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药监总局通告29批次药品不合格 多家知名药企上榜
记者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了解到,近期在国家药品抽验中发现,库尔勒龙之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等25家药企分别生产的安神补心丸、小儿咳喘灵颗粒等29批次药品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
相关批次药品已被责令停产、召回。
不合格批次药品有:库尔勒龙之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河南省康华怀庆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40902、20141201和140501的安神补心丸,吉林百姓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50301的安神补心片,广西世彪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50601的复方丹参片,太极集团重庆中药二厂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401003的小儿咳喘灵颗粒,陕西华龙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50101的小儿退热口服液等。
具体名单已在食药监总局网站上公示。
通告指出,药品不合格项目包括性状、鉴别、含量测定,以及检查项下的装量差异、重量差异、溶出度、溶化性、细菌数、酸度、增色效应、水分、溶散时限、干燥失重和微生物限度等。
据悉,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关省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采取责令企业暂停生产销售、召回产品等措施。
食药监总局要求有关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上述企业依据相关规定进行查处,根据情况立案调查,依法处理;并责令上述企业彻查药品质量问题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行整改。
第二篇:通告的特点
1.法规性
通告常用来颁布地方性的法规,这些法规一经颁布,特定范围内的部门、单位和民众都必须遵守、执行。例如,《××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清理整顿无线电通信秩序的通告》,对有关事宜作了八条规定;《××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清理非法占道经营的通告》,为改善交通秩序和市容环境,作了五条规定。
2.周知性
通告的内容,要求在一定范围内的人们或特定的人群普遍知晓,以使他们了解有关政策法令,遵守某些规定事项,共同维护社会公务管理秩序。
3.实务性
所有的公文都是实用文,从根本性质上说都应该是务实的。但它们之间还是有一些区别,有的公文只是告知某事,或者宣传某些思想、政策,并不指向具体事务。通告则是一种直接指向某项事务的文种,务实性比较突出。
4.行业性
不少通告都具有鲜明的行业性特点,如税务局关于征税的通告,机动车管理部门关于机动车辆年度检验的通告,银行关于发行新版人民币的通告,房产管理局关于对商品房销售面积进行检查的通告等等,都是针对其所负责的那一部分的业务或技术事务发出的通告。因此,通告行文中要时常引用本行业的法规、规章,也免不了使用本行业的术语、行话。
通告的分类
通告有法规性通告和知照性通告两大类型。这两种通告是以法规性的强弱不同为标准来区分的,二者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法规性的通告不可能没有知照性,知照性的通告完全没有法规内容的也不多见。但二者在性质上毕竟有所区分,如《关于坚决清理非法占道经营的通告》,强制性措施较多,属于法规性通告;关于因施工停水、停电的通告,主要起通知事项的作用,没有强制性措施,属于知照性通告。
通告的含义
通告是行政公文的主要文种之一。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把通告的功能定义为:
适用于公布社会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党的机关公文中没有通告这一文体。
通告和公告二者的区别和联系
联系是都具有晓谕性和公布性,也就是说,内容都是知照性的,发布范围都是面向全社会。
区别可大致概括为以下四个方面:
1, 内容的重要程度不同。
公告是用来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的,涉及内容多是国家大事或省市级的行政大事,或者履行法律规定必须遵循的程序。小的局部性事项和非法定的事项,不能采用公告的形式公布 。
通告是用来发布在一定范围内需要遵守或周知的事项的,它所涉及的事项一般没有公告那么重大。
2,对发文机关的限制性有较大不同。
公告是一种高级别的文体,只有涉及全局性的重大事项或法定事项时,才能由高级别的行政部门发布,这一点前面介绍公告的特点时已有阐述。
而通告是一种高级机关和基层单位都可使用的文体,不仅行政机关可以制发,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自己的职权范围之内,也可以制发。
3,发布范围有所不同。
公告是向国内外发布重要事项和法定事项采用的文种,它的发布范围比较大,面向全国,有时面向全世界,遍示天下,一体周知,接受的人越多越好。
通告虽然也是面向社会发布的,但多是限定在一个特定社区范围内,而且内容也多是指向一个特定的人群,要求这一社区的某一类特定人群遵守或周知。所以通告的定义中特意强调了“在一定范围内公布”。
4,发布的方式不同。
公告多数是在报刊上刊登,一般不用红头文件的方式下发,也不能印成布告的形式公开张贴 。
而通告可以在新闻媒体上刊登,也可以用红头文件的形式下发,还可以公开张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