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的情况的汇报
市政府:
根据临市府发【20xx】52号《关于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通知》精神,我局加强对办理工作的领导,仔细研究,认真抓好落实工作,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市人大十四届四次会议提出了83号《关于对城市居民收取卫生费制定统一标准的建议》办理情况
临夏市各街道现行的卫生费是依据19xx年市政府《临夏市城市卫生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收取的,用于各街道社区雇员清扫街道卫生。根据甘肃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有关规定,市、州政府所在地城市的收费标准由市、州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建设(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报市、州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出台后停止收取卫生费。我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收费主体单位是城管局,今年下半年,市城管局经省政府批准取得了执法主体资格,并上报了《关于制定临夏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报告》,经请示市政府主管领导,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牵扯到千家万户,是一项关系到居民切身利益的民生价格,收费量大面广,因此要求对市州及各县市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进行认真调研,并做好与上级业务部门的协调衔接工作,在此基础上扎实搞好成本审核测算,慎重提出调价意见,然后根据调价程序,上报审批。目前,我局正
在抓好此项工作。
二、关于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13号《关于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收费标准的提案》办理情况
今年上半年,结合全市实际,物价、工商局对在上半年对已注册的房地产中介机构141 家(其中:房地产评估所1家,房地产经纪公司2家)进行了检查整治,对3家中介机构无照经营行为进行了责令整改。对全市中介机构收费情况进行了入户调查了解,于6月中旬分批组织了近50户中介机构负责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经纪人管理办法》《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进行了培训学习。要求各中介经营者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以各种名义乱收费。同时,工商和物价部门积极加大管理力度,通过集中培训和教育引导,开展督查和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中介行为,净化中介市场环境,9月初对全市中介经营者再次进行了检查,目前,全市中介经营者共有240多家,已纳入工商管理,中介机构收费按成交额的1%—2%或由买卖双方协商收取,没有超过 19xx年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布的《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 》中规定的收费标准。
三、关于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出的60号《关于合理确定居民供暖价格的提案》办理情况
自我市开展集中供暖以来,对供暖价格纳入了政府管理。20xx年,我市对集中供暖价格成本进行了审核,并由州物价
局召开了供暖价格听证会,统一了我市集中供暖价格。20xx年市上根据煤炭价格等上涨幅度较大的实际,在审核成本的基础上,召开价格听证会,重新出台了价格。20xx年,由于国内能源价格大幅上涨,州物价局在审核成本的基础上,召开了供暖价格听证会,制定了新的供暖价格,居民4.9元/平方米.月。20xx年,根据煤炭价格下调的实际,物价局在审核成本后,报经政府下调供暖价格,将供暖价格从4.9元/平方米月下调到4.6元/平方米月。近5年来,3次召开了供暖价格听证会,4次调整了供暖价格,使供暖价格能上能下,形成了随运营成本调整的价格机制。近期,根据我局对市场煤炭价格的监测和调查,煤炭价格与去年基本持平,经请示市政府,决定今年供暖价格维持不变。
二0一0年x月x日
第二篇: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汇报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汇报
20xx年,我局共承办县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1件,县政协七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3件,其中主办件3件,协办件1件。回顾前段工作情况,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在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上,我局一贯高度重视,始终坚持高质量、高标准、高要求,不断强化措施,创新办理工作方式方法,不单纯地就建议办建议、就提案办提案,而是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与代表委员们沟通联系的桥梁和纽带,作为向代表委员们征求对办理工作及部门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的大好机遇,得到了代表委员们的充分肯定,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二、健全机制,切实强化对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
(一)明确分工。今年我局接到建议和提案后,于4月x日召开了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对每一份建议和提案进行了认真地深入地研究分析,弄清建议和提案的主要内容及基本精神,按照机关各股室职责分工,明确具体承办单位和承办工作要求。
(二)及时调度。及时召开相关股室、分管领导参加的办理工作会议。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凡是应该解决而且有条件解决的问题,抓紧时间,力求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解决;应该解决但因目前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问题,做好计划,列出时间表,创造条件解决;因条件不具备,难以解决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在办理过程中,局办公室对每份建议、提案的办理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督,有力地促进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保证了办理质量。
(三)认真调研。今年我局主办件较多,协办件较少,针对此情况,我局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首先对每一件协办件反映情况进行了认真调研,分析原因,找准措施。对于三件主办件,由于代表委员反映问题都是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为了做好答复办理工作,我局市场管理股、住房保障中心进行了认真调研,弄清了情况,明确了目标和具体的计划措施。
三、创新方法,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整体质量和社会综合效应
在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上,我局始终站在全县这个大局上考虑代表、委员们的建议和提案,坚持把办理工作作为解决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当前工作的一次机遇来熟悉和对待,并希望代表委员们对办理情况继续进行关心和关注,提出建议和意见。
因此,我局改变传统的办理答复方式,从提高建议提案的办理质量,全面落实建议提案的各项意见,更好地推动工作进步的目的出发,在做好书面答复的同时,下一步将邀请代表委员到现场,到机关,请他们当场视察,当面座谈,既让他们看到书面的答复,又让他们看到实际的成效。对他们提出的问题,我们将进行认真的整理,结合目前的建议提案办理落实工作,进行综合整治,力求取得实效,彻底解决问题,推动当前工作,让代表委员们和人民群众更加满足。
四、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一)人大代表第6号《关于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的建议》。因职能原因,牵头单位由我局变更为县国土资源局,我局起草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草案)》,上报给了县政府分管县长。
(二)政协委员第14号《关于适当放宽廉租住房申请条件的提案》。针对一部分急需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却不符合廉租住房申请条件家庭,今年我们在临宜路廉租住房小区内,将新建70公共租赁住房,专项用于解决临时就业人员、大专院校毕业新参加工作人员、复转就业军人等人群的住房困难。
(三)政协委员第63号《关于在县城大力推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的
建议》。我们已起草了《临武县物业管理实施办法》,马上进入发文程序。
(四)政协委员第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廉租住房工作的建议》。因涉及的内容比较多,我局正逐条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