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扶贫资金审计条例(全文)

时间:2023.10.20

  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有关贵州省扶贫资金审计条例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扶贫资金,是指用于加快农村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农村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实现脱贫的专项资金,包括:

  (一)财政性扶贫资金;

  (二)信贷扶贫资金;

  (三)利用外资扶贫项目资金;

  (四)政府部门管理的或者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捐赠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扶贫资金。

  第三条 县级以上审计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对扶贫资金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财政、发展改革、扶贫等行政部门及有关金融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和业务范围内,协助审计机关做好对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

  第四条 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扶贫资金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第五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廉洁奉公,严守纪律,保守秘密。

  第六条 鼓励社会公众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投诉举报。审计机关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七条 省审计机关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省扶贫资金审计项目计划。

  县级以上审计机关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扶贫资金审计项目计划,执行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扶贫资金审计项目计划。

  第八条 审计机关对扶贫资金可以采取上级审计机关直接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事项进行审计;也可以由上级审计机关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对扶贫资金开展异地交叉审计或者同级审计。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精准扶贫大数据信息共享工作;支持审计机关建立扶贫资金审计信息化监督平台,真实、完整、及时地向审计机关提供扶贫等涉农资金和项目数据。

  第十条 审计机关根据扶贫资金审计工作需要,可以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专业知识人员参加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 对扶贫资金进行审计所需工作经费,由组织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的审计机关纳入部门预算,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保证。

  第十二条 审计机关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一)扶贫开发的计划、任务、对象和重点落实情况;

  (二)扶贫资金的预算、分配、使用、拨付、管理和效益,资金整合情况;

  (三)扶贫项目的申报、审批和调整、实施和管理、验收和绩效情况;

  (四)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审计机关对扶贫资金的审计或者审计调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但是应当至少2年进行一次;既可以专项审计,也可以与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相结合。

  第十四条 审计机关应当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扶贫资金工程项目,项目主管单位应当于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后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审计机关提出申请,由审计机关按照程序报批后列入当年或者下一年度审计计划。

  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对扶贫资金进行审计,应当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作出审计决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结果和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审计结果应当如实反映对扶贫资金进行审计的基本情况,包括对扶贫资金的投入、管理、使用和效益作出总体评价,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落实整改责任,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督查督办事项。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按照期限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审计机关。

  审计机关应当跟踪检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审计机关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事项,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移送处理书90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审计机关。

  第十八条 审计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被审计单位采取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一)为套取扶贫资金,同一项目多头或者重复申报;

  (二)未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财政性扶贫资金;

  (三)擅自改变扶贫资金投向,截留、转移、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

  (四)违规提取项目管理费和其他费用;

  (五)擅自改变扶贫贷款期限、利率,预扣利息或者保证金以及弄虚作假骗取贴息;

  (六)弄虚作假、骗取其他扶贫开发政策待遇;

  (七)造成扶贫资金损失;

  (八)进行扶贫资金整合时未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九)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

  第十九条 对贪污、截留、转移、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以及因失职、渎职造成扶贫资金损失,尚不构成犯罪的,审计机关应当建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对拒绝、拖延提供有关扶贫资金审计资料以及提供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和情况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审计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可以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并建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篇:贵州省扶贫资金审计条例全文


  根据2016年7月29日贵州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的《贵州省扶贫资金审计条例修正案》第二次修正,下面是小编为您精心整理的关于贵州省扶贫资金审计条例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扶贫资金,是指用于加快农村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农村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实现脱贫的专项资金,包括:

  (一)财政性扶贫资金;

  (二)信贷扶贫资金;

  (三)利用外资扶贫项目资金;

  (四)政府部门管理的或者其他单位受政府委托管理的社会捐赠扶贫资金、社会帮扶资金;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扶贫资金。

  第三条 县级以上审计机关在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负责对扶贫资金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依法进行审计监督。

  财政、发展改革、扶贫等行政部门及有关金融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和业务范围内,协助审计机关做好对扶贫资金的审计监督工作。

  第四条 审计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扶贫资金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依法执行职务,不得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第五条 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廉洁奉公,严守纪律,保守秘密。

  第六条 鼓励社会公众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投诉举报。审计机关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第七条 省审计机关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全省扶贫资金审计项目计划。

  县级以上审计机关负责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扶贫资金审计项目计划,执行上级审计机关统一组织的扶贫资金审计项目计划。

  第八条 审计机关对扶贫资金可以采取上级审计机关直接对下级审计机关审计管辖范围内的审计事项进行审计;也可以由上级审计机关组织下级审计机关对扶贫资金开展异地交叉审计或者同级审计。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精准扶贫大数据信息共享工作;支持审计机关建立扶贫资金审计信息化监督平台,真实、完整、及时地向审计机关提供扶贫等涉农资金和项目数据。

  第十条 审计机关根据扶贫资金审计工作需要,可以聘请具有与审计事项相关的专业知识人员参加审计工作。

  第十一条 对扶贫资金进行审计所需工作经费,由组织扶贫资金审计工作的审计机关纳入部门预算,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保证。

  第十二条 审计机关对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一)扶贫开发的计划、任务、对象和重点落实情况;

  (二)扶贫资金的预算、分配、使用、拨付、管理和效益,资金整合情况;

  (三)扶贫项目的申报、审批和调整、实施和管理、验收和绩效情况;

  (四)扶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三条 审计机关对扶贫资金的审计或者审计调查,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开展,但是应当至少2年进行一次;既可以专项审计,也可以与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相结合。

  第十四条 审计机关应当在实施审计3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

  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时,应当出示审计人员的工作证件和审计通知书副本。

  第十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扶贫资金工程项目,项目主管单位应当于项目竣工决算编制后30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审计机关提出申请,由审计机关按照程序报批后列入当年或者下一年度审计计划。

  第十六条 审计机关对扶贫资金进行审计,应当依法出具审计报告和作出审计决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及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审计结果和向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

  审计结果应当如实反映对扶贫资金进行审计的基本情况,包括对扶贫资金的投入、管理、使用和效益作出总体评价,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机制,落实整改责任,将整改落实情况纳入督查督办事项。

  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做好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按照期限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书面报告审计机关。

  审计机关应当跟踪检查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审计机关移送有关部门处理的事项,有关部门应当在收到移送处理书90日内将处理情况书面告知审计机关。

  第十八条 审计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对被审计单位采取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一)为套取扶贫资金,同一项目多头或者重复申报;

  (二)未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财政性扶贫资金;

  (三)擅自改变扶贫资金投向,截留、转移、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

  (四)违规提取项目管理费和其他费用;

  (五)擅自改变扶贫贷款期限、利率,预扣利息或者保证金以及弄虚作假骗取贴息;

  (六)弄虚作假、骗取其他扶贫开发政策待遇;

  (七)造成扶贫资金损失;

  (八)进行扶贫资金整合时未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执行;

  (九)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行为。

  第十九条 对贪污、截留、转移、虚报冒领、挤占、挪用扶贫资金,以及因失职、渎职造成扶贫资金损失,尚不构成犯罪的,审计机关应当建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条 对拒绝、拖延提供有关扶贫资金审计资料以及提供的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资料和情况不真实、不完整的,或者拒绝、阻碍检查,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审计机关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对单位可以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以2万元以下罚款,并建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察机关依法追究行政责任。

  第二十一条 审计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二十二条 本条例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

更多相关推荐:
20xx年三八妇女节学校升旗仪式主持词、发言稿范文大全

20xx年三八妇女节学校升旗仪式主持词、发言稿范文大全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春回大地,万象更新,在这生机盎然的季节里,我们又迎来了三八妇女节,在这里,让我衷心地向所有的女性,尤其是女老师们说…

20xx年最新新东方四级写作班背诵范文大全

20xx年新东方英语习作背诵范文大全1、留学Nowadays,goingabroadforstudiesisenjoyingastrikingpopularityamongadolescents.Importa…

各种范文大全 带链接

各种范文都有,到时不用找了。(值得收藏,CTRL+单击找到链接)工作总结单位总结个人总结半年总结述职报告工作汇报调研报告工作计划实习报告考察报告工作报告总结月工作总结班主任总结工作总结年终总结工作总结个人总结半…

个人年度考核 范文大全

个人年度考核范文大全年度个人考核范文大全(公务员、失业单位、司法系统、农业局、护士、教师)目录1、公务员年度个人考核2、事业单位年度个人考核3、司法系统年度个人考核4、农业局干部年度个人考核5、护士年度个人考核…

范文大全-优秀财务工作者先进事迹材料

范文大全-优秀财务工作者先进事迹材料优秀财务工作者先进事迹材料XX,女,19xx年x月x日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师,现任XX服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xx年x月至19xx年,在XX市青年时装厂工作;19xx…

范文大全

范文大全|简历|教案下载|课件中心|优秀作文|试题库|考试辅导|诗词鉴赏|国学|散文|实用工具|高校|手机/风景图片|手抄/黑板报|美食菜谱工作总结|班主任工作总结|教学工作总结|党团工作总结|个人工作总结|财…

范文大全

范文大全|个人简历|教案下载|课件中心|优秀作文|试题库|考试辅导|诗词鉴赏|散文|实用工具|高校大全|风景图片|手抄报|黑板报|美食菜谱入党申请书入团申请书入党转正申请书非主流手机图片手机待机图片彩信图片教学…

范文大全

范文大全|简历|教案下载|课件中心|优秀作文|试题库|考试辅导|诗词鉴赏|国学|散文|实用工具|高校|手机/风景图片|手抄/黑板报|美食菜谱自查报告|情况报告|事迹材料|申报材料|实习报告|述职报告|述廉报告|…

范文大全

范文大全|简历|教案下载|课件中心|优秀作文|试题库|考试辅导|诗词鉴赏|国学|散文|实用工具|高校|手机/风景图片|手抄/黑板报|美食菜谱工作总结|班主任工作总结|教学工作总结|党团工作总结|个人工作总结|财…

资料员工作总结范文大全

资料员工作总结范文一20xx年x月x日星期六下午07:1620xx年x月我来到佛山市业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期一个月的实习。我在这一个月的实习中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使我受益非浅。现在我就对这一个月…

资料员工作总结范文大全-免费版-phisky

资料员工作总结范文大全资料员工作总结范文一20xx年x月x日星期六下午07:1620xx年x月我来到佛山市业兴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期一个月的实习。我在这一个月的实习中学到了很多在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使我受益非…

20xx年工程部年终总结范文

工程部年终总结范文转眼间,20xx年已经过去,现从以下几个方面将一年来工程部的工作情况做一总结汇报。一、进度控制按照年初公司制定的工程进度要求,主体工程应在10月底完成,实际截止到年底,主体工程全部完成,砌体工…

范文(95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