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利西斯》通过颠覆那些至今仍被称作是美和具有意义的东西创造了神话,来看下面的读后感:
尤利西斯读后感【1】
读文洁若和萧乾翻译的版本的尤利西斯已经几个月了,东奔西走忙忙碌碌心中无闲,这么久以来还只完成了一半,剩下的一半仍然在慢慢消磨中,惭愧。
乔伊斯笔下的18个小时远远胜过了文萧的四年苦译,还有我将花去一年时间的阅读与永久的思索,甚至,胜过了奥德赛的十年流浪。
道德,情感,爱,恨,欺骗,迷惑,死亡。
不论哪一种人的生活,都要包含这些是是非非无法摆脱。
正因为从古到今几乎全部的人都是一样的凡夫俗子,无法脱离世俗的这些磨难,才有了奥德赛与布卢姆的共同之处,历史才拥有了连贯性。
乔伊斯无法改变爱尔兰堕落的现实,于是逃离祖国,三十年流浪在世界各地,直到疾苦而死。
他书写的是自己的历史,是爱尔兰的历史,也是人类的历史。
国家亡了,百业堕落,青年没有奋斗的方向;就像奥德赛的流浪旅程,没有谁还能在心灵上给你支持,你看到黑暗可悲的现实,却也没有能力挽救它;只能迷茫的前行,
走一步算一步,直至有一天,看到自己真正的位置,回到自己失落已久的家园,才发现,时光早已背叛了离开太久的你。
你梦见毒蛇在身边纠纠缠缠,却无法自卫,这种无助而又可怖的梦境,属于怀有理想却不知道怎样实现,在泥潭一般的现状里挣扎的人们。
他们恐惧光阴的逝去,却无从知道该如何把握,如何让自己逃脱危险的噩梦。
尤利西斯里那位暗指奥德赛的犹太人布卢姆,就是如此。
他并不麻木,但是为了最最庸俗的基本生活保障,他必须装出平静的样子来,对妻子婚外的恋情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在朋友的葬礼上,他看见形形色色的人,也看见自己真实的内心。
死亡,是迷茫的人生最好的终点,许多东西明朗起来,但是已经不再需要死去的人操心了。
一切光荣也好耻辱也罢,真也好假也罢,都留给了后人去评说和判断。
乔伊斯过人的高明之处在于他笔下宏大的历史被他一支生花的妙笔变成了火柴盒里的西洋景。
我们隔着火柴盒大的孔看西洋景,拉大片盒子里的小人物忙忙碌碌嬉笑怒骂平凡琐碎,他让我们一边看热闹,一边看历史;然而他又没有把历史完全变成庸人的流水账——他的《尤利西斯》包含了三十多种语言和无数密密麻麻的文学、宗教、政治、历史的意象。
若没有文萧费尽心血的注释,我是无论如何看不明白那些突然冒出来的看似毫不相干的短句或字眼儿的。
平庸里暗藏深邃的光芒,愚人看看稀里糊涂笑笑就过了,甚至不耐烦的扔到角落从此不再翻开它;智者则不得不感叹乔氏的深沉与博学。
我不是智者,但是有幸站在了文洁若和萧乾这样的智者的肩膀上,借着他们的光,没有一下子堕落成看笑话的傻子。
越读越爱,越读越感动…
尤利西斯读后感【2】
《尤利西斯》展现了人们如何实行尼采的“亵渎神灵而又忐忑不安的看法”,《尤利西斯》的情境那个人们无计可施地被羁禁其间的黑暗王王要好得多。
尽管丑恶与破坏的因素占主要位置,但它们要比从遥远古代走向我们的伪善要好,事实可证,这种“善”是一个冷酷的暴君,一种造谣惑众的偏执体制,它掠夺生活的多姿性,切割生活,将一种最终无法容忍的道德强加于生活之中。
精神受控制的人只要一经准确描绘出他的世界是何种模样,便会获得一种癫狂的喜悦。
这正如同那些被亮光照得刺眼的人,黑暗确是一种享受,同样,对逃犯而言,一望无际的沙漠也不失为一个天堂。
情感的贫乏是现代人的一种物质,当周遭充盈着丰富的情感,尤其是虚伪的丰富情感,它总是以一种反动的形象现身。
艺术家是时代的先知,他是他生活的那个时代精神的秘密无法察觉的代言人,而且像梦游一样毫无意识。
他认为是他自己在说话,然而时代精神才是他的撰稿人,不管这种精神说了什么,其结果会被证明是真实的。
有人指出,恶魔是这本书的赞助商,但这不是一个使人满意的假想。
书中孕育着生命,生命本来就应包括丑恶和毁灭,正如它包涵喜悦与生机一样。
依我看,这部书是在耀眼的意识之光普照下写完的,它不是一场梦境,无不是无意识的表现。
这本书显然不是象征性的,原来也没打算成为象征性的作品。
当某种事物具有了“象征性”时,那就等于某人看穿了隐藏的和无法揣测的本质,并急切地想要用语言把他绞尽脑汁也无法解开的秘密表达出来。
他必须付出他所有的智慧,并且透过五彩缤纷的层层迷雾,将光芒洒在最底层的金子上。
读《尤利西斯》时,我心中出现一幅由卫礼贤出版的中国画,画中一位瑜伽者在思考,他头上生出了五个人,在这五个人的头上又各生出五个人。
这幅画描绘出这位瑜伽者的心境,他想抽离自身,从而达到更加全面、客观的真我状态。
这就是“寂静而又孤独的月亮之上”的境界,那种真知——能力——幸福的境界,是与非的显现,东方救赎的最高体现,若干世纪以来人们百般寻觅和盛赞的印度和中国的智慧的无价之宝。
第二篇:魔戒读后感
魔戒读后感1
《魔戒》我目前最喜爱的一部小说,作者是托尔金。据说作者很小的时候就已在构思着魔戒的世界,如果用一句话概括一下,可以说托尔金创造的不仅是一部小说,而是一个世界。小说中的语言、诗歌、种族、地图、传说、甚至历史(从创世之初至魔戒覆灭期间发生的所有历史事件及每一个家族的来龙去脉),全为作者的想象力创作出来,不得不令我佩服之至。
这部小说主要讲述的是原本该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携带者弗拉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即使你是一个渺小的人,你也可以改变世界的命运。文中的主角弗拉多,属于霍比特民族,这是一个近乎被是人遗忘的种族,在一个不为人知的地方过自己的平安日子。然而就是这样一个渺小的种族,却经历了各种艰苦的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看了《魔戒》,我明白了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也许我是一个微不足道的人,即使消失了地球也不会倒着转,但是我应对自己的理想充满信心,像弗拉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每当我沮丧哭泣时,《魔戒》是我最大的慰藉,他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远征队成员之间的感情也深深打动了我。每当你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总是会鼓励你、支持你,帮助你度过难关。“弗拉多没有山姆就走不远,”是的,若是我们没有朋友,也走不远。
书中有一位关键人物——咕噜姆。它曾经拥有过魔戒,深受魔戒邪恶力量的侵蚀,被折磨得不成人形,还有双重人格,一个是曾经的他仍有些良知;另一个则已被魔戒扭曲了心灵。但他总的来说是一个可怜的坏蛋,伤害了许多人,对远征队也产生了一定威胁,后来还背叛了弗拉多。我对他实在是恨之又恨,不明白为何弗拉多当初没有杀死他,而给了他一个机会。不过后来我又想到,若是咕噜姆没有为弗拉多带路,他也许无法到达目的地;并且在最后,弗拉多也受了魔戒的诱惑之时,是咕噜姆抢走了魔戒,却不小心连人一起跌进山口(尽管并不出于善意,但的确有很大的帮助)。所以,有时候对待坏人,我们也应采取宽容的态度。宽容那些曾经伤害过我们的人,也许将来有一天,他会给我们带来巨大的帮助
魔戒读后感2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魔戒》。
《魔戒》有三本书。第一本书讲的是巴金斯曾经拾到过一只魔戒,他把它给他的儿子--弗罗多。巫师叫弗罗多把戒指带到一些精灵占的幽谷,并叫他的园丁跟他去。他们先到对外宣称买的房子住一晚。然后让两个朋友 的其中之一跟他们继续走,让另一个留在房子里,让大家还以为弗罗多住在那里。他们三个穿过一段树林,遇到了第四个同伴。他们三个和第四个一起度过码头到了布理的跃马酒店。他们在里面遇到了大步佬。过了一晚,大步佬带他们四个继续往前走。到了风云顶,他们在山下露营,弗罗多被刺伤。后来他们到了一个渡口。有位精灵骑着马驮着弗罗多到那个幽谷。后面的事情就是魔戒联盟的是还有故事背景。
这本书很好看,让人看了还想看。
魔戒读后感3
《魔戒》是英国牛津大学教授兼语言学家托尔金的史诗奇幻小说,《魔戒》被誉为西方世界的《西游记》。小说中的魔戒,是魔王索隆造出来的戒指,索隆可以通过它以邪恶统治世界。而这枚能使人隐形、长寿,获得超自然能力的戒指,仿佛也有某种自我意见,他会伺机而动,被邪恶召唤,也召唤邪恶。因此,当魔王在战争中遗失了戒指之后,每一个无意间拥有它的人,都会遭受心灵的试探。他们知道它的危险,却无法割舍这个危险,戒指成为一种诱惑。最后,不能战胜这诱惑的人,会被索隆彻底控制。当魔戒落入善良的矮人族,哈比特的族人手中时,就成立了销毁魔戒的魔戒使命团。九位成员在赴使命过程中,一方面的坚毅不拔地完成任务,一方面的抵挡魔戒诱发的来自自己心灵深处的邪恶诱惑。
书中主要讲述了魔戒与哈比族之间发生的故事。早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用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拥有者哈比族人弗罗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这样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一本上世纪的经典,到了本世纪仍然能发出属于它的光芒,原因在于书中的虚拟世界并非现实世界的影子,而是人们心灵的镜子,书中处处都有人性的体现。《魔戒》中也有不起眼的小人物的壮举,他们象征着现实世界千千万万的普通人的英雄主义。
这本书还教会我,有时候对于坏人,我们需要宽容,宽容那些曾经给我们带来巨大伤害的人,也许将来某一天,他们会带来巨大的帮助。
魔戒读后感4
《魔戒》是现代史诗的鼻祖,是善与恶的经典战争,是一个关于生存与勇气,为了人类光明未来,誓死与黑暗势力对抗的感人故事。一个天真无邪的哈比男孩佛罗多继承了一枚戒指,却发现它就是黑暗魔君索伦的至尊魔戒,具有奴役全世界的力量。在甘道夫的指导下,佛罗多和精灵、矮人、哈比人、人类组成远征队,要将魔戒扔进末日火山口销毁……
佛罗多,是霍比特人,这是一个近乎被世人遗忘的种族,在夏尔过自己的幸福日子。然而他们却经历了各种考验,摧毁了魔戒,挽救了世界。我明白了无论什么时候都应该对自己充满信心,像佛罗多那样,解决所有困难,最终获得成功。当我学习遇到困难时,《魔戒》是我的良师益友,教我学会坚强,勇敢向前。
《魔戒》还告诉我要跟别人友好相处,朋友非常重要。每当遇到困难的时候,朋友会给你力量给你信息,鼓励你、支持你,帮助你度过难关。即使对方是你的对手,你也要对他宽容,总有一天他会被你打动,成为你的朋友。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如果没有朋友,那太可怕了,单枪匹马很难办成事。
魔戒读后感5
《魔戒》这本书所传达出的是即便是最不起眼的人,也可能拥有改变世界的能力,所以我们不应该为自己的碌碌无为而对人生灰心丧气,也许有一天你也会做出一件轰天动地的大事情来!
最近,我迷上了JRR托尔金的《魔戒》。一个戒指竟然拥有着至尊邪恶的力量,在童话般的世界里,却遗落了魔王的灵魂——魔戒,邪恶中满是欲望,于是它充满可怕的力量,而善良的人们怀着纯真的信仰,团结一心,在末日中寻找光明,最终战胜了邪恶。
要想知道《魔戒》的故事,首先要了解“哈比族”和“中土世界”是怎么回事儿。书中的“中土世界”(Middle Earth)是处于我们人类所谓的.中世纪,在这个世界中,生活着矮人、精灵、巫师、树人、半兽人以及其他各种奇奇怪怪的生物,而哈比族也是这些族群里的一种。他们的外型跟人类十分接近,但身材比较矮小。哈比族人拥有一双长满卷毛的大脚和一对尖耳朵,喜欢品尝美食、吸烟斗、讲笑话和睡午觉。哈比族人习惯居住在装饰精美的山洞里,过着与世无争的农耕生活。《魔戒》主要讲述了魔戒与哈比族之间发生的故事。早被遗忘的魔戒之王重现人间,黑暗魔君索隆——魔戒之王的锻造者,想方设法寻找魔戒,用来恢复自己的力量;于是在林谷组建了一支魔戒远征队,他们历经千辛万苦,最终魔戒拥有者哈比族人弗罗多,将魔戒扔进了厄运山口的烈焰中。魔戒被这样被毁灭,索隆完全失败,黑塔楼也倒塌,中土世界重又恢复和平。
魔戒读后感6
小说中的魔戒,是魔王索隆造出来的戒指,索隆可以通过它以邪恶统治世界。而这枚能使人隐形、长寿,获得超自然能力的戒指,仿佛也有某种自我意见,他会伺机而动,被邪恶召唤,也找换邪恶。
因此,当魔王在战争中遗失了戒指之后,每一个无意间拥有它的人,都会遭受心灵的试探。他们知道它的危险,却无法割舍这个危险,戒指成为一种诱惑。最后,不能战胜这诱惑的人,会被索隆彻底控制。
当魔戒落入善良的矮人族,哈比特的族人手中时,就成立了销毁魔戒的魔戒使命团。九位成员在赴使命过程中,一方面的坚毅不拔地完成任务,一方面的抵挡魔戒诱发的、来自自己心灵深处的邪恶诱惑。
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小人物改变历史,是历史的推动者。当然,本书中的确讲述了很多有名的大英雄,他们或是拥有超强法力的法师,或是心灵纯净的精灵女王,或是人类世界的英雄王者,但是当他们遇到魔戒的诱惑时依然会,一样会受到诱惑。他们并非无所不能,他们一样有可能败在诱惑之下。他们是跟小人物一样,要奋力挣扎,他们唯一与小人物不同之处就是他们有比小人物更多的冠冕堂皇的理由,来得到魔戒。
书中的哈比族人很平凡,身材矮小、好吃好玩、喜欢饮食作曲,最好天天宴乐,一天吃六顿。魔戒却恰恰落入哈比族人毕尔波手里,毕尔波又将魔戒传给弗罗多。唯一陪伴弗罗多的人,是另一个微不足道的哈比特人山姆。山姆一直陪在弗罗多身边,在弗罗多几乎受不了魔戒诱惑时,一次次地把他从危难中解救出来,在弗罗多撑不下去的火山口路途中,山姆背起了他,靠着这份真挚的友情,两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完成了销毁魔戒的重大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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