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上调新疆补发
凡是在2015年12月31日之前退休的人员,都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养老金金额,调整的幅度是在2015年的基础上平均上调6.5%,不管什么时候发放,都从2016年1月份起补发。
目前除了上海市已经于2016年6月15日发放到位之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都没有出台实施细则。
中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2016年6月底之前把实施细则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批复后,最迟在2016年9月30日之前发放到位,从2016年1月份起补发。
养老金上调新疆补发具体细则
一、调整范围和时间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的范围是2014年12月31日前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含按国发〔1978〕104号文件规定办理退职手续的人员及按新政办发〔2010〕98号文件纳入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
企业离休人员及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符合原劳动人事部劳人险〔1983〕3号文件,退休后照发本人原标准工资的老工人,不列入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已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但仍按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的原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也不列入本次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
调整时间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二、普调办法和标准
普遍调整体现公平,并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进一步体现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参保缴费激励机制。
(一)凡符合2015年基本养老金调整范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在2014年末基本养老金的基础上增发40元。
(二)按缴费年限调整。
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发5元基本养老金。
对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75元。
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
缴费年限是指按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下同)。
(三)按基本养老金水平进行调整。
按退休人员2014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增发(四舍五入到元)。
三、倾斜对象和标准
在普调的基础上,对2014年12月31日前已经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从2015年1月1日起,再按以下标准适当增加基本养老金。
(一)对年满70周岁以上的企业高龄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截至2014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年满70周岁至79周岁的,每人每月增发50元;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发60元。
对2015年1月1日以后年满70周岁的,从年满70周岁之月起改按每人每月225元的标准发放,不再执行175元的标准;对2015年1月1日以后年满80周岁的,从年满80周岁之月起改按每人每月280元的标准发放,不再执行220元的标准。
(二)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退休人员适当提高调整水平。
在普调的基础上,分三个档次标准予以倾斜。
二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30元;三至四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40元;五至六类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发50元。
(三)退休人员中原军队转业干部基本养老金调整后,其养老金月水平达不到自治区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按平均水平计发。
同时符合上述(一)(二)(三)项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可同时增加养老金。
四、资金来源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从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基金中解决,自治区将各地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列入2015年自治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收支预算中统一核算;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按原资金渠道解决。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退休人员的关怀,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企业退休人员热切期盼。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高度重视,按照自治区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力以赴抓好落实,务必在2015年4月底之前将本次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不得发生新的拖欠。
各地请于2015年5月10日以前将调整落实情况汇总上报自治区。
第二篇:河南养老金上调补发
河南养老金上调补发
河南养老金上调细则:每人每月增加70元
河南省公布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方案,2015年底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70元。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在全国范围内已有21省份公布上调基本养老金。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近日最新公布的2016养老金调整方案细则,具体的调整政策如何?补发时间是否已经确定?下面,我们就河南的养老金上调方案细则做一个详细的解读。
调整的主要政策:
一是定额调整。
调整范围内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将增加70元。
二是挂钩调整。
企业退休人员按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增加2.5元;在此基础上,再按退休人员本人在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0.5%增加。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不含取暖补贴)的3.5%增加。
三是适当倾斜。
65--70周岁的再增30元;
70--75周岁的再增35元;
75--80周岁的再增40元;
80--85周岁的再增45元;
85--90周岁的再增50元;
年满90周岁的再增60元。
这次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后,月养老金仍未达到1000元的退休人员,再增加20元,但增加后不得超过1000元。企业退休军转干部在按以上规定调整后达不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足到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河南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上调
10月12日,记者从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2016年郑州市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调整到位,该市本级24.85万名企业退休职工人均每月增加养老金177.56元。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201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此次调整分为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三个层面。
定额调整为,2015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企业退休人员,从2016年1月1日起,每人每月增加70元基本养老金。
挂钩调整为,企业退休人员按调整范围内退休人员本人的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2.5元。在上述基础上,企业退休人员再按其2015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的0.5%增加。
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对高龄退休人员等特殊人群适当倾斜,提高其基本养老金。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年满65周岁的高龄退休人员,分年龄段按以下标准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年满65周岁不满70周岁30元;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35元;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40元;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45元;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50元;年满90周岁60元。
根据以上规定,郑州市24.85万名企业退休职工人均每月增加养老金177.56元,平均增幅7.11%。共计补发1至9月份养老金增资部分3.97亿元。调整后,郑州市企业退休职工人均每月养老金达2676.3元。这是郑州市连续第12次调整企业退休职工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