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范文小编为大家整理好了东莞松山湖公租房的相关信息给大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松山湖台科花园下月将推出204套公租房(1)
作为松山湖台湾高科园重大住房配套项目的台科花园目前已基本完工,下月将推出204套公租房。
项目的相关负责人介绍,台科花园下月可推出两栋共204套公租房,户型包括40至60平米一房一厅、两房一厅,以满足企业员工居住需求。
租金价格预计略低于园区其他公租房项目,已成功引进国际连锁“全家”便利店等一批高质量的商业配套项目。
据了解,台科花园是台湾高科技园重大配套公租房项目,总投资5.2亿元,建筑面积达14.5万平方米,共建13栋大楼,其中11栋设计为2068套公租房,两栋低层建筑为商铺。
经过近3年建设,目前整体室内装修已完工,正在完善小区绿化、道路指示、物业管理等收尾工作。
东莞今年新建公租房近半在松山湖(2)
昨日从市住建局了解到,截至7月23日,今年东莞一共新开工建设了4203套公租房,面积有194957平方米。
据介绍,这4203套公租房当中,有将近一半都来自松山湖园区的台科花园。
而在今年新建的公租房当中,有超过7成都是企业配建的宿舍。
公租房只租不卖。
松山湖人才安居工程有关方案透露,企业自建的宿舍原则上不得转让,不得擅自调剂给其他企业和个人。
富余公租房应由管委会统一调剂使用。
而由管委会或由松山湖控股公司建设的公租房、专家房租金标准均按商业地产的市场价公布,其租赁价格统一以公租房市场价格收取,差额部分由管委会向园区企业公布,作为对企业的扶持。
此外,由于松山湖园区的公租房数量有限,为便于管理,松山湖公租房原则上只面向园区企业集体出租,不直接面向个人出租。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公租房还不像廉租房和经适房已向市民开放,接受市民申请、摇号。
但市住建局表示,等公租房管理办法正式出台后,公租房也会采取廉租房和经适房的申请办法,即公开接受市民申请,符合条件的市民可参与摇号。
松山湖:生态园将建2500套公租房(3)
东莞生态园公租房项目作为我市新增公租房项目,目前前期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2015年6月左右有望动工建设。
松山湖、生态园管委会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项目已完成选择意见书、建议书编制,以及勘察、设计招标。
正在开展建筑方案设计,办理立项、环评审批等,预计4月份可完成施工图设计,并于今年动工建设。
松山湖生态园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方德佳:”整个用地总共是123亩,首期是75亩,这里的面积大概是13万平米,整个项目大概目前的进度已经到了设计阶段,争取我们大概6月份、7月份可以动工。”
据了解,东莞生态园公租房项目按照二星级绿色居住建筑标准设计,将建不少于2500套公租房,2015年计划投资4000万元。
整个项目预计2016年下半年竣工。
记者 汤秀芳 胡广标
第二篇:东莞公租房
东莞公租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它的相关政策是什么?为此范文小编为大家准备了相关的解析给大家!
东莞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注意事项(1)
东莞公租房申请条件:
第一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可申请公租房: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生活和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二)申请当月及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都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4倍以下(含4倍);
(三)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20倍以下(含20倍),人均资产认定按《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修葺和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第二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可以申请公租房:
(一)申请人具有本市户籍,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三)申请人不在户籍所在镇(街)工作;
(四)新参加工作未满五年(从毕业的次月起计算);
(五)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六)未享受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修葺和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第三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可以申请公租房:
(一)申请人在本市工作满6年,申请时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6年;
(三)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四)未享受过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东莞公租房租金
东莞公租房的租金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住建局、市财政局按照以下规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基本上可分为四档。
第一档: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东莞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约1元/平方米。
即一间40平方米左右的公租房,只需40元/月的租金。
第二档: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东莞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收取。
第三档:超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照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宅平均租金的60%确定;
第四档: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租金按照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宅平均租金的80%确定。
特别提醒:公租房不得擅自装修
《管理办法》明确,承租人不得破坏和擅自装修所承租公租房,否则很有可能被要求退回公租房。
如果的确需装修,应当取得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
另外,租住公租房也需要缴纳租住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气、物业服务等费用。
如果租赁期满,需续租,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主动向镇街住建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资产、家庭人口和住房变动等情况。
如果用欺骗手段入住公租房,将受重罚,除了要退回公租房,五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东莞公租房申请条件2016年(2)
调整后的新政,首次将非户籍的新就业大学生纳入保障范围,学历本科以上外地人,在东莞缴满1年以上社保就可申请。
“外来工连续缴满6年社保”的门槛,此次也下调至只需累积缴满5年社保就可申请。
放宽了本地居民申请经适房(配租)的房产条件,只要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的,也可以申请保障。
外来工累积缴满5年就可申请新政中,另一条令广大外来务工人员欣喜的变化是,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工作条件从“满6年”放宽到“满5年”,社保条件从“连续缴纳社保满6年”放宽到“累计缴纳社保满5年”。
这样一来,来东莞工作6年多,但是换了三份工作的胡先生,即使社保期间中断了两次,也不再像此前一样,被挡在保障房的门槛外了。
门槛放宽后,将像胡先生一样的更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范围。
拖欠租金者5年内不得申请
市住建局住房保障科提醒,如有申请人通过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住房保障的,给予警告,处以罚款,记入保障房管理档案,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10年内不得再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申请,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配租对象放弃选择保障房的,选房后未在规定的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的或签订保障房租赁合同后放弃入住的,视为放弃本次保障资格,2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此外,住房保障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解除合同并收回保障房: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保障房内居住的;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或者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租金的;擅自互换、出借、转租、抵押保障房的;将保障房用于经营性用途或者改变使用功能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租赁的保障房严重毁损的;存款、股票基金等资产价值超过规定数额或者经审核不再符合保障条件的。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2个月以上或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腾退所承租的保障房,并被追缴累计拖欠的租金及其他费用,情节严重的,自处罚决定之日起5年内不再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
户籍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的子女未满18周岁且户籍不在本市的,若与申请人共同生活和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二)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2倍以下(含2倍);
(三)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10倍以下(含10倍);
(四)无自有住房,或者现自有住房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五)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超生家庭,在有关单位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满14周年,并落实结扎措施后方可提出申请。
户籍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
(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应具有本市户籍,且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未满18周岁的子女,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生活和居住,可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二)申请当月及申请当月前12个月家庭人均月收入都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4倍以下(含4倍);
(三)家庭人均资产在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线年标准20倍以下(含20倍),人均资产认定按《东莞市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四)无自有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
(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未享受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修葺和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从2015年1月1日起,最低生活保障线为610元,今后有调整的,以新的最低生活保障线为准。
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
(一)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
(三)申请人不在户籍所在镇(街)工作(本市户籍的),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非本市户籍的);
(四)新参加工作未满五年(从毕业的次月起计算);
(五)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六)未享受过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房屋修葺和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
(一)申请人在本市工作满5年,申请时在本市同一用人单位工作满1年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保满5年;
(三)在本市无自有住房;
(四)未享受过本市人才住房优惠政策。
东莞公租房的租金标准由市物价局会同市住建局、市财政局按照以下规则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基本上可分为四档。
第一档:符合廉租住房条件的东莞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按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约1元/平方米。
即一间40平方米左右的公租房,只需40元/月的租金。
第二档:符合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东莞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收取。
第三档:超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条件的本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金按照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宅平均租金的60%确定;
第四档: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在本市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租金按照不超过房屋所在地同区域、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宅平均租金的80%确定。
特别提醒:公租房不得擅自装修
《管理办法》明确,承租人不得破坏和擅自装修所承租公租房,否则很有可能被要求退回公租房。
如果的确需装修,应当取得公租房的所有权人或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同意。
另外,租住公租房也需要缴纳租住期间所发生的水、电、气、物业服务等费用。
如果租赁期满,需续租,承租人应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主动向镇街住建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资产、家庭人口和住房变动等情况。
如果用欺骗手段入住公租房,将受重罚,除了要退回公租房,五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公租房。
明年东莞雅园新村公租房申请门槛有望再降低(3)
昨日,雅园新村第七批公租房选房活动举行,又有143户开心选中“心水房”了。
11户人家放弃选房,其中4户本地户籍,7户外来务工人员。
与往常不同的是,这次选房队伍中多了不少结伴来租房的“企业员工”。
“这里的租金也不算贵,大家住在一起上班也很方便。”来自茂瑞电子(东莞)有限公司的杜先生这次就是和5位同事一起来选房的。
143户人家选中“心水房”
根据第七批选房实施方案,本批进行意向登记租住雅园新村公租房的轮候对象经复审后,共确定154户(人)配租对象,其中本市户籍55户,外来务工人员99人。
继第六批申请人员中外来务工人员首超户籍人口后,此次外来务工人员再次保持超越势头。
根据房源提供,雅园新村3栋、4栋、5栋、6栋、13栋、14栋可供配租的房源有471套,其中一房一厅(面积约40平方米)37套、二房一厅(面积约60平方米)404套、三房一厅(面积约80平方米)30套。
昨日现场统计,来到现场参与选房的市民共有143户人家。
还有11户放弃现场选房,其中4户本地户籍,7户外来务工人员。
“原来在长安上班,现在自己到南城做物流,就想着赶紧来申请公租房。
”昨日现场,来自陕西的周先生,刚从长安赶来,排到了140号。
周先生告诉记者,他们一家三口来莞已经10多年了,刚来到南城不久。
现在,他们租住在周边的农民屋里,仅一个单间房租300元。
这一次,他们申请的60平方米的两房户型,按照租金7元/平方米计算,每月只需420元。
明年雅园新村申请门槛将再降低
在此次申请对象中,企业员工组团来申请,成为一道亮眼风景线。
现场,来自茂瑞电子(东莞)有限公司的员工们,穿着厂服就赶来了,人群中一眼就能认出。
“哇,要请客了。”刚刚抽完号回来的杜先生满脸笑意,他幸运地抽到了“3”号选房。
杜先生告诉记者,他来东莞已经20多年了。
今年来,雅园新村租金接连下降对他们吸引力不小。
这次,他们公司6个人就是一起组团来选房。
他们都已来莞很多年,早已在莞安家。
“公司就在东城牛山,大家都住在一起,上班也能拼个车,很是方便。”杜先生的同事正等着选房,愉快地告诉记者说。
而就在前不久,雅园新村推出宿舍周转房的消息,杜先生们尤为留意。
“如果周转房的条件能够降低一下,公司直接就帮我们申请周转房那就更方便了。”杜先生们期待地说。
现场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颜木桂也有着同样的期待。
这一次,颜木桂带着3名员工来选房,他也期待宿舍周转房能惠及他们,员工们住在一起也方便。
针对企业的关切,现场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回应记者说,作为企业、学校、医院和部队在职人员的宿舍周转房,房源有限并将随着公租房申请对象增多而逐步缩减,所以宿舍周转房的条件暂无降低计划。
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员工,通过申请公租房入住雅园新村也很是方便。
上述相关负责人更透露一个好消息,为了更好地为市民提供住房保障,雅园新村公租房申请门槛明年有望继续降低,并进一步简化申请流程和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