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时间:2024.3.27

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教育最后一个综合性实践教学环节;是学生在教师的指导下,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尝试。

第二条 通过毕业论文(设计),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对具有一定理论或实践意义的课题进行独立研究,使学生得到科学思维方法和科学研究方法的训练。搞好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章 组织与领导

第三条 全校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主管教学工作的副校长全面负责,教务处、院(系)分级管理,分工协作。

第四条 教务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教育部及市教委对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根据学科的特点,制定我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文件,明确学校的整体管理目标。组织协调各院系的有关力量,分解实施管理目标并布置全校的毕业设计工作任务。

2.负责具体安排、组织、检查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度,协调有关问题;负责组织毕业论文(设计)校级开题与毕业答辩。

3.做好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摘要》编印工作。

4.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方面的教学研究工作,为专业建设及教学改革提供信息。

5.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存档文件清单做好教务处毕业论文(设计)等文档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第五条 院(系)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设计的工作规定,布置本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任务。组织有关系(教研室)拟定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审定指导教师名单,审定题目及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汇总《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情况一览表》、《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分类统计表》报教务处备案。组织选题与开题、定期检查、答辩和成绩评定工作。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办法》组织评选、推荐本院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

2.做好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控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3.做好本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和经验交流。于学期末将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送教务处,并按照《本科生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摘要选编撰写规范》撰写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摘要一并送教务处。

4.按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存档文件清单做好本院毕业论文(设计)等文档资料的归档管理工作。

第三章 选题原则

第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必须从专业培养目标出发,满足培养计划的基本要求,使学生得到比较全面的综合训练。

第七条 选题尽可能结合科研和生产实践。题目可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及指导教师与学生的不同条件选择。减少假拟题目的数量。结合实际的选题,如果综合训练不够,指导教师可做适当的补充。题目的难度和份量要适当,使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工作量饱满,通过努力能完成工作任务。原则上一名学生一个题目,几名学生共同承担一个较大的课题时,必须明确每名学生独立完成的任务,使每名学生都受到较全面的训练。课题的类型可以多种多样,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鼓励学生自选课题,使学生的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

第八条 选题要注意基本技能的综合训练,对于方案设计、实验与数据处理、绘图、资料查阅和外文翻译以及计算机应用等内容综合考虑。选题力求有益于学生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理论知识与技能,有利于培养学生的独立工作能力。

第四章 开题

第九条 开题报告是毕业论文(设计)内容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课题研究的依据和撰写论文的基础,也是评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依据之一,毕业生必须认真完成。

第十条 开题报告主要内容:文献综述(包括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与进展)及主要参考文献;主要研究(设计)的目标内容、拟采用方法和技术路线;毕业论文(设计)进度,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困难以及解决的途径;完成毕业论文(设计)所必需具备的条件(技术资料、主要仪器设备等)。

第十一条 取得开题资格要求:广泛研读国内外文献资料,提交一份文献综述(3000字以上)并列出研读资料目录;完成与论文相关的专业领域外文资料翻译一篇(3000字以上),并由指导教师评阅签字通过;提交《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开题申请表》。

第十二条 开题报告论证须由不少于3名本专业教师组成的论证组进行论证,并在学生报告后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开题报告论证通过后由论证组成员签字认可。首次未通过论证的学生,必须在一个月内完成重新选题、撰写开题报告以及论证工作。

第五章 选题与开题程序

第十三条 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审批表,院(系)负责教学的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对题目筛选审核,必要时对题目进行论证。毕业设计题目批准后向学生公布,同时要求由指导教师提交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第十四条 主管教学的系(教研室)主任负责向学生介绍本专业各设计题目所要完成的主要内容及要求,并组织学生选题,学院协调平衡后,确定每位学生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并由主管教学的系(教研室)主任签发正式的任务书,组织针对各专业学生的开题指导讲座。

第十五条 学生在接到任务书后按教务处通知要求时间完成开题报告并交给指导教师。经指导老师同意后,学生提交开题申请。

第十六条 各专业组织所有学生进行开题。同时学校、学院分别随机抽取1%、5%~10%比例的学生进行统一开题,结果在学校范围内公布。

第十七条 院系将题目汇总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章 毕业论文(设计)时间

第十八条 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第七学期下达给学生,学生可以结合所选的题目选修相应的专业选修课。原则上学生应于第七学期内完成开题报告,如有特殊情况者,必须于第八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开题。

第七章 质量监控

第十九条 质量监控分前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进行。

第二十条 毕业论文(设计)前期,各学院检查选题、开题是否按时完成,重点检查指导教师到岗情况,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是否及时下达到每个学生。

第二十一条 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教务处、学院、系(教研室)三个层次分别组织中期检查工作,着重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的工作进度、教师指导情况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给予解决。中期检查的具体时间、实施办法教务处另行通知。

第二十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后期,各学院、系(教研室)着重组织指导教师对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规范和质量进行检查,对学生是否具备毕业答辩资格进行审查。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各学院要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的毕业论文(设计)总结报告并交教务处。

第八章 指导教师职责

第二十三条 指导教师一般由具有讲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教师担任。助教一般不单独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但可协助指导教师工作。指导教师和辅导教师由系(教研室)安排,主管教学院长审批,送教务处备案。每名指导教师所指导的学生数一般不超过6人。

第二十四条 在外单位进行的毕业论文(设计)的课题,必须聘请外单位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人员担任指导教师,同时确定相应的校内指导教师,并明确第一责任导师。

第二十五条 凡承担指导毕业论文(设计)任务的教师,应本着对教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做好指导工作。在整个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认真做好选题与开题、中期检查、论文答辩工作。不仅要负责业务指导,还应做好教书育人工作。

第二十六条 选择课题,拟定任务书,制定指导计划和工作程序。提交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提出具体的要求,指定主要参考资料和社会调查内容。指导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并提出论证意见。认真做好学生外文翻译的评阅,并签字。指导学生按规范要求正确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对学生答辩申请给予是否同意参加答辩的结论。

第二十七条 按任务书的要求定期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工作质量,及时解答和处理学生提出的有关问题。同时在《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手册》(每个指导教师一本)中详细记录指导的每个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

第二十八条 重视对学生独立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的培养及设计方法与设计思想的指导。

第二十九条 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评定成绩。

第九章 对学生的基本要求

第三十条 按照《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基本规范要求》认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 第三十一条 要充分认识毕业论文(设计)的重要性,认真做好毕业设计前的准备工作。独立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不得弄虚作假,不准抄袭他人内容,否则其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不及格计。

第三十二条 在设计中,要严格要求自己,树立严肃、严密、严谨的科学态度,既要虚心接受教师的指导,又要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结合课题,独立思考,努力钻研,勤于实践,敢于创新。

第三十三条 无论校外、校内,都要严格遵守学校和所在单位的学习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学生有事离校必须向指导教师请假。毕业论文(设计)期间,无故缺席按旷课处理;缺席时间达四分之一以上(含四分之一)者,不准参加答辩,其成绩按不及格处理。

第三十四条 答辩后,学生应交回所有资料(包括设计任务书、设计说明书、图纸、论文、阶段资料、实验原始记录、译文、软件文档等)。

第十章 答辩与评分

第三十五条 各专业应成立答辩小组,具体负责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和成绩评定。答辩工作可聘请校内同行专家参加。毕业生须认真填写《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表》,在答辩前向指导教师提出答辩申请。指导教师应严格按照答辩资格的审查标准,在《中国农业大学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申请表》上认真填写指导教师意见,明确是否同意答辩。如果指导教师认为答辩申请人不具备答辩资格,答辩申请人需按照指导教师提出的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重新修改,再提交答辩申请,直到符合答辩条件,方可参加答辩。评阅、答辩程序按各院制定的毕业设计管理细则进行。

第三十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按优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60分以下)五级评分。采用“结构分”进行成绩的综合评定。结构分由指导教师的评分、评阅人的评分和答辩评分按2:2:6结构组成,具体的评分标准按照学校制定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评审标准、评阅人评审标准、答辩评审标准执行,各学院可根据专业选题的特点另行制定,

报教务处备案后执行。答辩委员会给定综合成绩,答辩委员会有权独立评定成绩。成绩评定必须坚持标准,从严要求。各专业学生成绩应呈正态分布,评为优秀的毕业论文(设计)不得超过答辩学生人数的20%。

第十一章 总结

第三十七条 毕业答辩结束后一周内,各院(系)要召开专门会议,对毕业设计全过程及毕业答辩环节进行认真总结,并于毕业设计结束后两周内,将书面总结材料送教务处。

第十二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学校以前公布的毕业论文(设计)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相符的,一律以本办法为准。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六年x月二十八日


第二篇:1-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规定


大连医科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工作的管理规定

毕业论文(设计)是学生掌握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综合体现,是实现培养目标的重要教学环节。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对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创业精神以及促进教学质量的提高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医学检验、药学、公共事业管理、法学、生物技术、摄影等专业(方向)。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的有关规定;教育部教高厅[20xx]14号文件精神;《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设计、论文暂行规定》的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不可缺少的教学环节,是提高教学水平,保证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

第三条 毕业论文(设计)应体现出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必备的基本理论、基本技能、专业知识、专业技术,并具备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和研究的能力,并体现学生外语、计算机及写作等综合应用知识能力。毕业论文(设计)质量、水平的基本要求是:达到本专业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标准。

第二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

第四条 指导教师资格审核: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师要有相应的教学和科研经历,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严谨的科学作风、有一定学术造诣、并能做到教书育人,具有指导本科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的能力和经验。原则上由具有副高职及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每名教师指导学生数不超过5-7人。

第五条 指导教师任务: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明确论文(设计)目的、要求及主要工作内容;审核学生的论文(设计)开题报告及工作任务、思路、进度和目标,并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训练,利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创造思维的激发;指导学生选择仪器、设备,并注意工作条件的保证;及时对学生的论文工作给予指导,定期听取汇报,并解决论文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指导学生完成论文的撰写工作。

第六条 教师要有足够时间指导学生毕业论文,要认真负责,既要指导业务、又要对学生的外语、计算机、写作、表达等综合素质进行培养;既要对学生论文中每一个环

节把关,又要禁止“包办代替”现象。

第三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

第七条 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由指导教师或学生提出,经师生共同研究确定,可以是指导教师所从事科研课题的内容,也可以单独列题。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性质、难度、份量、综合训练能力达到本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为准。课题应有一定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应在下达任务书后较广泛阅读相关文献资料、掌握一定程度国内外本专业研究动态的前提下选出。应写出文献综述,并要求参考文献在15篇以上(外文文献不少于5篇)。

第八条 毕业论文原则上要求每人一题,鼓励优秀学生在教师指导下自己选题。两个以上学生共同完成一个较大的课题时,每个学生必须有不同的研究任务,且要有能够评价各自的毕业论文(设计)水平标准。

第九条 毕业论文(设计)选题一经确定,学生要在本专业学术委员会主持下对所进行的课题作开题报告(对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思路、采用方法、进度安排及预期目标进行论证)。通过开题审查后,开始研究工作。

第四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基本结构、内容要求

第十条 毕业论文要符合专业培养要求,其基本结构是:前置部分:包括封面、目录、中(英)文摘要、关键词等;正文部分:包括前言、材料、方法(方案)、结果、讨论、结论、参考文献等;论文综述、参考文献;致谢;附件部分:包括设计图表、实验所用仪器、设备性能简介、照片和资料的原文、计算机程序等。

第十一条 论文要求观点明确、推理准确、实验或研究内容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创新性。文字表达要有条理性、逻辑性、规范性。按统一规定的格式书写,文字、图表、单位、符号及引用文献要规范、标准。

第五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及成绩评定

第十二条 毕业答辩及成绩评定是检验学生综合素质能力的重要环节,要本着严格、合理、公正的原则。各院(系)应成立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负责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答辩委员会设主任、秘书和委员,一般由5~7人组成。学生人数较多时,委员会可下设1~2个答辩小组,一般由奇数人员组成,不少于3人。各院(系)应在答辩前一周将答辩委员会名单及工作安排报教务处审核。

第十三条 学生完成的毕业论文需经系(教研室)初审、评阅,提出修改意见。凡经指导教师或评阅人认定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和水平未达到本科生毕业要求者,不能参加正常毕业答辩。修改定稿的论文需提交答辩委员会审查。

第十四条 答辩时,论文报告10分钟,提问和答辩10分钟,所提问题围绕与论文

密切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专业知识,并对其独立工作能力、团结合作精神进行考查。

第十五条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采取五级制记分。成绩由三部分综合评定:由指导教师依据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态度、遵守纪律等实际表现给出成绩;评阅人根据论文选题的科学性、创新性、真实性、应用性等方面对论文质量水平给予评分;由答辩小组或答辩委员会依据学生论文水平、答辩过程的表达能力、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回答问题准确性等给予答辩成绩;三方面成绩加权求和为学生毕业论文总成绩。

第十六条 毕业论文(设计)五级制记分的参考标准:

优秀:学生有较强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出色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中规定的全部任务。立题有据、结论正确,有一定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研究方法具有先进、可靠、创新性强;论文数据可信、书写规范、文字流畅、结构严谨;论文图表清晰,统计、分析方法准确;论文报告简明扼要,回答评委问题准确,表述清晰。

良好:学生有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好地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中规定的全部任务。立题有据、结论正确,有一定的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实验或研究方法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创新性。书写规范、文字流畅、结构严谨;论文答辩报告能简明扼要,回答问题准确。

中等:学生有一定的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完成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中规定的全部任务。立题有据、结论正确,书写较规范、基本上能正确回答问题。

及格:在教师的指导下,完成了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所规定的各项任务,在非主要问题上存在错误;内容基本完备,条理比较清楚;在规定的答辩时间内,对毕业论文(设计)讲述基本清楚,经提示能正确回答问题。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以“不及格”记:

1.未完成任务书中规定的基本任务者;

2.主要内容有抄袭行为、弄虚作假者;

3.论文有原则性错误,对基本知识模糊不清,不能正确阐述主要内容者;

4.凡缺勤超过毕业论文(设计)制作时间1/3者(包括事假、病假、旷课); 第十七条 评定成绩必须坚持标准,从严掌握,评定为优秀等级的论文(≥90分)不超过专业总人数的20%;良好等级的论文(89~80分)不超过总人数的60%。

第十八条 毕业论文质量达不到及格标准的须重新设计、撰写。在毕业前未能完成者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章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

第十九条 评选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是激发教师教学热情、教书育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促进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有力措施。

第二十条 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分校、院(系)两级。院、系评出的优秀毕业论文参加校级优秀毕业论文的评选,比例占应届毕业生实际参加答辩人数的5%。

第二十一条 优秀毕业论文的标准是:立题有据,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实施方案切实可行,论文观点明确、合乎逻辑;实验或研究方法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创新性,学风严谨,引用数据和资料准确、完整;论文书写规范,条理清楚,文字流畅;论文报告简明扼要,回答问题准确、流利;统计处理方法科学等。

第二十二条 院、(系)级优秀毕业论文由答辩委员会评审产生,在填写优秀毕业论文评审表后,汇同优秀毕业论文及论文摘要,于答辩次日报送学校教务处核准、公布、归档。

第二十三条 被推荐为校级的优秀毕业论文由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评审、核准后,授予作者《优秀毕业论文证书》。

第七章 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

第二十四条 完成毕业论文答辩后,各有关院(系)要在答辩后次日将所有学生的论文摘要、答辩成绩报送教务处归档。毕业论文等相关材料由院、(系)规范装订存档,保存期限不低于三年。答辩工作结束后一周内,院(系)要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工作总结。并向教务处提交书面总结材料。总结材料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概述和数据统计(含课题选择、指导教师情况、答辩及成绩分析等);在巩固学生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加强基本技能训练等方面的效果;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本届毕业论文(设计)有哪些突出的成果。

第二十五条 每位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规范装订顺序为:封面(由学校统一提供);目录;摘要[中(英)文、关键词];正文[前言、材料与方法、步骤、结果(图片、表格至于文中正常叙述位置)、讨论、结论];参考文献[不少于15篇、(外文文献不少于5篇)];综述;综述参考文献(不超过20篇);致谢;附件;成绩评定表。

院(系)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档案包括:工作程序、题目审核表、任务书、开题报告、计划进程表、期中报告、检查及答疑记录表、期中检查记录表、指导教师意见书、评阅教师意见书、答辩情况记录表、答辩委员会决议书、成绩评定表、工作总结表、成绩汇总表、指导教师情况统计表、选题汇总表。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行。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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