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自治县三项措施助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
工作
本报讯(胡雍辉 报道)2月x日,笔者在威宁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获悉,该院采取三项措施助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全面提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服务社会的能力,维护劳动人事关系和谐。
切实做好劳动争议案件处理工作,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坚持“和谐仲裁、和谐办案”的方针,办和谐案服务社会稳定大局;办优质案树劳动仲裁品牌,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依法维护了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1月份受理案件11件,涉案人数16人,涉案金额78万余元。
不断改进办案方式,高效、便民服务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进一步方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及时维权,从20xx年x月起16日起,仲裁院在草海火车站务工人员综合信息服务站设有劳动维权专门接待岗位,每周轮流安排一名经验丰富、专业知识扎实的仲裁员为来访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劳动维权和法律援助服务,仲裁员根据来访人员的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部门联合,为弱者撑腰。从20xx年x月份开始,仲裁院与劳动监察大队联合,对城区多个工地进行督查检查,对有拖欠工资行为的施工单位作出限期整改处理,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发放工人工资。
第二篇: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汇报
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XXXX年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
情况汇报
(XXXX年X月XX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
在炎炎夏日中,各位领导不辞辛劳莅临我局检查指导工作,充分体现了各位领导对华蓥人社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此,我谨代表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对各位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和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作一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设情况。XXXX年X月XX日我市成立XXX劳动争议仲裁院,履行原劳动争议仲裁股的职责,为XX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设院长1名(由副局长兼任),副院长1名(按股级配备),并增加行政编制1名,迈出了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的第一步。机构改革后,XXXX年X月XX日我市设立X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股(挂X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并于XXXX年X月XX日整合成立了X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履行劳动人事
争议仲裁的相应工作职责,承办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日常工作。XXXX年X月XX日X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成立加快了我局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步伐,现已向XXX机构编制委员会提出请示成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二)人员、场地、经费基本情况。X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现有专职工作人员2名,仲裁庭1处,约10平方米;调解室1处,约13平方米;办公场所约6平方米,配备有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施,为方便当事人参加调解仲裁活动提供了较好的环境。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仲裁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的规定,以及《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20xx]78号)关于停止仲裁收费后由同级财政保障经费的规定,我市已将仲裁经费列入本地财政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二、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开展情况
(一)工作简况。截止今年x月我市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52件,审结52件,结案率100%。涉及人数55人,涉案金额436.49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案件45件、经济补偿案件4件、确定劳动关系1件、患病医疗待遇1件、工亡待遇1件。案件办理中,裁决结案25件,调解结案27件。
(二)强化工作举措,提高办案质量。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从六个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一是严把立案受理关。在立案工作中,严格执行案件的管辖规定,充分尊重和保障当事人的诉权,做到了立、审分开,有效的避免了申请人重复咨询、重复申请、仲裁人员重复接待的现象发生;二是注重调解先行原则。无论在立案前、庭审前,还是在庭审中、庭审后,都始终把“调解”作为一条主线贯穿其中,千方百计加大调解力度,提高调解成功率;三是确保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的案件,采取简易处理程序,争取多办案、办好案;对于案情较复杂、涉及面广的案件,采取合议庭合议处理方式,坚持重事实、讲证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做到案件审理程序合法、适用法律得当、仲裁裁决统一。四是切实加强和法检两院及相关单位的工作联系。近年来,我们在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中,一方面加强与法院的裁审衔接,特别是对涉及劳动者权益的重大、疑难、集体争议案件,从受理到审理坚持做到了和法院相关庭室的沟通、交流、会商,最大限度地保证了办案质量和裁决效果。同时,突出了涉及农民工权益案件的办理质量,我局会同市检察院、法院、司法局专门出台了《关于建立农民工保障机制的意见(试行)》(XXX
?XXXX?X号)。另一方面,与市经信局、司法局、工会、工商联等单位建立劳动了劳动争议案件调处机制,有效化解劳资双方矛盾,促进了劳资和谐。五是及时做好案件的整理归档工作。全年受理的各类案件按期结案的同时,做到归档工作及时无误,保证了个案资料的完整性,使办案工作更加规范。六是认真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情况的统计报送工作。机构改革后,部里对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统计报表做了相应调整补充,报表更加完备科学,今年我们紧密结合新的要求,认真学习报表,研究报表,认真、及时、准确地做好劳动人事争议情况的统计报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的基础比较薄弱。仲裁队伍是直接面对当事人、具体处理争议的工作人员,这就要求调解员和仲裁员既要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辨别判断是非的能力,又要具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高超的协调斡旋能力。我局专职仲裁人员配备不足,专业化程度不高,在当前案件量大,难度也大的形势下要保证工作质量还需加强学习,充实力量。另外,仲裁员在办理案件中无统一正装,不利于形象展示仲裁活动的严肃性和公信力。
(二)机构设置尚不完备。机改后,为加强劳动人事
争议处理的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根据部、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实体化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我局已向市编委申请整合成立XXX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现正在落实之中。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向基层站(所)、企业及相关组织延伸也困难较大。
(三)仲裁办案裁决工作涉及的争议纠纷等矛盾面临的信访维稳压力大。1、一些投诉、上访者坚持自己对法律、法规的误解及偏见,无视生效判决的合法性和严肃性,不达个人目的誓不罢休。2、一些上访者现代法律意识淡薄,不能参透事实公正与法律公正的区别,因自己在仲裁审理期间没有遵循收集证据、举证等程序性规则,导致裁判结果对己不利,无法接受,仍坚持自述的客观事实,为之上访不息。3、少数人对现代的国家机构设置及仲委会职能的不知晓,希望一切事实皆由国家机关查明,还他清白与公正,或者经仲裁未达满意,转而向劳动行政机关投诉;或者信“访”不信“法”,认为只要坚持不懈,一定会有更高一层的领导或机构为其主张权利,而不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不相信现行处理问题的机构和程序。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提高认识,构建和谐仲裁。把劳动人事仲裁工作作为维护权益,促进和谐稳定的大事,在调解和裁决中,努力把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促进社会和谐的积极因
素。
(二)突出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对农民工等社会弱势群体要充分体现高效的原则,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快立快结,及时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三)不断加大案件调解力度。一是继续加强和规范仲裁调解,切实把仲裁调解贯穿于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的全过程,加大立案时、开庭前和庭审后的调解力度,引导当事人通过自愿协商的方式,妥善解决纠纷。努力提高案件调解率。二是进一步强化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构筑和丰富企业内部调解和仲裁调解相结合的调解体系,促进用人单位建立自主化解矛盾、自觉减少争议的劳资管理机制。三是在充分发挥三方协调机制作用的基础上,按照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新要求,加强与工会、经信、工商联的联系,协同做好矛盾化解和争议调处。总之,我们将认真梳理分析和总结思考,理清工作思路、机制、方法和措施,通过扎实努力的工作,提升我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