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景区游客中心工作职能
一、旅游咨询
为游客提供相关的咨询服务,电话咨询和直接咨询,包括景区及旅游资源介绍、景区形象展示、区域交通信息、游程信息、天气询问、住宿咨询、旅行社服务情况问询及应注意事项提醒。
二、网络预定票务服务
与国内各大网站联合,成立的网络订票系统,为游客提供优惠及方便的的订票服务。
三、旅游投诉
旅游者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的对旅游服务质量不满意的口头或书面上的表示。
四、旅游管理
对游客中心服务半径范围内的各类旅游事物及游客中心本身进行管理,包括旅游投诉受理、定期巡视服务半径范围、紧急救难收容及临时医疗协调,以及设置游客服务中心服务项目公示牌。
五、其他游客服务
雨伞租借、手机、摄(照)像机免费充电、小件物品寄存、失物招领、寻人广播服务;电池、手机充值等旅游必需品售卖服务;邮政明信片及邮政投递、纪念币、和纪念戳服务;公用电话服务,具备国际、国内直拨功能,移动信号全覆盖,信号清晰;有条件的,提供医疗救护服务,设立医务室,配专职医护人员,备日常药品、氧气袋、
急救箱和急救担架。
六、播音服务
广播景区内的各类介绍、温馨提示,为游客提供广播找人及丢失物品招领服务。
七、贵宾接待服务
制定贵宾接待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接待内容。
八、商务团队、大型团队的布场落实
组织协调各个部门,为其提供各种服务的衔接及落实工作。
九、景区培训
根据景区服务标准,制定切合实际的培训计划。组织并协调各部门进行培训。同时定期核查培训结果的落实情况及游客反馈。
11、、景区调研
定期向到场游客提供《征集意见反馈表》,及时了解游客对景区的各项服务满意度,并及时通报各部门,及总经理,根据游客反馈进行调整。
12、数据统计
及时统计游客的各类信息及对比,将对比情况汇总反馈到总经理、销售部及各服务部门,根据对比掌握景区及市场动态。
三、服务规范
1、游客中心主管部门应制订详细的服务规范和程序,便于检查和监督。
2、咨询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应做到准确无误并及时更新。
3、游客中心及其工作人员不能代理任何个人或商业机构从事商业性活动。
四、管理制度
1、班负责人制度。
2、值班日志制度。
3、定期分析服务质量制度。
4、重要情况汇报制度。
5、监督与检查
6、游客中心应接受各级旅游管理部门和游客的监督和检查。
第二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陇西县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国家及各级政府有关土地承包、流转相关法规政策的贯彻落实工作。
二、负责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供求信息的收集、汇总、发布,积极为土地流转双方提供各类流转信息服务,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调查研究,不断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
三、负责乡(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站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工作,指导乡(镇)土地流转服务站依法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
四、负责规模流转合同文本的审核,指导乡站规模流转合同的签订、续签和鉴证。
五、负责指导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台账及报表,实行土地流转信息、台账的网络化管理,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数据库。
六、负责指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包括流转后)经营纠纷调解工作,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七、县委、县政府、农业局安排的与土地流转有关的其他工作。
陇西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工作制服
一、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在县政府及县农业局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并接受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相结合,遵守土地流转规程。
三、恪守职业道德,清正廉洁,不得接受当事人宴请和礼物。
四、及时将土地流转面积、价格。流转的方式、期限等资料输入微机,并在土地流转信息平台和网站上发布。
五、及时将符合双方土地流转条件的信息通知出让方和受让方,指导流转双方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和合同鉴证工作。
六、土地流转工作人员要对流转合同进行认真审核,发现不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合同条款要指导修改。
七、监督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已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调解土地流转双方合同履行争议及纠纷。
八、做好土地流转档案保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