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工作,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安全和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黑龙江科技大学隶属于黑龙江省人民的政府,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三条 学校全称:黑龙江科技大学,学校代码:10219,主校区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浦源路2468号,邮政编码:150022。学校还设有哈尔滨嵩山校区(全日制专科、单独招收“三校生”本科)及鸡西校区(煤炭类专科)。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同时欢迎考生和家长、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研究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并对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同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察招生过程,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第七条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是学校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开展学校本、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工作,其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要求、专业结构布局、各专业办学定位以及毕业生就业等实际,科学制定年度招生工作计划。
(二)负责对上、对外、对内招生工作的全面组织和协调,不断健全相应运行机制。
(三)研究、论证、编制、报批全校普通本、专科生规模计划和年度招生计划。
(四)多渠道、多措施加强学校的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宣传材料。编辑、设计每年学校招生简章,并发至生源地中学及有关单位。
(五)加强对招生政策的研究,跟踪国家和生源省份的招生政策,积极参加招生政策的研究、探索。
(六)组织实施全校各类全日制本、专科专业的招生录取工作。
(七)负责录取信息发布、名册汇总、材料转递、有关文件的归档及年度招生录取工作的分析、汇总。
(八)了解全国各高校的招生形势,接待来人、来电、来信等各类形式的咨询。
(九)协助有关单位和部门完成生源质量的分析。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校的录取工作采取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方式进行。
第九条 学校各专业录取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条 学校按照考生投档先后顺序,内蒙古考生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分配专业”,其他地区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为考生分配专业,对加分投档的考生,按原始成绩分配专业(有精确排名分数省份,则直接依照此分数分配专业),若考生高考总分相同,则依据专业志愿先后顺序分配专业,若高考总分、专业志愿次序均相同,则按照预录专业所属科类参照不同单科成绩分配专业,具体为:
(一)预录专业为理工类,以数学、外语、语文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
(二)预录专业为文史类,以语文、外语、数学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
(三)外语专业文史类以外语、语文、数学;理工类以外语、数学、语文顺序优先为单科成绩高者分配专业。
第十一条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必测科目等级为4C,技术科目合格。确定考生录取专业时,对“选测”科目历史(文史类)和物理(理工类)等级为A+的考生加6分,等级为A的考生加4分,等级为B+考生加2分,另外一门选测科目等级达A+的考生加3分。按第十条内容为考生分配专业。
第十二条 若考生填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又不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做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 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物联网工程、信息与计算科学、金融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中加)(英语单科成绩90分以上,含90分)以英语授课为主,国际经济与贸易以英语、俄语授课为主(如有其它专业语种要求,以当年度省级报考指南为准)。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要求,采矿工程、安全工程因行业限制只招收男生,其余各专业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十五条 建筑学、城乡规划专业要求有美术基础,学制五年,土木工程(中俄)学制五年,其它专业学制四年。由于土木工程(中俄)专业采取2+2+1培养模式,其中第5-8学期要赴俄罗斯学习,所以该专业只招收有志愿考生。
第四章 其它
第十六条 学校设立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同时,通过帮助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发放多种困难补助等措施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十七条 学校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调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专业收费标准的通知》中的有关规定收取学费。学费、住宿费等信息详见当年度考生《入学须知》。
第十八条 学校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的有关招生政策。对在招生工作中违反招生工作程序和纪律、假公济私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严肃处理。违法者移交司法机关。
第十九条 学校通过黑龙江科技大学招生与就业信息网及时公布有关招生信息和各省录取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询。
黑龙江科技大学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218.7.67.24/zs
E-mail:hkd88033300@163.com
咨询电话:0451-88033300(兼传真)
学校网址:http://www.fanwen118.com.cn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订。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并即时废止以往有关规定。
第二篇: 河北科技大学20xx年招生章程
导语:河北科技大学坐落在太行山东麓的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多科性骨干大学。下面是小编收集的河北科技大学2017年招生章程,欢迎阅读。
一、学校名称:河北科技大学
二、学校代码:10082
三、学校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翔街26号
四、办学层次:本科
五、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六、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七、学历证书:毕业证书的发放按教育部[2002]1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完成学业、成绩合格者,颁发河北科技大学普通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河北科技大学授予学士学位。
八、学校基本情况
河北科技大学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省属多科性骨干大学。学校坐落于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占地2617亩,现有79个本科专业,有1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涵盖92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现有6个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省级本科教育创新高地,14个省级品牌特色专业。
九、录取
1、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省有关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在考生健康状况合格,能满足日常生活和学习基本要求的条件下,以高考成绩为录取的主要依据,德、智、体全面衡量,有不良诚信记录的考生不予录取。
2、根据在各省(市、自治区)的生源情况,确定适当的调档比例,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之内。
3、对达到我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的方法进行录取,对符合国家及省有关规定加分投档的,承认其加分成绩。
内蒙古考生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在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选测科目等级在2B及以上;必测科目等级在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录取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即对进档考生先按投档成绩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再按照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排序,如果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同时学业水平测试等级也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生源为浙江省考生,采用专业平行志愿录取;具体办法以浙江省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方案为准。
4、在河北省招生的产品设计、美术学专业,对达到省控分数线的进档考生按照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择优录取,在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相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如果考生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相同,同时专业成绩也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在河北省招生的戏剧影视导演专业,要求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综合成绩=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如果考生综合成绩相同,专业成绩也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在河北省内招生的其他艺术类专业及在其他省份招生的艺术类专业,对达到省控线的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较高者,如果考生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含优惠加分)也相同时,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5、英语、法语、翻译、商务英语四个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高考英语文化成绩要求如下:英语、翻译、商务英语专业不低于120分,法语、汉语国际教育专业不低于115分(以全国卷英语满分150分为标准)。报考以上各专业考生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较高者。
6、服装与服饰设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韩国诚信女子大学合作办学的本科教育项目,入学后外语学习语种为韩语,部分专业课程由韩国诚信女子大学教师授课。
金属材料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新西兰怀卡托大学合作办学项目,要求考生英语文化成绩不低于110分,部分专业课程由新西兰怀卡托大学教师授课。
环境科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我校与澳大利亚联邦大学合作办学项目,要求考生英语文化成绩不低于110分,毕业后可获得河北科技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和澳大利亚联邦大学理学学士学位证书。
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的新生入学后不得转专业。
7、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依据“分数优先”原则安排考生专业志愿,志愿间不设级差。普通文史、理工考生以投档成绩为依据,在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学校将服从调剂的考生录取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按以上原则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十、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1、我校无预留本科招生计划。
2、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公布的“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执行。
3、各专业学费执行河北省物价局批准的学费标准(详见各省2017年招生计划书)。
4、住宿费:800元 /年。
十一、其他
1、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高考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代办。
2、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新生未经同意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查、身体复查,对全部报到的艺术类考生进行专业复测。对于通过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方式取得入学资格的违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
十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翔街26号
邮政编码:050018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311-81668135
中外合作办学咨询电话:0311-81668192
学校网址:http://www.hebust.edu.cn
招生办网址:
http://zsjyc.depart.hebust.edu.cn/zs/index.asp
E-mail:zhaosheng@hebust.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