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委托方与资产占有方简介
评估委托方: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资产占有方:四川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成都市天仙桥滨河路1号
注册资本:贰亿捌仟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晋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
四川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四川省广播电视网络中心,是四川广播电视厅所属国有独资企业,经省广电厅川广计字(95)15号文批准成立。该中心承担建设全省有线广播电视综合信息网络,经营、开发有线广播网络业务。在2000年8月,四川省广播电视网络中心与北京天桥北大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东银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四川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53亿元,三方股东股权分别占总股本的51%、25%、24%。四川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是承担全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运营、管理及开展综合数据业务;生产、销售该网络相关产品(国家政策允许的项目)。
四川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在2001年10月投资收购“成都三讯光纤网络传输有限公司”,并将其更名为“成都三讯光纤网络有限公司”。
12月,四川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增资为2.8亿元,三方股东的股权比例不变。
目前,四川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①基本业务,包括干线传输、有线电视;②扩展业务,包括数字电视、数字广播;③宽带数据增值业务。
2000年末,公司资产总额40478.88万元,净资产15731.58万元。
2001年末,
公司资产总额58762.66万元,净资产29443.41万元。
2002年末,公司资产总额85462.13万元,净资产30963.53万元。
经营业务范围:
承担全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运营、管理及开展综合数据业务,生产、销售该网络相关产品(国家政策允许的项目)。
四川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作为综合信息网络运营商,提供的产品主要是服务,因此网络平台的高效和服务的高质量就是产品性能及质量的有效保证。
四川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已建成以五环一线为主体,各级广电网络为分支的网络平台。整个广电骨干网络覆盖全省绝大部分地区(19个地市州)及主要的县级市镇,干线总长度3460公里(48642芯公里),目前干线的信息吞吐量2.5G。公司现已建有网管中心、计费中心和信息中心,有效地利用骨干传输、交换及路由设备数百台完成着整个网络的运维,为政府、企业及社会各界提供广泛的信息服务。
在成都地区,四川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亦投资建成了先进的城域网络,光缆46674芯公里。以HFC与POS技术为主体,可承接各类接入,包括数字电视、有线电视、VPN虚拟专网,PPPOE及Cable Modem的宽带个人接入等等。
近三年四川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2002年2001年2000年
主营业务收入38,176,454.5644,600,400.427,262,443.25
利润总额16,582,736.7410,077,757.784,315,775.86
净利润14,858,475.9510,077,757.784,315,775.86
总资产854,621,339.73587,626,559.31404,788,773.48
净资产309,635,364.63294,434,093.64157,315,775.86
详见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后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二、 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北京天桥青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四川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25%的股权所涉及的全部资产和负债提供价值参考。
三、 评估范围与对象
评估范围:本次评估范围是四川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的整体资产。评估对象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帐面价值备注
流动资产42,641.25
长期投资563.08
固定资产39,088.65
其中:在建工程35,692.15
建构筑物1,925.57
机器设备966.16
无形资产3,169.15
其中:土地使用权
其它资产
资产总计85,462.13
流动负债31,235.60
长期负债23,263.00
负债总计54,498.60
净资产30,963.53
本次评估的对象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负债及长期负债。
评估前总资产为85,462.13万元,负债总额为54,498.60万元,净资产为30,963.53万元。
纳入本次评估的资产与委托评估时确定的资产范围相一致。
四、 评估基准日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02年12月31日。
本公司经与委托方及资产占有方协商,确定2002年12月31日为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
评估中所采用的计价标准均为基准日时点的价格标准。
五、 评估原则
依据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我们在本次评估中遵循了以下原则:
(一)工作原则
本次评估恪守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的工作原则,具体包括:
1.本公司及参加本次评估的全部工作人员依照国资办发[1996]23号文所发《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进行操作,不受被评资产各方当事人利益的影响,与委估资产各方当事人之间无任何利害关系。
2.以国家国有资产评估与产权界定相关的法规、法律为依据,坚持深入现场,检查与核对资产实物,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地评估其现值。
3.依照规定的评估程序及其匹配方法与标准进行科学的评估。
(二)经济原则
本次评估遵守资产持续经营的原则、替代性原则和公开市场原则,具体是指:
1.资产持续经营是指被评估资产均按目前的用途和使用方式、规模、频率、环境等情况继续使用。
2.替代原则是指在评估作价时,如果同一资产或同种资产在评估基准日可能实现的或实际存在的价格或价格标准有多种,则应选用最低的一种。
3.公开市场是指一个竞争的市场,交易各方进行交易的唯一目的是获取最大限度的利润,交易各方掌握相当的交易市场信息、具有比较充分的时间、对交易资产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交易条件公开且不具有排他性。
六、 评估依据
我们在资产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国家、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法律法规,以及所参考的文件资料主要有:
(一)法规依据
1、国务院1991年91号令《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
2、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国资办发(1992)36号《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施行细则》;
3、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中评协[1996]23号《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
4、财政部财评字[1999]91号文《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式的暂行规定》;
5、财政部1992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6、财政部1992年颁布的《商品流通企业会计制度》;
7、建设部、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的《房地产估价规范》GB/T 50291-1999;
8、《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9、《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二)行为依据
1、与委托方签订的《资产评估委托协议书》;
2、四川省广播电视网络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资产明细表和相关资料;
3、资产评估委托方承诺函;
4、其他经济行为依据。
第二篇: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范文
珠海市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INSECT TEARS)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A公司拟出售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处理技术
资产评估报告书摘要
XX评报字(2011)第003号
珠海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接受A公司的委托,根据国家关于资产评估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对A公司拥有的“大功率电热转换体及其技术”的所有权,以该项专利技术出售为目的的“预期收益价值”进行了评估。我们的评估表达了我们认为上述“专有技术所有权”,在“特定使用目的”前提下,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11月1日,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
“预期收益价值”,在此被定义为,该专利技术所生产的产品在未来销售过程中为企业带来的利润收入现值。买卖双方对委估资产及市场,以及影响委估资产价值的相关因素均有合理的知识背景。相关交易方将在不受任何外在压力、胁迫下,自主、独立地决定其交易行为。
“特定使用目的”是指本次交易的技术受让方将按其约定的目的和用途使用上述专有技术,并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发生重大改变。本次评估的技术的使用目的是研制、生产大功率电热转换体。所谓“专有技术所有权”包括对专有技术的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及转让权等权利。
所谓使用权是指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前提下,以盈利或非盈利为目的直接或间接实施委估技术;所谓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是指许可他人使用上述使用权规定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并收取报酬的权利;转让权是指可以向他人转让上述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的权利。
委估技术所有权转让将意味出让方转让上述技术后将不再享有上述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取报酬权及转让权。需要特别说明的是转让方转让上述技术后也将不再拥有上述技术的使用权。
我们于2011年11月间,根据委估资产的特性采用收益法对委估技术进行了评估。根据公认的产权界定原则,我们对评估对象进行了必要的产权核实,包括对所提供的法律性文件、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进行了审查,对评估所涉及的各项数据实施了市场调查与咨询,以及其他我们认为必要的评估程序。在此基础上,根据上述评估目的,我们对委估专利技术所有权在评估基准日2011年11月1日时所表现的预期收益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评估的价值为:
人民币259.066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佰伍拾玖万零陆佰陆拾元整。
我们需要在此声明:
1、本次评估是建立在假设上述技术的转让和实施不会违反国家法律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也不会侵犯他人包括专利权在内的任何受国家法律依法保护的权利的基础上的。
2、本次评估的专有技术所有人为A公司。
3、为了本次评估,我们采用了一些上市公司的有关财务报告和股票交易数据。我们的估算工作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上述财务报告和交易数据,我们假定上述财务报告和有关交易数据均真实可靠。我们的估算依赖该等财务数据的事实,并不代表我们表达任何对该财务资料的正确性和完整性的任何保证,也不表达我们保证该资料没有其他前提要求与我们使用该数据有冲突。
根据委托协议要求,本报告及其结论仅用于本报告所设定的目的而不能用于其他目的。本评估报告有效使用期限为一年,以评估基准日起计算,超出有效期限,则需重新进行评估。
以上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珠海XX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评报字(2011)003号,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本摘要与资产评估报告书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摘要供委托方简要了解评估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