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有很多人会问小编,我们经常用的起诉状应该要怎么写才算规范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总结了精选起诉状范文!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的栏目!
起诉状范文1:
原告 张加喜,男,x岁,汉族,安徽省xx市人,住安徽省xx市xx村
被告 郭季友,男,x岁,汉族,上海市人,住上海市xx区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确认法院确认,登记在郭季友名下的原本属于过如凤夫妇所有的这套房产,
有一半的产权属于他。
二、判决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是郭如凤丈夫张勤高的亲侄子,原告与郭如凤张勤高夫妇之间还有着一层特殊的关系。六岁时候原告被接到上海在郭如凤夫妇身边生活了10年,因为是血亲,这期间双方也没必要办理收养手续。直到原告16岁的时候,郭如凤夫妇经济困难,没有钱供养他继续读书,张加喜又回到了安徽老家。原告一直视郭如凤夫妇如同父母。因为原告和老人共同生活过,感情深厚,并且原告经常来上海照看老人,2002年的1月,张勤高决定让原告为他养老送终,并把房屋中自己的份额赠送给了原告。立下这份遗嘱后,2003年,已经89岁高龄的张勤高老人不幸摔断了腿,原告赶忙从安徽老家赶到上海来。原告把老人带回安徽老家照料,两个月之后,老人在安徽离世了。原告为伯父操办了后事。因此,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第十七条,原告认为张勤高立下这份遗嘱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贵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证据和证据来源
1. 张勤高立下的经过公证的遗嘱一份 此致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张家喜 2008年02月xx日 附:本诉状副本一份
起诉状范文2:
原告:*****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地:海南省海口市新大洲大道280号
法定代表人:***
被告:管*,男,1972年9月19日生身份证号:04001975091917
住所地:美兰区区联合乡五星村三组
电话:1345675926
原告因与被告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不服海口市朝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京朝劳仲字
【2011】第22356号仲裁裁决书,提起诉讼。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原告不支付被告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6000元;
2、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原告不支付被告2011年1月至10月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37147.2元;
3、请求法院依法判令原告不支付被告2011年10月工资和11月9天工资共计7147.2元及25%补偿金1783.8元;
4、请求法院判令由被告承担本案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1、被告管*社会保险的各项费用由中泰建设有限公司缴纳。2011年,被告管*在中泰建设有限公司任职,由该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各项费用,缴费截止日期为2012年5月。只有当劳动者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企业才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中**泰建设有限公司为被告缴纳社会保险的各项费用,与被告形成劳动关系,与原告并不存在劳动关系。
2、原告从来没有以工资的形式向被告支付过任何款项。因被告曾经做过工程预算,在中地长泰建设有限公司任职时,工作比较轻松,时间比较宽裕,被告也想做兼职增加收入。通过朋友介绍,2011年5月,原告委托被告为一个工程做预算,并口头约定一次性支付劳务费1500元。后原告以现金的方式,向被告支付了该笔劳务费。
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被告的社会保险各项费用由中地长泰建设有限公司缴纳,原告从未以工资的形式向被告支付任何的费用,因此,被告与原告之间并不存在劳动关系。
综上,朝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原告支付相应赔偿金,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恳请法院支持原告诉求。
具状人:****有限责任公司 2012年3月5日
第二篇:经典常用的民间借贷起诉状范例
导语:民间借贷是一钟商业的借贷行为,当遇到过期不还的时候,我们可以运用起诉的形式追回货款,下面是小编为大家准备的民间借贷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欢迎阅读,仅供参考,更多相关的知识,请关注文书帮
民间借贷起诉状例文【篇一】:
原告XXX,性别男,19XX年X月X日出生,民族 X,家住 XX市XX区XXXXX号。电话:XXXXXXXXX
被告XXX,性别男 ,19XX年X月X日出生,民族X,家住XX市XX区XXXXX号。电话:XXXXXXXX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XXX偿还欠款人民币XXX.00元整;
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XXX承担。
事实和理由:XX年X月X日,被告XXX向原告XXX借款XXX.00元整,并由被告出具一张欠条交原告收执,约定还款期限于XX年XX月X日,共X个月。后还款期限到期,原告XXX多次催讨,被告XXX以多种理由推诿,拒不偿还。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特此向法院提起诉讼。
此致
翔安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年XX月XX日
起诉状、原告身份证、证据(欠条)
民间借贷起诉状例文【篇二】:
原告:王自权,男,回族,1982年3月4日出生,文盲,宁夏同心县人,农民,现住红寺堡镇红兴村211,身份证号:640300198203040099,电话号码:13909558324(父亲)。 被告:王自贤,男,回族,30岁,文盲,宁夏同心县人,农民,现住红寺堡镇红兴村666,电话号码:13195078084。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1、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由被告清偿原告车款钱2700元及利息648元;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2010年10月份,被告说要买原告的“普桑”小轿车,双方当时口头协商车价是6700.00元,并且被告说要一次性支付,但最后又说没有钱只能支付原告500.00元作为定金。之后又在原告多次索要时被告多次分期支付,总共支付了3500.00元。剩余2700.00元,被告在2010年11月27日给原告写有一欠条,并说明要在2011年5月1日支付清。欠条到期时原告及期妻子多次索要,被告都以各种理由推拖说没有钱支付,2011年10月28日原告的妻子又一次向被告索要时,被告又一次推拖并不予支付下剩的2700元。
综上所述,原告认为,原被告之间口头达成了买卖协议,原告多次索要被告都以各种理由不予支付,被告在写有欠条至今已过期有6月,应当支付原告利息,但被告并未信守承诺,为此。现依法起诉于人民法院,请求判如所请。
此致
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20xx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