发生一般及以上铁路交通事故或路风事件造成经济损失的。
(三)因违章违纪或受到行政处分尚未达到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四)调离现从事的本工种生产岗位的。
(五)办理内部退岗休养或外出劳务的。
(六)脱产六个月及以上参加学历教育或业务培训的。
(七)因工负伤或因病休假,不能履行职责,脱离生产岗位医疗、休养达六个月及以上的。
七、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 各单位根据上述程序对技师、高级技师进行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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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聘,并于20xx年x月x日前将技师、高级技师的个人申请(附件1)、民主测评表(附件2)和测评结果汇总表及技师、高级技师的个人总结报劳动人事科。
第十四条 桥工段高技能人才领导小组根据测评结果对技师、高级技师进行集体研究决定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后重新签订?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合同?并兑现相应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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