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强社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根据上级《关于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结合我社区实际,制定以下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及监外执行五种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做好社区矫正工作,是贯彻科学发展观、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不仅有利于落实党的改造罪犯政策,提高教育改造工作质量,加强和完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更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维护社会长治久安。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是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是推进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稳定、社会进步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充分运用社会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对五种罪犯管理和改造的一条重要途
径。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并切实抓好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
二、指导思想
社区矫正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探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刑罚执行制度、合理配置行刑资源、提高罪犯教育改造质量、促进社会治安秩序的良性循环为目的,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强化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教育、矫正力度,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为“构建和谐自强,实现奋力崛起”作出积极贡献。
三、工作原则
1、开拓创新原则。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吸收并借鉴国内社区矫正工作的成功经验,结合我社区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依法规范原则。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要在法定权限、法定期限内,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3、密切协作原则。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国家司法、刑罚执行、治安管理、社区管理、群众工作等诸多层面,有关部门、单位及社会各方面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形成整体合力。
4、公开监督原则。社区矫正工作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接受社
会、群众监督,以促进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公正、有效开展。
四、适用范围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我省社区矫正工作适用于下列5种罪犯:
1.被判处管制的;
2.被宣告缓刑的;
3.被裁定假释的;
4.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5.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具体包括: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较轻、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女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应当作为重点对象。
五、主要任务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
2、安排矫正对象的学习、教育活动。学习、教育活动主要包括法律法规、道德规范、政策形势、行为规则等方面内容。
3、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根据矫正对象的身体、技能状况,安排一定时间的社区公益劳动,公益劳动情况记入档案,作为考核与鉴定的依据。
4、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矫正。根据矫正对象的需求,结合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制定心理矫正方案,进行心理咨询引导,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社区矫正组织。社区成立由社区书记任组长,社区民警、工作人员、中心租户长为成员单位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处理社区矫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基层社区矫正工作。
(二)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立由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
(三)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重大意义,把社区矫正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平安自强”建设之中。
(四)要配齐配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会志愿者的培训,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
(五)定期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组织和协调社区各方力量,共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
自强社区
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
长乐镇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防控体系,提高非监禁刑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预防和减少犯罪,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系统性,提高教育矫正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行为恶习和犯罪心理,并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工作要坚持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大对非监禁刑罪犯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力度,预防重新犯罪,为实现长治久安营造良好环境。
二、工作原则
按照“依法规范、积极稳妥、协调配合、质量为本”的原则,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坚持以“矫正为本”的原则,教育矫正转化每一名矫正对象。
三、主要任务
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的有效实施。
2、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矫正对象的教育转化工作,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帮助他们认罪悔罪,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
3、组织矫正对象参加社会公益劳动,激发他们热爱劳动的热情。
4、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在就业、生活、法律、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
四、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由主管政法的武装部长周光担任组长,司法所、派出所工作人员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司法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职责分工
司法所具体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力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矫正,协调相关部门,形成相对完善的组织体系,逐步实现社区矫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派出所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能,与司法所密切配合,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
民政办法要保障社区服刑人员的基本生活,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到社区建设和社区管理工作之中,指导村(居)委会积极参与。
妇联要组织社会志愿者与社区服刑人员结成帮教对子,重点
做好女犯的帮教工作。
各村(居)委会要成立专门的矫正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以下三项工作:
1、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宣传,让村民、居民对社区矫正工作有所了解,并理解、支持此项工作的开展。
2、对本单位社区矫正工作进行部署,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管理,将本单位矫正工作情况向街道矫正领导小组汇报。
3、组织本单位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公益劳动,并根据本人的劳动情况出具相关的劳动证明。
五、工作要求
要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并加大宣传力度,将好的经验典型进行及时宣传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