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宏观经济与山寨经济
摘要:起源于深圳市以模仿、仿造为主要模式的山寨经济已遍布于我们日常生活的每个角落,涉及电子产品、服装鞋帽、文化娱乐等诸多领域,对现实经济和社会正在产生重大影响。
文章对深圳宏观经济和消费作了实证研究,对深圳山寨经济对全市消费及宏观经济的积极作用进行了分析。
关键词:山寨经济;回归分析;协整检验;格兰杰(Granger)检验
一、引言
2008年山寨制造以铺天盖地之势闯入生活的每个角落,成为最为流行的话题;如今山寨经济也已经遍布大江南北,已经在深深地影响着中国的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
山寨经济最初兴起于深圳市的手机行业,之后又不断地往其他行业领域渗透,特别是最近两年山寨经济的发展异常迅猛。
目前,深圳山寨制造已经从手机行业蔓延到各个消费电子行业领域,市场上已经出现了大量的山寨电子产品,以及山寨服装鞋帽、山寨玩具等生活消费品也大量出现,并且这些山寨产品在市场上很受中低端消费群体的欢迎。
本文将从深圳宏观经济出发探析应该如何对待深圳山寨制造。
二、深圳经济的实证研究
(一)深圳市消费和GDP的回归分析
1、模型的设定与数据的收集整理
本文选取深圳市1990-2008年的GDP为响应变量并以各年的消费总量为回归变量两个经济时间序列变量进行分析。
建立简单的宏观经济计量模型Y=a+b*c,以此模型为基础,用GDP代表总产出,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代表消费。
用y表示GDP,以x表示消费,假定两者存在线性关系,设回归函数为y=a+bx+ε,利用Eviews5.0分析并检验。
2、OLS参数估计及结果分析
利用Eviews5.0对相关数据统计,得到模型的估计函数式为:
=76.42001+3.530735X
(1)模型的拟合优度检验
判定系数R2值非常接近于1,表明模型对样本数据的拟合优度很高,这意味着深圳市的GDP和消费的关系可以通过模型99%的解释,两者具有高度的线性相关性。
也即假设成立,深圳GDP与消费是线性相关的。
(2)模型及解释变量的显著性检验
F检验
取显著水平а=0.01,由F分布表查得临界值F0.01(1,19)=8.18,1193.83>8.18即F>F0.01拒绝原假设,F检验通过。
t检验
取显著水平а为0.05,查t分布表得临界值为t(17,0.025)=2.0930,而x的t统计量值为34.55184,34.55184>2.0930,所以拒绝原假设H0,即x对y的预测作用具有统计显著性。
(3)自相关性检验――德宾-沃森(Durbin-Watson)检验
由上文知DW=1.724367,趋近于2,所以不存在一阶自相关性,因此OLS估计是有效估计,t检验的可靠性和模型的预测精度没有受到影响。
(4)总结
根据以上检验分析,可知解释变量(消费)能很好地线性表示回归变量(GDP),整体的显著性检验以及系数的t检验均通过,而且方程的拟合度很高。
但是不能就此认为该方程可以解释变量间的关系,因为时间序列中的平稳性还没有检验,如果时间序列不平稳,所做的工作就没有意义,方程存在“伪回归”的可能。
两者有共同增长的趋势,所以应该运用协整检验在加以验证。
(二)深圳市消费与GDP的协整分析与格兰杰(Granger)检验
1、平稳性检验
在进行协整检验分析之前要先对序列进行平稳性检验。
对GDP和消费序列变量进行ADF单位根检验;本文采用麦金农(Mackinnon)临界值来判断时间序列变量是否具有单位根,并运用AIC信息准则确定最优滞后阶数。
由于数据的自然对数变换不改变原来的协整关系,并能使其趋势线性化,一定程度上可以消除时间序列中存在的异方差现象。
对GDP和C(消费)两组数据取对数,通过Eviews5.0进行数据处理来,得到lny、lnx序列即GDP和C(消费)序列都是非平稳的,经过一阶差分后变为平稳序列,就是说lny、lnx均为I(1)序列即一阶单整序列,说明深圳市GDP和C(消费)之间可能存在长期的均衡关系,所以要继续进行协整检验进一步分析。
2、协整检验
这里采用EG检验法即Engle-Granger协整检验对方程的残差进行平稳性检验,即对残差序列进行ADF单位根检验,若残差是平稳的,则响应变量与回归变量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反之,则不存在。
从残差的散点图来看,残差围绕0波动,而且没有时间趋势,所以,对残差的单位根进行检验时,设定回归式中不含截距项和时间趋势。
按照AIC定阶准则确定滞后阶数。
利用Eviews5.0得到的检验结果表明,残差序列是平稳的,这也就证明了lny和lnx是协整的即深圳市的GDP和C(消费)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
3、格兰杰(Granger)因果关系检验
根据上文分析结论和检验结果可知,lny、lnx均为I(1)序列即一阶单整序列,而且两序列之间存在着协整关系,但这仅仅是表明了深圳经济和消费之间存在着因果关系。
还不能确定两者具体的因果关系,即究竟是总体经济引起消费增长还是消费拉动总体经济的增长或者还有可能两者互相因果关系。
通过对lny、lnx进行格兰杰因果关系检验,可知虚拟假设Lny不能格兰杰引起lnx发生的概率为0.87175,即lny能够格兰杰引起lnx的概率值为0.12825,根据小概率事件原理拒绝该假设。
即深圳经济的增长并不必然带来深圳消费的增长。
而虚拟假设lnx不能格兰杰引起lny的概率趋近于0,相对应的是lnx能够格兰杰引起lny的概率值趋近于1,近似的可以把它看作是一个必然事件。
所以,二者是单向的格兰杰因果关系。
4、小结
根据以上分析和检验,深圳经济和消费存在着长期稳定的均衡关系即二者是协整的;此外深圳市的总体消费和总体经济是单向的Granger因果关系即消费促进总体经济的增长。
可以认为深圳消费的增长以几乎100%的可能性拉动其GDP的增长,而其GDP的增长对其消费的增长的促进作用却很微弱。
所以深圳市在以后的经济发展中应该把扩大消费需求放在主要地位,积极寻求消费动力以确保和实现其总体经济在长期中稳定持续地增长。
三、深圳山寨经济――弥补消费空白,促进宏观经济发展
(一)深圳市社会的消费现状
1、消费率
分析可知深圳市的消费整体呈现下降的趋势,具体说是呈现波动性的阶梯下降的趋势。
1990-1997年为第一阶梯,1998-2001年为第二阶梯,2002-2004年是第三阶梯,近四年在28.5%上下波动。
其中1990年最高为38.9%,在一阶梯下降到1997年的25.2%,1998年虽然有所回升为27.3%,但是在二阶梯又持续下降至2001年的24.5%;2002年又从31.0%下降,至近四年徘徊在28%以上。
总体上,消费率比较低,消费的作用在弱化。
2、消费对GDP的贡献率
如果以C表示消费,ΔC表示消费需求增加量,则我们可以把消费需求对GDP的贡献率的公式表示为:
消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ΔC/ΔGDP×100%(ΔC为消费增量、ΔGDP为经济增量)
消费需求对GDP增长的拉动度=消费对GDP增长的贡献率×GDP增长率
由对数据的计算可发现,消费的贡献率呈现波动起伏的状态,但整体上,消费对经济的增长贡献率多集中在20%-30%上下,总体对经济的促进作用较强较稳定。
相应地,消费对经济的拉动度集中在4%-14%上下及之间波动,也呈现出较强的稳定性和很强的拉动作用。
深圳消费对经济有着很好的促进作用,所以,如果发挥消费的拉动作用,深圳的经济会得到很有效的增长。
3、居民消费倾向呈下降趋势,消费潜力尚未得到完全释放
分析可知,消费性支出随着可支配性收入的增加而增加,但居民消费性支出增长的幅度始终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的幅度,平均消费倾向呈现平稳下降的态势,由1990年和1995年的0.89和0.90下降到2000年的0.78,截至2005年为0.74,2007年为0.75。
全市居民平均消费倾向下降说明居民增加的收入,并不是同比例的去增加消费,而是有一部分钱存入银行或进行各种投资,说明居民对未来的期望持观望态度,因此居民的消费潜力并未完全释放。
(二)深圳山寨经济生存空间广阔
1、山寨经济弥补消费空白改变消费现状并能挖掘新的消费空间
据统计,目前我国农民工的数量约在1.2亿,而据2006年公布的《中国农民工调研报告》,被调查农民工的月工资均主要集中在500元-800元。
其中,每月收入在300元以下的占3.58%,300元-500元的占29.26%,500元-800元的占39.26%,800元以上的占27.90%;另外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全国年度统计公报》显示,2007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9210亿元,但人均仅有6751元;统计公报同时还显示,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140元。
对于消费,一直以来,中国46%的城市人口消费80%的产品,54%的农村人口消费20%的产品。
所以对于广大的农民工来说,他们即使有对品牌产品需求也没有足够的收入去消费,除去基本生活开支,他们几乎没有剩余的可支配收入甚至生活也得不到保障。
同时说明了,中低收入群体的可支配收入水平、消费水平和产品消费结构决定了山寨产品有其存在的基础和市场需求空间。
2、山寨制造能够创造就业拉动深圳GDP,稳定深圳社会消费的基础
根据奥肯定律(Okun’s law),失业与实际GDP之间存在着负相关的关系,失业率每上升1个百分点,实际GDP的增长一般减少2%;实际GDP的百分比变动=3%-2×失业率的变动。
深圳从2004-2008年五年的平均从业人数为601.17万人,平均失业率为2.36%,以深圳山寨制造所覆盖的所有人数以25万计算(实际上远超过这个数),如果没有山寨制造,那么将增加25万失业人数,此时,失业率为6.51%,下降4.15%。
运用奥肯定律,实际GDP百分比的变动=3%-2×(6.51%-2.36%)=-5.30%,表明实际GDP将受到很大影响,并将下降5个百分点左右。
说明,山寨制造对深圳经济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在深圳市宏观经济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四、结束语
深圳应该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扶持山寨经济发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山寨”行业制定行业准则,对产品质量、产品销售、产品售后服务等方面做出规范,保护消费者权利,严厉打击披着“山寨”外衣的假冒伪劣产品。
参考文献:
1、尚颖.能源消费与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J].技术与市场,2007(12).
2、何育静.青海省消费需求与经济增长的实证分析[J].经济师,2004(12).
3、蒋平.我国经济增长三大影响因素实证分析[J].商业时代,2007(9).
第二篇:深圳经济保障房
深圳市城市更新项目保障性住房配建规定【1】
第一条 为落实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要求,多渠道增加保障性住房供应,有效促进产城融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安居工程的决定》、《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条例》、《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项目中保障性住房的配建。
具体配建方式包括在改造方向为居住用地的项目中按建筑面积的一定比例进行配建,以及在改造方向为新型产业用地的项目中安排部分保障性住房用地进行建设等。
第三条 城市更新项目配建保障性住房的配建类型、配建比例、建设规模、公共服务设施在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中予以明确。其中,配建类型在规划审查过程中由市规划国土部门商市住房建设部门确定。
第四条 改造方向为居住用地的项目的配建比例是指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面积占该项目规划批准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配建比例在基准比例的基础上,按照本规定第五条的规定进行核增、核减。
其基准比例按照以下标准确定:
(一)一类地区的基准比例为12%。
(二)二类地区的基准比例为10%。
(三)三类地区的基准比例为8%。
前款规定的一、二、三类地区的空间范围图详见本规定附图。
第五条项目位于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的地铁线路站点500米范围内的,配建比例核增3%。
项目属于工业区、仓储区或城市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改造为住宅的,配建比例核增8%。
项目拆除重建范围中包含城中村用地的,配建比例可以进行相应核减。核减数值为核减基数与城中村用地面积占项目改造后开发建设用地总面积的比例的乘积。其中,一类地区核减基数为8%,二类和三类地区核减基数为5%。前述城中村用地是指符合《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用地。
城市更新项目土地移交率超过30%但不超过40%的,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核减2%;土地移交率超过40%的,保障性住房配建比例核减3%。
第六条项目拆除重建范围跨多个区域涉及不同配建比例的,根据所在区域的配建要求分别进行核算,加权平均后确定配建比例。
经核算后,项目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0000平方米的,宜在单元范围内安排一定的集中用地进行建设。
项目需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不足3000平方米的,为便于规划设计和管理,可用作搬迁安置用房,优先用于土地整备、政府组织的城市更新项目的搬迁安置等。
第七条 改造方向为新型产业用地的项目,在综合考虑其产业发展需要、职住平衡需求、项目区位条件、公共设施及交通市政承载能力的情况下,结合更新单元规划地块划分,可在开发建设用地内,规划不少于开发建设用地面积15%且不超过20%的独立的保障性住房用地。保障性住房的建设类型由市规划国土部门商市住房建设部门确定。
配建类型为公共租赁住房等产权归政府所有的保障性住房的,相应的用地计入城市更新用地移交率。
第八条 城市更新项目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应集中布局。项目分期建设的,保障性住房原则上应安排在首期。
城市更新单元中规划的公共服务设施应充分满足保障性住房的需求。市、区政府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确定的实施时序,优先安排相关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加快实施。
第九条 城市更新项目配建的保障性住房原则上由项目实施主体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一并建设,但独立占地的保障性住房也可划定宗地由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建设。
第十条 城市更新项目配建的公共租赁住房及搬迁安置用房,免缴地价,建成后由政府回购,产权归政府所有。回购价格及程序等按照我市有关政策执行。
改造方向为居住用地的项目配建的安居型商品房,按该项目安居型商品房以外住宅部分应缴地价标准的50%计收地价,但最高不超过其按公告基准地价标准应计收的地价。改造方向为新型产业用地的城市更新项目建设的安居型商品房,按住宅类公告基准地价标准的50%计收地价。
第十一条 需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城市更新项目应由项目实施主体按照要求与市、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签订保障性住房建设监管协议书,载明保障性住房配建类型、比例、规模及布局;保障性住房的建设标准(含户型、面积、装修等)、交付时间以及相关违约责任等内容;涉及回购的,还应载明回购主体、回购价格的测算规则等。
项目取得工程规划许可后,实施主体可向回购主体申请核定回购价格。
第十二条 建立保障性住房配建空间范围图动态修订机制。市规划国土部门可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及住房保障发展需要,对本规定附图进行修订,报市政府备案并公布后施行。
第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在此之前已经市规划国土部门审议通过的,其配建比例参照原有规定办理。
深圳经济适用房条件【2】
申请人向我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夫妻双方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或购房申请人方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配偶方具有深圳宝安或龙岗区常住户籍。
(2)单亲家庭的子女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
(3)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年满35周岁的单身职工。
(4)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的军人、烈士的配偶。
(5)其他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条件。
2、申请人夫妻双方在深圳市没有购买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拆迁补偿住房、经济适用房、集资房和市场商品房),且没有在深圳市拥有自建私房或私人住宅用地,在全国范围内没有购买其他安居房或经济适用房,也没有领取过未购房住房补贴(未购房补差款);
3、申请人常住户籍迁入深圳特区及配偶常住户籍迁入深圳市(含宝安区或龙岗区)或单亲家庭子女常住户籍迁入深圳特区时间、结婚时间或离异、丧偶时间应符合我局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时间;
4、申请人家庭年收入不高于我局当年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家庭年收入标准;市人事局认定的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的归国留学生不受家庭收入标准和上述规定时间的限制。